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国共谈判旧址

栖霞国共谈判旧址

湖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之“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遭拆毁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湖北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是1988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等37处文物建筑组成,分布于红安县七里坪镇、上新集镇。其中,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位于七里坪镇红四路,砖木结构,面阔3间,深1进,单檐硬山顶,布瓦铺盖,面积75平方米,产权及管理归属红安县七里坪镇政府。2016年5月上旬,湖北红安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红安七里坪镇设立营业网点和便民服务中心,七里坪镇党委政府和红安县文物局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将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全部拆除,仅保留部分建筑构件。7月3日,在旧址原址上违法新建“七里坪镇便民服务中心”。直至案发,七里坪镇党委政府、红安县文物局均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被拆除并新建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情况。

接到群众举报后,国家文物局于2016年8月26日派出督察组现场调查,向社会公开通报,并致函湖北省政府,通报违法情况,要求依法处理。湖北省文物局现场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告省政府。该案是一起严重的政府法人违法案件,涉嫌触犯刑法,性质恶劣。国家文物局明确要求当地政府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和刑事责任,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同时要求属地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湖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案情调查清楚,多名涉案人员依法依规得到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红安县文物局局长肖某未经集体研究,不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擅自同意迁址复建,致使文物被拆毁,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查时未如实提供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二)红安县七里坪镇分管村镇建设、旅游名城建设的镇党委副书记汪某,未正确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致使文物被拆毁并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负有直接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三)湖北红安长江村镇银行股东张某等相关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某,作为镇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同意拆除“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并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未向县政府报告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致使文物被拆毁,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察时未如实提供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依照相关程序免去其镇长职务。

(五)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书记潘某,同意拆除“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并在保护范围内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未向县委报告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致使文物被拆毁,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查时未如实提供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依照相关程序免去其人大主席职务。

(六)红安县七里坪镇协助管理城建工作的镇政府正科级干部陈某,具体负责工程进度督办及工程质量监管,对文物被拆毁负有一定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七)红安县文物局分管文物安全的副局长李某,未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被拆毁,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免职。

(八)红安县文物局七里坪镇文管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徐某,对辖区内文物负有保护和监管职责,由于工作失职致使“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被拆毁,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查时不如实提供情况,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九)红安县文化局局长喻某作为主要领导对县文物局局长肖某擅自同意拆除文物迁址复建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工作失察,管理不严,致使文物被拆毁,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十)红安县文化局副局长蔡某作为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工作不深入,管理不严,致使文物被拆毁,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红安县政府时任副县长张某作为分管文物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对文物部门履行职责疏于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共合作谈判处旧址”被拆除行为,致使文物被拆毁,对在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督查时县文物部门和七里坪镇政府未如实提供情况失察,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十二)红安县政府向黄冈市政府作书面检查。

观文拾遗|国共两党走向合作的史实见证——西湖秘密会谈柏庐旧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庆祝党的百年诞辰,西湖区将推出以“红色印记”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带大家走访西湖区重要的革命文物,一起探寻红色之旅

西湖秘密会谈柏庐旧址

年 代:1937年(1937年为秘密会谈时间,建筑建造年代为20世纪30年代中期)

类 型: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所在地: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22号

柏庐旧址远景

柏庐旧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22号。柏庐建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民国时期曾是浙江省主席的私宅。1937年3月下旬,周恩来自沪赴杭,与蒋介石进行国共合作高层谈判,被后人称为“西湖秘密会谈”。柏庐即当时的谈判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柏庐收归国有,作为上海铁路局杭州分局内部招待所沿用至今。

主楼

柏庐占地面积约3400平方米,坐北朝南,东北角为主楼,西北和南面为花园。2003年凤起路延伸工程时,花园一部分成为路面,路南的一部分被改建成楼房,仅保留南面门房和北部花园、主楼。门房圆筒状,块石垒砌,圆锥顶,原用于警戒、守卫。主楼是仿西洋式的二层楼房,墙面用块石垒砌,拱形门窗,大门口立柱上有盘旋而上的纹饰。

门房

西湖秘密会谈柏庐旧址见证了国共两党由冲突走向合作的史实,具有深远的历史及现实意义。

2009年4月20日,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杭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文素材来源

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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㉒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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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水那边红一角

