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6月,鹤壁市档案馆正式成立。1966年9月,受文革的影响,档案馆工作基本停止。1973年6月,市委办公室设机要档案科,负责管理原市委、市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料和指导全市的档案工作。1980年9月,撤销市委办公室档案科,成立鹤壁市档案局,恢复档案馆。局、馆合署办公,是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
市档案馆成立之初,在大胡市区市委办公楼二楼办公,并安排有档案库房。1964年10月,市档案处、馆办公及档案库房在市委书记处院内开工建设,次年1月竣工,建筑面积316.49平方米。1973年11月,在市委机关院内动工兴建新的档案楼,次年1月竣工,总建筑面积405平方米。2001年4月,新馆库正式启用,其中库房面积500平方米。2007年7月26日,鹤壁市档案馆被市委宣传部命名为鹤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档案馆一层为库房及整理室、修裱室等其他技术服务用房,主要存放鹤壁市建市以后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和一些珍贵的实物档案、名人档案等。二楼设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共分关怀篇、城建篇、经济篇、旅游篇、名人篇、荣誉篇六部分展示鹤壁发展的轨迹。根据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特别是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平台,长期对外开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档案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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