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北城门

海棠北城门

海棠北城门

年代:清

2012年,海棠北城门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海棠北城门

保护范围:东至城墙外延1米,西至城墙外11米,南至南侧城门基石外10米,北至北侧城门基石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5米,向西、南、北外延15米。

2.城西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向东、西、北外延10米,向南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外延15米,向南外延10米。

3.城墙

保护范围:南段城墙两侧向南外延1米,向北外延3米;北段城墙两侧向南、北各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段城墙保护范围向南外延2米,向北外延5米;北段城墙保护范围外延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