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风景名胜区

凤凰风景名胜区

凤凰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包括除凤凰古城以外的一些重要景区,如腾良山、天星山等。

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国函﹝2012﹞180号),发布经审定的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湘西州的凤凰风景名胜区成功入选,成为该州继猛洞河、德夯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成立意义

凤凰风景名胜区风景奇特,山水秀美。凤凰风景名胜区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有利于凤凰旅游的拓展和扩容,缓解古城保护的压力,促进凤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朝阳市凤凰山风景区周边 朝阳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

1. 朝阳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

是宝安区;凤凰山风景旅游名胜区座落在宝安区福永镇凤凰村东面的山系,海拔678米,方圆12公里。素有"凤山福水福盈地"的美誉。凤凰山风景区由山下宝塔胜景区,山中古庙胜景区和山顶晚霞胜景区三部分组成。宝塔胜景区由"凤凰文昌塔"、"朝阳灵犬石"、"普门示现牌坊"、"青牛跃涧留仙迹"、"圣水灵泉"、"轻径风琴"等景点。 古庙胜景区是凤凰山风景区的主体部分,以始建于元代初期大德年间的凤凰古庙为主体,配以众多的自然风景点,如净瓶洒露、凤凰仙洞、长寿仙井等组成。

晚霞胜景区由万蝠洞、石乳清湖、狮子巨石、伶仃奇石等大自然风光景点组成。

2. 朝阳市凤凰山景区简介

朝阳凤凰山门票30元儿童票:1.3米以下免票,70岁以上老年人持身份证免票朝阳凤凰山地址:辽宁省朝阳市东郊朝阳凤凰山乘车路线: 朝阳市区到凤凰山约为5公里行程,出租车费为10元至15元。公交车10路从市区直达凤凰山,票价1元。

3. 朝阳凤凰山景点

凤凰山森林公园名胜区分为三个部分:山下胜景区,古庙胜景区,山顶胜景区。

山下胜景区位于凤凰山南麓,由银湖站到凤凰村的301路公共汽车总站就在此。由位于岭下的“凤凰文昌塔”以及沿石阶路的“朝阳灵犬石”、“普门示现牌坊”、“青牛跃涧留仙迹”、“圣水灵泉”、“松经风琴”等景区组成。

古庙胜景区是凤凰岩风景游览区的主体部分。有盘山公路和石阶小路通到本区。以始建于1297-1307年间的凤凰庙为主体,配以众多的自然景观。分别为:“净瓶露”、“莺石点头”、“凤凰仙洞”、“长寿仙井”、“合掌枕流”等,峭壁上留下了历代文人墨客的题咏。还有新建综合大楼和望海楼。

4. 朝阳市凤凰山旅游景区游玩攻略

凤凰山很不错,值得一去。凤凰山古称龙山、和龙山,位于朝阳市东郊4公里处。占地55平方公里,最高峰海拔660米,是辽西一大名山,是朝阳市最大的旅游景点

5. 朝阳凤凰山景区介绍

朝阳凤凰山不仅是辽西历史名山,也是燕(yan读一声)、辽时享有盛誉的佛教圣地。早在1660年前,燕王慕容皇光就在山上修建了迄今为止东北地区最早见诸史籍的佛教寺院-龙翔佛寺,因此成为东北佛教的“祖庭”,凤凰山之龙翔佛寺成为东北佛教第一寺。后经历代建构,形成了三塔(现存摩云塔、大宝塔,凌霄塔倾圮后重修)四寺(延寿寺、天庆寺、云接寺,华严寺已不存)古建主体,此外还有北魏摩崖佛龛、辽代古道降香十八盘、清代倒座观音洞和卧佛古洞等古迹遗存。凤凰山植被丰茂,是国家濒危珍稀鸟类黑鹳的重要栖息地。自然景观主要有金驼望月、象鼻山、天然大佛等,凤凰山之龙山景区山高壁陡,谷狭壑险,或孤峰独秀,或群峦横黛,或形若苍龙游云,或神似怪兽卧岭,置身其中,奇趣无穷。2012年朝阳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朝阳鸟化石地质公园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1988年至2004年的16年间,人们在高耸于市区的北塔与南塔,分别发现了释迦牟尼佛祖舍利和锭光佛舍利。2009年9月12日(农历七月二十四日),两佛舍利安奉至凤凰山佛宝塔内。至此,两佛舍利共驻一山,使得凤凰山成为唯一一座供奉有两佛舍利的的天下第一佛教圣山。圣山出自圣地,圣山必有圣物,圣物必显圣象。从古至今,朝阳凤凰山之所以成为佛教僧众膜拜的圣山,就在于她所拥有的久远历史,丰厚的文化底蕴,完整的佛教遗迹,倍出的高僧大德,而更重要的,则 是她显现出的瑞相灵光。可以说,凤凰山是灵动的,更是灵验的,千百年来,她给予无数信奉者和朝拜者带来了莫大的精神慰藉和心理安抚。