建筑名称:中华苏维埃共和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年代:清末

建筑面积:1023㎡

风格:中式

地址江西宜春万载县仙源乡

2006年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仙源乡仙源街桥头王家屋,始建于清末,原为民居“笃庆堂”。建筑坐东朝西,由南北两幢并列组成,相互连接贯通,共4厅12房,建筑面积为1023平方米。旧址内部为抬梁式木架结构,小青瓦屋面,木质门窗。外墙为砖砌风火墙,内墙为土墙、木板隔墙。中厅两侧走道上方,保留有当时书写的“列宁之路”、“马克思路”、“军乐”、“音乐”字样。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形势示意图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又称“湘鄂赣苏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湖南湖北、江西三省边界地区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区域。1928年7月,彭德怀、滕代远和黄公略成功领导平江起义之后始建。

1931年9月,湘鄂赣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湖南平江召开。中共湘鄂赣省委和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在这一年的7月与9月先后成立,并于随后不久迁驻修水上杉。1932年4月12日,湘鄂赣省苏政府又随省委从上杉迁往万载县小源乡(今仙源乡),在此停驻至1934年1月,近2年时间。期间,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和劳动部、土地部、工农检察部、文化部、卫生部、内务部、国民经济部等七部机关在此办公。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鄂赣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银质印章

湘鄂赣革命纪念馆

湘鄂赣省委、省政府在仙源执政期间,召开了数次重要的会议。1932年8月,全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会上作了有关红军问题、土地问题等的11个决议案,选举王显德为省苏主席,彭德怀、刘建中为副主席。1933年10月,全省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作出苏维埃建设、经济建设及肃反工作等项决议,选举何振吾为省苏主席,张金楼、孔荷宠为副主席,同时选出了30名出席全苏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1932年至1934年,在湘鄂赣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三省边区数百万民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湘鄂赣省党组织、苏维埃政权与主力红军都得以发展壮大,土地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从各方面支持苏区政府的工作,经济、文化显示出一片繁荣景象。这一时期,是湘鄂赣革命斗争史上的兴盛阶段,较稳定的苏区人口约有300万,包括湘、鄂、赣共40余县。

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苏维埃在小源,最重要、最迫切的工作就是解决土地问题。为了正确整理与分配土地,土地部认真贯彻中央所颁布的土地法令,发出了《省苏通令土字第一号指示》。文件第四项在土地分配的问题上明确指出:分析社会成分,特别是在确定富农时,应以剥削关系为主要标准,反对少数人的随意攻击和感情观念,防止把中农当作富农。

1932年6月,土地部制定了有关土地问题的三个月工作计划,强调了“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农业生产统计”的重要性,以促进土地整理分配工作的展开。为了解决好土地问题,土地部以省苏名义连续颁布了5个相关通令,足见湘鄂赣省苏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正是因此,湘鄂赣省才会成为土地革命的重要实践地。

红三军团司令员和三个政治委员(左起李富春、彭德怀、杨尚昆、滕代远)

湘鄂贛省的军事革命历史同样值得铭记。在这里,苏维埃政府颁布了多条有关军事的政策法令,明确政治军事发展方向,开展武装斗争。1932年4月,湘鄂赣省军区总指挥部成立。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多次“围剿”、发展工农红军做出了有力贡献。次年,湘鄂赣省红军主力达到2.5万余人。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发生了多场战役。在这些战役之中,发生于第四次反“围剿”期间的小源保卫战,是规模较大,且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场战役。

1933年3月,红十八军奉中央军委命令向南昌进发,牵制进犯中央革命根据地之敌。4月7日,敌人乘小源兵力空虚之机,兵分三路向小源——也就是如今的仙源合围。小源危急,省红军总指挥部急令各路红军星夜回援。4月8日至9日凌晨,红十六军、红十八军和红三师在近万名群众的支援下,与敌激战一昼夜,摧毁了敌军指挥部。歼敌600余名,击毙团长1名,营长2名,连长8名,缴获大量重机枪、步枪,取得了小源保卫战的胜利。

1932年出版《湘鄂赣省红旗半月刊》

在苏区教育文化建设方面,湘鄂赣省苏也并不松懈。1932年5月,省苏政府发出文字第一号训令,在全国苏维埃区域率先提出了“以教育为阶级斗争的武器”的教育思想。训令指出,教育的目的,是造就无产阶级所需的政治经济等技术专门人材。因此,要“培养儿童有健康的体魄、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集团的思想、劳动的身手、革命的热情”,与今天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当时,是非常具有远见卓识的科学教育方针。

