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岗岭村位于兴安灵渠至桂林、大圩古商道的中央,有“小南京”之美称。该村陈、莫、刘三姓居民依托地理优势经商发迹,清代民国时期成为桂林一带的富豪村,该村古民居的跨度、高度、宽度堪称桂林民居之首,古墓石雕的豪华气派、古商道的幽深完整也位居桂林之前列,以至后人称“前有靖江王陵,后有长岗古墓”。至今该村尚保留清朝早期建筑的陈家大院9进,莫家老大院11进,莫家新大院10进,另有五福堂公厅、莫氏宗祠、卫守府官厅、“大夫第”、“别驾第”等府第古宅。宅院建筑规整雄伟,宽敞明亮,窗雕、格扇玲珑剔透、天井和巷道一律用青石板铺就。正屋两侧排立比正屋略低的横屋,供奴婢居住,显示出严格的等级之分。这些古民居建筑群,有抬梁式结构,穿斗式结构,有斗拱建筑,藻井建筑。两座古戏台,一座祠堂,官厅,公厅(又名祖厅),全用青砖青瓦建成。建筑形式有歇山顶,硬山顶,飞檐翘角,形态多样,实为罕见。加上古道沧桑幽寂,古墓豪奢气派,是集自然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商埠古村。
2006年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作为明至民国的古建筑,被国务院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