6. 朝阳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路线

要说北京夜晚最具时尚范儿的活动,亮马河上 “悠游朝阳-赏亮马国际风情”主题的夜游航线自然是榜上有名。从蓝色港湾码头上船,游览到燕莎码头,一路串联起贝壳剧场、亮马河船闸、命运共同体广场等重要观景点,集游船、码头、两岸商业提升、主题灯光演绎于一体的“文商旅+科技”综合夜游项目,灯光水色交融,美轮美奂的滨河夜景廊道成为北京市的“金名片”。

7. 朝阳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

凤凰山,古称龙山、和龙山,位于辽宁省朝阳市,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AAAA级景区,最高峰海拔660米。

朝阳市凤凰山旅游景区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区东部,紧邻中心城区。占地67.84平方公里,东至凤凰山东麓村镇公路,南至孙家湾,西至凌凤街环城东路,北至长宝营子,由环山道路围合而成,集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人文景观为一体。

凤凰山是辽西一大名山,是朝阳市著名旅游景点。[1]凤凰山中现存“凌霄塔”、“摩云塔”、“大宝塔”三座古塔,以及“延寿寺”、“天庆寺”、“云接寺”、“华严寺”等四寺。凤凰山还供奉着释迦牟尼佛和锭光佛(燃灯古佛)两佛真身舍利。释迦牟尼佛舍利出土于朝阳北塔。锭光佛舍利于朝阳南塔出土。两佛舍利共驻一山,使得佛教圣地凤凰山愈加神圣和灵光。

8. 朝阳市凤凰山景区门票

楼主,这个景点是不用门票。 凤凰山风景旅游名胜区座落在宝安区福永镇凤凰村东面的山系,海拔678米,方圆12公里。素有"凤山福水福盈地"的美誉。凤凰山风景区由山下宝塔胜景区,山中古庙胜景区和山顶晚霞胜景区三部分组成。宝塔胜景区由"凤凰文昌塔"、"朝阳灵犬石"、"普门示现牌坊"、"青牛跃涧留仙迹"、"圣水灵泉"、"轻径风琴"等景点。 古庙胜景区是凤凰山风景区的主体部分,以始建于元代初期大德年间的凤凰古庙为主体,配以众多的自然风景点,如净瓶洒露、凤凰仙洞、长寿仙井等组成。

晚霞胜景区由万蝠洞、石乳清湖、狮子巨石、伶仃奇石等大自然风光景点组成。

9. 朝阳凤凰山百科

春节期间,凤凰山景区又添盛景,由中合供销集团精心打造东北祈福开运大型3D灯光秀活动惊艳辽西,它以强烈的视觉效果、唯美的灯光向朝阳市民乃至东北的游客展现了凤凰山的佛教文化、自然风光。给朝阳市民上演一场唯美的视觉盛宴。

