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马尔康县)
1.达维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地亚迭沟,西至库拉低沟,北至确玛山山脚,南至脚木足河北岸内。
2.代基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草登寺院转经廊,村委会活动室向西外延500米,北至山脚,南至坎下村口机耕道以内。
3.孔龙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山脚机耕道,南至脚木足河东岸于机耕道交汇处以内,西至脚木足河东岸,白塔向北300米。
4.白赊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山脚,寺庙向南、西、北外延至沟坎边。
5.蒲志村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村道,村道北坎向南外延500米,村寨向西外延150米。
6.沙尔宗村遗址
保护范围:以官寨五角碉楼为基点向北外延150米,西至沟坎,南至山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