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地有房但没证”,遇征收能获得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在以前普遍都是没有证件的,2018年,我国开展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农民拿到了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到目前为止,农村宅基地普遍还没有确权颁证。
农村宅基地“有地有房但没证”,遇征收能获得补偿吗?大家都没证遇征收一般补偿不会受影响。农村宅基地无证情况大多数是历史遗留造成的,如果在被征收所在村集体,大家宅基地都没有证件,农村房屋被征收是不会影响征收赔偿的,一般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及土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本村集体成员身份直接定性为合法与不合法,对于本村集体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内宅基地和农房,应当依给予经济补偿,对于一户一宅以外的农村自建房或者户口已迁出本村人口的农村自建房,一般来说,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宅基地,承包地在承包期内被征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大家都有证唯独你一家没有证获得补偿是很困难的。如果在一个村子,太多人的宅基地都有证件,说明历史遗留问题是不存在的,没有证的农房要么就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要么就是建房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对于这种无证房屋,要想获得经济补是很困难的,即使能给经济补偿,一般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宅基地,相当于出于人道主义适当减点房屋拆出的损失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归集体所所有。
所以,农村无证自建房和宅基地,能不能依法获得补偿,关键在于无证是不是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如果大家都没证,一般来说征收补偿不会受影响,如果大家都有证,唯独你没有证,违章建筑想获得补偿是非常困难的,即使能补偿,一般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宅基地地。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农村宅基地,在“有地有房但没证”的情况下,遇到征收时能否获得补偿,主要是判断该房屋的合法性,只要不是违章建筑,就应该依法进行补偿。但如果确定为违章建筑,那么是应该强制性拆除,并不能取得任何补偿的。
其实在农村,确实有很多无证农房,多数是由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比喻说祖上遗留的老宅基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不完善,或者政策执行不紧的时候,农民可以随意在上面盖房。因为这些宅基地在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之前,是完全属于私有的,此后虽然农村一切土地都收归集体所有,但对于村内的这些老宅基地,不管有房没房,农民和村干部仍然承认其原主,在上面盖房子是没人干涉的。这些历史遗留的老宅基地所建的房屋,虽然后来可能没有办理房产证,但也应该承认其合法归属,遇到征收是应该进行补偿的。
还有一些老房子,是后人继承先人的房屋,虽然多出一户一宅的规定,也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些房子都具有合法的归属,遇到征收应该给予补偿。
还有一部分农村房屋,原属于村集体,人民公社解体后,村集体将其拍卖给村民,这些房子都没有任何手续,因为当时大队或者生产队建房子,是不必经过审批的,集体决定就可以了。这些房子拍卖给村民后,无法办理房产证,但都会有当时拍卖交钱的票据,也应该承认其合法的归属,遇到征收时应该给予补偿。
还有一部分农村房屋,带有一定的违章性,比如说按规定应该依法申请宅基地再盖房子。但由于村里执行政策不严格,需要建房的农户和村里打个招呼,村集体允许,就建起了房屋。这些房屋,往往房主确实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但没有履行正常的手续,属于程序上的违章,经过补办手续后可以转为 法房屋,遇到征收时也应该给予补偿。
总之,在农村,大部分无证房是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具有其合理性,都不能算做违章建筑。只有那些不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或者虽然符合资格,但强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房的房屋,无法转为合法房产,应该认定为违章建筑,在遇到征收时是不会获得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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