10. 朝阳旅游景点大全集凤凰山

喀左县水泉乡鸽子洞;建平县南地村;喀左东山嘴遗址和建平;凌源交界处的牛河梁遗址;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燕秦长城;朝阳北塔;风凰山摩云塔、喀左精严禅寺塔、朝阳南塔、朝阳县八棱观塔;凌源天盛号石拱桥;朝阳佑顺寺、关帝庙、凤凰山云接寺、北票惠宁寺、凌源万祥寺、喀左天成观、朝阳县灵佑宫;凤凰山、云蒙山、大黑山、青松岭、玄羊山、大凌河、小凌河、老哈河、温泉;华严寺、云接寺;朝阳古洞。

1、朝阳位于辽宁西部,辖境居东经118°50′-121°17′和北纬40°25′-42°22′之间,东西跨度165千米,南北跨度约216千米,边界周长约980千米。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及通辽接壤;南与辽宁省葫芦岛及河北省秦皇岛毗连;东与辽宁省阜新、锦州为邻;西与河北省承德、秦皇岛市交界。下辖双塔区、龙城区、北票、喀左、建平、凌源、朝阳县七县区。

2、地 形地貌:

朝阳市地表层峦叠嶂,丘陵起伏,峡谷相间,沟壑纵横,只有小块山间平地和沿河冲击平原,结构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土地自然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岗地、川地、平地交错分布,土地利用类型亦是多元化。朝阳市境内主要山脉有努鲁儿虎山、杜岭山、大青山和大黑山。

凤凰古城景点定位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

1.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

凤凰古城的主要景点有沈从文故居、杨家祠堂、古城博物馆、熊希龄故居、东门城楼和沱江泛舟等。 整个凤凰古城虽然不大,但是景色很美,非常适合慢慢走路欣赏。凤凰古城的常规观赏路线是从北门城楼走到东门。 无论你的时间有多匆忙,来到凤凰古城,一定要去沈从文故居,尤其是对于喜欢沈从文先生的作品的读者来说。

2. 凤凰古城著名景点

凤凰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凤凰古城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从秦朝的建立直至现在,凤凰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一九八六年全县文物普查所获;竿子坪乡牯牛坪村发现了西汉村落遗址。沱江镇的飞风山有隋唐宋元的墓葬,木江坪镇、溪口乡等地有宋代的墓葬。可以说明在两千多年前,凤凰此地就有了人的居住。岁月.流逝,时代的更替,这块神奇的土地,淘汰了多少英雄人物,留下了多少传奇。历史长河,激浪滔滔,标炳青史,再创辉煌。

凤凰古城,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AAA景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八县市之一。 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3. 凤凰古城主要景点

其中凤凰九景包括以下景点:【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东门城楼】、【沱江泛舟】、【万寿宫】、【崇德堂】

4.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在哪里

这个古城的名字就叫做“太原古县城”。不得不说,山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太原也曾是一个悠久的古城,而这个太原古县城如今是在山西太原的晋源区内,有着众多的历史遗迹。

而这个古县城也是太原保存非常完整的一个古县城,总的占地面积有0.8平方公里,十字街的格局非常清楚,街巷的肌理也非常的完善,而这里也因为建筑格局形似一只头北尾南的凤凰,所以这里自古以来就有“凤凰城”的美誉,是晋阳古城的一种延续。直到现在,太原古县城已经足足有663年的历史了。

5.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04年2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11年2月25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011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2011年10月13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级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湘西边墙,下同)以及其它应当保护的地带。

第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保护规划,全面负责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与凤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行使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凤凰历 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保护、维修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吸纳符合国家规定的拨款和社会资助。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资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专项用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第六条 凡在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遵守本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凤凰古城保护

第七条 凤凰古城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设立明显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

第八条 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经过审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

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翻建,必须采取保留外壳、整修内部的保护措施,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其建筑风格、体量、色调必须保持明清时期的布局和风貌,修旧如旧。建筑物高度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一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三米,二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五点六米,色调控制为黑、白、灰及灰褐色、原木色。

核心保护区内古建筑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人对古建筑维修改造的,应当按照保护维修规划和要求进行施工。维修资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申请适当补助。