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的干部,在工作中作风优秀、一心为民,因此获得了苏区群众的大力支持。1933年2月7日,苏区红军医院缺少伤病员使用的棉衣、棉絮,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发出了紧急命令。各地群众纷纷响应,捐出家中的旧棉衣。在小源界岭村,甚至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把自己准备用来百年后“睡棺”的新棉衣送往了红军医院。老人的真情不仅感动了红军医院的伤病员,更感动了其他当地群众。事迹传出后,人们纷纷将更多棉衣、棉被送往红军医院,解决了伤病员缺衣少被的燃眉之急。

从1933年9月开始,在国民党军的反复围攻下,湘鄂赣苏区红军和地方武装遭到严重损失。1934年1月,湘鄂赣省苏机关迁至铜鼓,此后不断在多地间迁驻;1934年8月,湘鄂赣苏区成为游击区;1937年12月,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机关撤销。

仙源是湘鄂赣省级机关连续驻扎时间最长的地方。在这里,湘鄂赣省苏区领导边区军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和残酷的反“围剿”斗争。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傅秋涛、江渭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与边区军民一道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留下了光辉的足迹。仙源作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中心,被称为“小莫斯科”。2006年,旧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群主要由中共湘鄂赣省委旧址、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中华苏维埃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五分校旧址、中共湘鄂赣省委《红旗》报社旧址等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组织机构旧址组成。

中国共产党湘鄂赣省委员会旧址

中国共产党湘鄂赣省委员会旧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仙源乡仙源街月山下王家屋,始建于清咸丰年间,由仙源当地财主王发润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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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末年,王氏后裔曾把该屋卖给外国传教士(英国意大利人)做天主教堂。旧址平面呈“凹”形布局,包括正屋和南北两端向东伸出的侧楼两部分,正屋有3厅8室,侧楼下层1厅1室、上层1室,整体占地面积1175平方米。

旧址内设省委办公厅、省委书记办公室兼卧室、宣传部、组织部、妇女部和少共省委办公室、技术科办公室、列宁室、接待室。旧址中厅墙壁上保留有当时书写的“办公厅”3个黑色繁体美术字。2006年,旧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湘鄂赣省军区旧址

湘鄂赣省军区(总指挥部)旧址,原为清末民初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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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东朝西,土木结构,呈“7”字形布局,建筑面积239平方米,内设军区司令部、政治部、总务部。

湘鄂赣省军区于1932年春在小源成立,驻扎近两年时间。湘鄂赣省军区成立后,遵照中央军委的指示,先后对全省红军和地方武装进行了整编,增强了全省主力红军的力量。此外,军区还组建了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五分校,培养了近千名军政干部;取得了港口战役、株木桥战役的胜利,粉碎了国民党对湘鄂赣苏区的“围剿”;牵制国民党60多个团的兵力,有力地配合了中央苏区的反“围剿”斗争。2006年,旧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共产党湘鄂赣省委员会《红旗》报社旧址

中国共产党湘鄂赣省委员会《红旗》报社旧址原为王家祠堂,建筑面积110平方米,是清朝同治年间由仙源王家会众集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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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4月15日,中共湘鄂赣临时省委的省委机关报——《红旗》在小源创刊。该报的主要目的是宣传党的政治方针和各项具体政策,指导各地党的工作;揭露国民党的造谣与欺骗,动员全省苏区人民参军参战,巩固和发展新的苏区。该报每期4开2版,发行约1500份,共编辑出版了近70期,辟有“国内外消息”“省区要闻”和“红军简讯”等栏目。《红旗》报社在编印《红旗》报的同时,还负责编印临时性的《红旗小报》、《政治消息报》和理论性的《转变月刊》,在湘鄂赣革命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理论宣传作用。2006年,旧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五分校旧址

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五分校旧址位于新市村,始建于民国8年,原为村民袁爱家中的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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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北朝南,土木结构,分上下两进,进间有一口约9.5平方米的天井,有房屋4间,建筑面积462平方米,上进中墙上保存有当时书写的红五分校“校歌”,。

中华苏维埃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五分校是1932年湘鄂赣省委第三次执委扩大会议以后,以原省苏维埃领导的军事学校基础建立起来的。1932年4月12日,随湘鄂赣省委一道迁至小源,下设军事教育处、政治处和管理处。共培养军政干部近900人,加强了湘鄂赣省红军和各县警卫团、游击队的领导力量,为革命战争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旧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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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博物馆

编辑:胡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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