1946年初,为了扩大收复工作的范围,开辟新的区域,一九四六年二月,党组织派魏绍武、于佑民、(中共党员)、吴舒兰(魏绍武的爱人、中共党员)等同志到绥阳县建立人民政权,成立了绥阳县民主政府。由于当时的骨干力量不足,除清洗部分敌伪上层分子外,原维持会的大部分人员仍继续留任。新政权虽已建立,但组织不纯的问题仍未解决。在驻东宁苏联红军撤离回国之际,已经内外勾结起来的城里山里两股匪徒趁此机会加紧了活动。终在5月1日挺进军攻占了东宁县城,5月4日攻占了绥芬河,5月8日凌晨挺进军2000多人包围了绥阳县城,发起攻击。魏绍武和吴舒兰率一部分警卫战士据守政府南楼(今医院)进行还击,战斗坚持近两个小时,击毙了孙营副官“十八罗汉”之一的宋明昌。终因叛徒卢凤歧(县保安大队副大队长)的出卖和敌众我寡,弹药打光而牺牲。县长魏绍武、县妇联主任吴舒兰及其长子一家三口、县公安局长于佑民、总务科长李福堂、警卫班长张志刚和一些警卫班战士、公安局干警在战斗中壮烈牺牲。县城被占领,刚刚成立的人民政府被推翻,保安大队被瓦解。挺进军占领绥阳后,大肆搜捕通共嫌疑人,逮捕了50多人,押送到东宁县城,共中20多人被杀害。
绥阳地区的人民深切怀念为革命英勇献身的烈士们,六月十四日县民主政府在北山顶为烈士们建造一座雄伟高大的烈士纪念碑,新任县长李端亲笔写下碑文:“为国献身名垂千古!”
烈士们的英雄事迹永垂青史,烈士们的英明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