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省苏维埃政治保卫局旧址,在新县城关首府路西的一所宅子里。原有房屋60余间,座西朝东,北临小西街,南与县电影公司相连。解放初至九十年代此旧址房内均由居民居住,房内乱改乱建严重。1999年由国家文物局拨款对旧址进行了修复,按原貌复原了-住室、办公室及各委办的用房。现为三排两进院,均系灰砖瓦房,共18间,前排5间临街,檐墙很高,因设保卫局时将原房前檐后移三米,北起第三间有一个向东的拱券(xuàn)大门,其余4间各有一个拱券窗户,门框和窗框都用条石雕成,并装有铁窗棂。东檐墙还保留战争年代留下的许多枪眼。
这些都是当时驻扎保卫局时改建的,前排进深4.9米,中排进深7米,后排进深6米,中排北起第二间为前后通道,前院宽2.3米,后排院宽6米,两院北边都有配房,中排为格扇门窗,前院为局长办公室及保卫人员住室,后院为审讯室。
1931年7月,在鄂豫皖省苏维埃成立的同时,成立了省苏维埃政治保卫局,局长周纯全,下辖执行、审讯、保卫等科,根据地各县根据省苏维埃政府要求,也相继成立了各县保卫局。保卫局当时在打击-破坏活动、保卫苏区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根据地的建设起了重要作用。1931年9月,张国焘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政治保卫局对大批的鄂豫皖地区优秀党政军干部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进行“肃反”,使这些干部惨遭杀害,给根据地的党政军建设带来了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