风貌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应为木结构或小青砖墙,青瓦面坡屋顶,高度控制在二层以内,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六米,色调、体量和建筑风格应当与核心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区域控制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必须与凤凰古城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内,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八点五米。

第九条 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街道、巷道应保持原有的视线走廊及空间尺度,严禁拓宽或缩小,商业街巷立面应当保持历史样式。

严禁占用道路、古井、沿街沿河空地及绿化地等公共活动场所。临街建筑物不得新开门窗,严禁使用防盗门、卷帘门、铝合金门窗、水泥花板等现代建筑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道路、水系和其它设施,需要进行保养、维修、改造、改建、新建的,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要求,按照保护管理等级分别由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十一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控制凤凰古城的商业过度开发,对古城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适时发布鼓励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目录,重点发展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合理安排古城内商品经营市场布局。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凤凰古城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推广应用低碳清洁能源。

第十三条 凤凰古城内应当加强垃圾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禁止乱丢垃圾。

第十四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应成立专职消防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装备器材,承担凤凰古城的消防工作。

第十五条 凤凰古城内应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完善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凤凰县人民政 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公共活动场所、居住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六条 在凤凰古城内不得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运用音响设备叫卖;禁止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禁止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七条 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除消防车、救护车以外的任何机动车辆通行,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八条 沱江水体保护区为长潭岗至官庄河段及护城河。

严格保护沱江水体及两岸风光,保持沱江沿线的景观视线通廊,保持河水洁净和水质卫生。

在沱江水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行业;

(二)在水面上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三)向河道排放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

(四)毒鱼、炸鱼、电鱼;

(五)兴办有污染的项目。

第十九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排污管网,收集城市污水,建设集中处理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加强凤凰古城周边山体的保护,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做好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在保护规划划定的南华山、八角楼、喜鹊坡、奇峰寺、北园等周边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葬坟、采石、取土、伐木等破坏植被、景观的行为,未经批准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章 黄丝桥古城和南方长城保护

第二十一条 黄丝桥古城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南方长城保护范围为凤凰县域内长城沿线城墙、关门、碉卡、哨台、屯堡及靖边关、亭子关等。

黄丝桥古城的保护参照本条例第二章凤凰古城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黄丝桥古城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南方长城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严禁放炮、采石及从事有损墙体保护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四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须经规划、建设、文物、环保、消防、旅游等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规划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专项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格局和环境,并为合理利用创造条件;应当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划定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山水保护区、历史文化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者拒不执行已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公布的规划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修订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八条 规划、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对违法建设的 处。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筑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第二十九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安装遮光篷、遮雨篷、太阳能、空调、空气源、阳光棚以及地上管线、计量装置等设施,应当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相协调,并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核准。

乱搭、乱牵、乱挂、乱晒等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拒不改正的,由执法局予以强制排除。

第三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需要在室外开展的公益性活动、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社区活动,组织者应当事先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一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暴力、危险倾向的流浪乞讨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放养的家禽家畜、宠物,由执法局采取强制处置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一)不按照指定的地点经营的;

(二)利用各种形式追客拉客宰客的;

(三)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

(四)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有计划地实施保护工程。对历史建筑及其它重点民居、吊脚楼群、古树名木实行建档、挂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在凤凰古城区乱写乱画乱贴、乱丢垃圾、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运用音响设备叫卖,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局处以四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凤凰县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十七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执法局会同工商、海事、畜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具有保护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按照《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每年的十二月十七日定为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6. 凤凰古城景区简介

凤凰古城和芙蓉镇不是一个地方,但是它们的距离比较近,而且都是独具特色的湘西古城。凤凰古城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凤凰县,是国家4A级景区,距今有400多年的历史。在凤凰古城里面,明清时代的建筑高达120栋,街道上铺设的都是石板路。

芙蓉镇原名叫做王村,因为电影《芙蓉镇》曾在这里取景,就更名为了芙蓉镇。芙蓉镇位于湖南省永顺县,它是一个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整个镇子都坐落在瀑布之上,四周都是绿色植被,空气清新。

