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币总厂
时代:1903年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37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清代天津的通用货币种类繁多,交易时携带不便,后来因铸钱泛滥,彼此之间差价太大,造成货币使用的混乱。为了整饬金融和巩固封建统治地位,光绪二十八年(1902),袁世凯接任天津都统衙门后,任命周学熙为北洋银元局总办。周学熙先选址在离直隶总督衙门不远处的河北西窑洼大悲禅院护卫宫原址(今天纬路26号)建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九月在大经路上(今中山路137号)动工兴建户部天津银钱总厂,时称“东厂”。原北洋银元局称“西厂”(河东区东局子)光绪三十一年(1905)5月建成开工。因其直属户部,故将原“天津银钱总厂”,命名为户部“造币总厂”。1909年清政府改组全国铜元局,铸币权归中央,并将各地造币厂并为九个分厂,天津为总厂,并颁布了《造币厂章程》,以防止伪造。至此天津的户部造币总厂成为全国货币制造中心。
该厂占地面积31916平方米,布局原为多进四合院,以东西向箭道间隔贯通,砖木结构,硬山顶。正房西阔五间,前出廊或“勾连搭”式。厢房西阔三间,平面多为“凹”字形,入口砖砌供券门楼和砖雕花饰犹存。现仅存平房70余间,门额有“造币总厂”四字,吴鼎昌书。
中国最早的国家造币厂:户部造币总厂
文│尹伯
户部造币总厂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中国最早的国家造币厂“铸造银钱总局”在天津成立,次年改名为“户部造币总厂”。天津曾有过三座“造币厂”,即李鸿章筹办的“宝津局”铸币厂、袁世凯督办的“北洋银元局铸币厂”(西厂)和随后建立的户部造币总厂(东厂)。清末天津的通用货币种类繁多,成色不一,差价过大,造成货币使用的混乱。为了整饬金融和巩固统治,解决货币良莠不齐的状况,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下旨设立铸造银钱总厂,经财政处奏定在天津建造户部造币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五月开机试铸铜币,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始铸造币总厂流通银币。仅光绪三十四年一年间,就铸造了近1亿枚“光绪元宝”银币。随后也有试铸许多其他版式、品种的银元,但因未经户部核准,只铸出试样钱。经核准版式的银币大量铸造使用,推动了近代货币改革,是中国近代货币史的新开端。
1909年,清政府改组全国铜元局,铸币权收归中央并将各地造币厂合并为九个分厂,天津为总厂,并颁布了《造币厂章程》,统一各省铸币机构名称为“某某造币分厂”各造币分厂统一归属天津造币总厂管辖,各分厂铸币数量用铜和机器设备统一由户部调度分拨。天津依靠自己雄厚的经济基础、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在清廷一纸“三统一”敕令中,确立了其作为全国货币制造中心的地位。
1912年,度支部造币总厂与度支部造币津厂(原北洋银元局)合并,更名为“中国财政部天津造币总厂”。原度支部造币津厂称为西厂,专铸铜元;原度支部造币总厂称为东厂,专铸银元。该厂组织完备,机器精良,堪称全国造币厂之最。民国三年(1914年),当时任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部长兼造币总厂监督的吴鼎昌为该厂题写“造币总厂”四字门额。该厂占地面积31916平方米,布局原为多进四合院,以东西向箭道间隔贯通,砖木结构,硬山顶。正房西阔五间,为前出廊或“勾连搭”式。厢房西阔三间,平面多为“凹字形,入口砖砌拱券门楼和砖雕花饰犹存。民国时期,造币总厂还铸有多种试样币和纪念币性质的金银币,比如为孙中山、袁世凯、徐世昌、曹锟、段祺瑞、张作霖、张学良等名人政要铸造的纪念币。1940年,造币总厂停业。存在时间不到40年的造币总厂,却在我国金融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我国第一家国家造币厂,也是清末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造币中心,为维护财政金融秩序、推动货币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
造币总厂铸造的光绪元宝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官方公众号。
0430造币总厂
造币总厂的建造背景及数量
造币总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宣统三年(1911年)
建造背景:
光绪二十二年至光绪二十九年,各省仿效广东、湖北做法,纷纷自铸银币,由于缺乏统一的章程,故币制紊乱;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为整顿全国金融秩序,收回铸币权利,确保铜元、银元整齐划一,故筹建户部造币总厂,俗称造币总厂。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户部奏派军机大臣徐世昌及陈壁、张允言等为提调主其事,在天津勘定地势,筹设户部造币总厂。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春,户部造币总厂竣工,占地面积31916平方米,其最初定名为“铸造银钱总局”,因该厂直属户部管辖,后改为“户部造币总厂”。该厂引进美国、日本、德国等最新的机器设备,在当时堪称国内规模最大、设备最精良、技术最先进的造币厂,也是全国货币制造的中心。造币总厂初创时,拟定铸造金、银、铜三种货币,称为“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已归一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始议归并,除户部设总厂外,各省局分为直隶、湖北、江南、福建、广东、奉天、河南、四川、云南9厂,统一归属户部管辖;由于户部易名度支部,造币总厂亦改名为“度支部造币总厂”。
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清政府下令铸造权收归中央,度支部奏准,将各省所设银、铜元造币厂一律裁撤,统归造币总厂统一铸造,仅留武汉、广州、成都、云南四分厂以及奉天所。
四月,度支部颁布《币制则例》,铸造“大清银元”,据《币制则例》明令,“国币单位,定名曰元”,定“元”为单位,定银元为国币,标准趋于统一。至此,从光绪10年(1884年)—宣统3年(1911年),共27年的货币单位银元制与银两制之争方休,铸造大清银币的标准趋于统一。
造币总厂铸造了大量银币,仅就光绪34年(1908年),就铸造了近1亿枚,宣统3年(1911年),铸造“大清银币”约7700万枚。另铸造大量铜币。此间也有许多版式品种的银元,由于未经户部核准,只铸出试样钱。但已核准版式的银币便大量铸造行用,推动了货币改革,是中国近代货币史的新开端。
民国元年(1912年),壬子兵变,3月2日,天津造币总厂内厂被焚烧。但分厂尚存奉天、南京、武昌、长沙、成都、广州、云南7厂外加重庆一局,共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