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摩崖石刻

大潭摩崖石刻

大潭摩崖石刻位于南澳县黄花山大潭东侧海滩石上。石刻高1.5米,宽1.6米,楷书阴刻,字径约0.08—0.2米。字体歪斜,行次不整,大小不同,一镌:“女弟子欧,七中捨井,一口乞平安,癸巳十一月记。”分四行。二镌:“李欧七娘同,夫黄捨井,二口,乙未政和五年。”分四行。两题石刻之间有“匠李一”三字。

2015年12月10日,大潭摩崖石刻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