7.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图片

凤凰古城门票148元,可以游览凤凰古城最精华九景: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东门城楼、古城博物馆、崇德堂、沱江泛舟、万寿宫、虹桥艺术楼以及南华山神凤景区。

1.凤凰古城门票优惠政策:1.70岁及70岁以上老人;身高1.3米以下儿童;现役士兵;烈士家属;残疾人;记者(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享受免票; 2.未满60周岁的军队退休干部;60—69岁老人; 现役军官;未带团导游;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者凭证件享受优惠票。3.全日制在校学生购买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门票均按照20元/人·次.本票不含沱江泛舟景点,如需泛舟请另行购成本票15元/人·次,其他景区学生票价格照旧。4.以上优惠免票政策仅限中国国籍公民凭相关证件享有。

8.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图纸

凤凰古城地形复杂,东部及东南角的河谷丘陵地带为第一级台阶,以低山、高丘为主、兼有岗地及部分河谷平地、地表切割破碎,谷狭坡陡,一般海拔在500米以下。从东北到西南的中间地带为第二级台阶,海拔500~800米。西北部中山地带为第三级台阶,海拔在800米以上。

9. 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简介

凤凰古城素有“中国最美的小城”之誉和“画乡”之称。古城依山傍水,紧邻沱江而建,吊脚木楼布满山坡,清浅的沱江穿城而过,红色砂岩砌成的城墙伫立在岸边,南华山衬着古老的城楼,城楼还是清朝年间的,锈迹斑斑的铁门,还看得出当年威武的模样。凤凰景点:凤凰历史悠久,有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东门城楼、沱江泛舟、虹桥风雨楼、万寿宫、崇德堂、古城博物馆等著名景点。最佳旅游时间:凤凰旅游一年四季皆可,以春秋季节为佳,此时气候宜人,风景也最好。

国家3A级名胜风景区——新邵凤凰谷风景区

新邵

地处湖南省的地理几何中心

故有湖南之心之称

这里,孕育有璀璨夺目的湖湘文化

这里,传承有千年绚丽的历史文脉

这里,宝藏有碧水蓝天的壮丽景观

现在,这里又新增了一处

国家3A级名胜风景区

2021年12月19日

新邵县严塘镇

凤凰谷景区

正式开园啦

凤凰谷景区距新邵县城约8公里,距高速公路新邵收费站3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是集旅游观光、户外拓展、参观瞻仰回顾历史的教育基地及美食、娱乐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

这里林木苍翠、水质优良、气候宜人、地貌丰富、传说神奇。

这里人文底蕴深厚、自然资源种类多样、森林覆盖率高达95%以上,珍稀植物众多,负氧离子含量高。

这里矿产资源丰富,著名的新邵铁矿、钨矿、金矿等曾兴盛数百年,谷内有大坝水库,小坝冲阶梯式游泳池,山溪遍布、水资源丰富、气候宜人、石崖陡峭,岩石奇特。

凤凰谷历史采矿遗址至今保留完整,留下无数的历史传说,因而极具神秘、传奇色彩,令人称奇,妙不可言。

近年来,这里先后投资兴建了 凤凰谷宾馆,景区游客购物中心和旅游接待中心,配备了内外停车场、景区公路、登山栈道、休息凉亭等设施,增添了高空玻璃漂流、七彩滑道、山地越野车、真人CS野战等一大批网红人文景观。

以上图源:新邵县新媒体中心、雷振梁、隆外格

凤凰谷景区正式开园后,景区将一贯坚持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科学经营,永葆凤凰谷景区自然品位,积极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提高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凤凰谷景区建设成为新邵县乃至湖南省旅游景区的一道和谐、亮丽和具有人文气息、文化内涵的全新景观。

峡谷深深,谷群逶迤

山峦起伏、沟壑纵横

千年福地,人杰地灵

风景秀丽,景美如画

大美凤凰谷

等你来打卡

来源:邵阳文旅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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