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广州周恩来同志主持的中共广东区委军委旧址位于广州市万福路190号2楼。是1926年5月至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广东区委军委的办公室和周恩来、邓颖超居住的地方。楼为混凝土结构,分前后座,前座四层是万福路190号,后座三层并有天台,是东横街13号和15号。前后座之间有天井,每层天井都围有铁栏杆。该楼是南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1922年动工兴建,次年竣工。
旧址楼下,原为南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南华银行。二楼由军委租赁,面积147.76平方米,花阶砖地面,从马路西侧有楼梯直上楼上。二楼门口装着一扇铁闸,进大门后为大厅,军委经常在此召开会议。大厅左侧有几张办公台、1部手摇电话机,军委聂荣臻、黄锦辉等在此办公。大厅摆着一套西式梳化,几张靠背酸枝椅和茶几,这是军委的会客室,军委书记周恩来和邓颖超经常在此接待客人。大厅西面有一间狭长的房子,这是周恩来和邓颖超办公和居住的地方。大厅东面还有两间小房子,是聂荣臻、黄锦辉、麻植、朱楷等人的宿舍。
1926年秋,周恩来参加北伐后,军委由黄锦辉负责。1927年“四·一五”事变前,军委撤离此处,秘密办公。他们一直坚持到大革命失败。
旧址外貌至今尚保存完好。
1979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