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埠遗址

盛埠遗址

盛埠遗址位于陈场镇盛埠村,年代为南北朝—唐。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盛埠遗址被公布为仙桃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盛埠遗址,盛埠遗址简介,盛埠遗址-仙桃市盛埠遗址旅游指南

蚌埠双墩遗址和杭州良渚遗址哪个更有历史价值

谁的价值大,73O0年的文字刻划符号会证明一切!都有价值.以考古数据说话!

双墩和良渚文化差在GDp上。如果蚌埠GDP允许的话,大力宣扬和补建双墩遗址,蚌埠文化一定杠杠的!

成都平原最早的考古文化是什么

成都平原最早的考古文化是“宝墩文化”。
宝墩文化是成都平原的一支重要的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远在距今4500年左右,在成都平原就已经产生了作为蜀文化源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宝墩文化”。
宝墩文化可能是由营盘山文化发展而来的。宝墩文化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陶器制作工艺有所创新,同时还可能接受了来自其它考古学文化的影响。远在距今4500年左右,在成都平原就已经产生了作为蜀文化源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宝墩文化”。宝墩文化是文明孕育时期的考古文化,宝墩遗址既是这一时期成都平原时代最早的古城址的典型,也是四川即将跨进文明门槛的历史见证。

宝墩文化遗址有什么特点?

宝墩文化是文明孕育时期的文化,可能是由营盘山文化发展而来的。宝墩文化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陶器制作工艺有所创新,同时还可能接受了其他文化的影响。宝墩村地形奇特,在绿色沃野上凸现出一圈不规则的脊梁似的黄土埂子。埂内阡陌纵横,沟渠交错。沟底和两侧往往会发现一些散碎的砖瓦器物。而这圈黄土埂子圈起的地方,就是距今约四五千年的古城遗址,散碎的砖瓦器物则是蜀地先民早在四五千年前就进入文明的物证。宝墩文化遗址主要分布于新津宝墩、温江鱼凫城、郫县古城、都江堰、芒城、崇州双河等处古城址,这些地方共同组成了成都平原距今四五千年的古城址群。

宝墩文化遗址的6个古城均建在成都平原上河流间的台地上,城墙的长边往往与河流及台地的走向一致,城址均呈长方形或近方形,既有利于防洪也便于设防。其中鱼凫城保存较差,似乎近于六边形,其保存最长的南墙也与附近的现代河流遥相平行。城墙建筑都是采用“双向堆土、斜向拍夯”的办法,与三星堆古城的做法有明显的承袭关系。从宝墩、鱼凫、古城三座城址的发掘看,城墙由平地起建,先在墙中间堆筑数层高后,再由两边向中间斜向堆筑,堆放一大层土即行拍夯,城内侧的斜坡堆筑层次多,故坡缓;城外侧的堆筑层次少,故坡略陡。城址的格局因地而异。处在成都平原内部的宝墩古城最大,城墙圈面积约60万平方米;鱼凫城约40万平方米;郫县古城约31万平方米。而在成都平原西北边缘近山地带的城较小,而防卫功能更突出,城墙均分内、外两圈,呈“回”字形。处在成都平原腹心地带的城址,其中心部位都发现大型建筑基址。如宝墩古城址中部有一处高出周围地面的台地上,有房子基槽和密集的柱洞。在郫县古城城址的中心位置也发掘出特大型建筑“郫县大房址”。建筑与城墙走向一致,面积约5550平方米。在房子里基本等距离地分布着5个用竹编围成的卵石台基。此房址基本上没有发现多少生活设施,偌大的建筑物里面只有醒目的5个坛台,显然是一处大型的礼仪性建筑――庙殿。对这6座古城研究证明:它们与三星堆遗址的第一期属于同期文化,它不仅大大丰富了三星堆一期的文化内涵,能够再细分为若干期,并且可与以三星堆古城为代表的夏商时期的三星堆文化或古蜀文明相衔接起来。宝墩文化遗址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和陶器,主要有绳纹花边陶、敞口圈足尊、喇叭口高领罐、宽沿平地尊为标志。《山海经》中记载: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 瑟。……长流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其兽皆文尾,其鸟皆文首,是多文玉石。实惟员神石鬼氏之宫,是神也,主司反景。这里的员神石鬼氏即为少昊,它由东方的太阳神变成了落日之神。少昊原来的居住地,在他迁移后,他的余部建立起了少昊之国。当少昊西迁之后,氏族将原来东方的地名也带到了西方,所以在后代传说中,东西方均有所谓的扶桑、穷桑等地名,这些都与这场氏族大迁移有关。山东龙山文化中东夷文明与四川盆地宝墩文化尤其是其后续的三星堆遗址文化,见证了我国东部与西部的太阳崇拜文化的密切关系,从看似荒诞的神话故事中看到了东夷部族的迁徙,将文明沿黄河跨过中原地区传播到川蜀之地。据史料考证,少昊部族是由东部沿海迁徙到鲁西南一带,从神话故事里可以看到少昊部族及东夷文明向西的扩展,直至川蜀,停下来并且得到继续的发展,几乎相同的太阳崇拜、鸟图腾、十日传说证明了其传承关系。所以,川蜀宝墩文化尤其是三星堆文明应当是山东地区龙山文化东夷文明的传承。

蚌埠遗址公园有哪些?

一、蚌埠遗址公园有哪些?

我遗址公园有垓下遗址。双墩遗址公园。汤和墓等。

二、安徽蚌阜有什么好景点去玩么?

1、龙子湖风景区2、张公山公园3、津浦大塘4、蚌埠市博物馆5、汤和墓古迹园6、淮河文化广场7、白乳泉8、沱湖湿地风景区9、双墩遗址10、张公湖

三、汤和墓是谁题字?

汤和墓是朱元璋亲自题字

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大遗址的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遗址的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大遗址,是指蚌埠双墩遗址(含蚌埠双墩春秋墓)等被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库,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等特点的遗址、遗址群。第三条 大遗址保护应当贯彻国家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确保大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大遗址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大遗址保护的重大问题;将大遗址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大遗址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大遗址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大遗址保护的相关职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大遗址保护工作。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大遗址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大遗址的具体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实施大遗址保护规划;

  (二)对涉及大遗址的规划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大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四)对大遗址各类遗产元素开展日常监测、维护,并建立日志;

  (五)展示出土文物和有关资料,向社会提供大遗址信息展示服务;

  (六)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普宣传教育,阐释大遗址所承载的优秀历史文化;

  (七)配合考古发掘,会同有关部门对考古发掘活动进行监督;

  (八)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鼓励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大遗址保护以及文物征集。

  捐赠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以及捐赠人的监督。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公布。

  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文化和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组织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保护规划和专项保护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大遗址专门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规划和专项保护方案,制定并落实保护措施。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大遗址保护规划,对大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村民、居民逐步迁出,并依法安置。

  对危害大遗址安全或者破坏大遗址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依法予以拆迁,并给予补偿、补助。第九条 在大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以及可能影响大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下列活动:

  (一)种植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深根性树木;

  (二)取土、打井、 挖建沟渠池塘、平整土丘、深翻土地、建坟、修墓;

  (三)建设危害文物安全或者破坏大遗址历史风貌的农业设施;

  (四)其他可能影响大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第十条 大遗址专门管理机构在日常监测、维护和巡视检查中,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大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或者接到报告、举报,应当依法处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大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应当立即制止,及时向公安机关、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或者大遗址专门管理机构报告。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大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都有权劝阻和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报告人或者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