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关于旅行社的税收政策 旅行社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导读:营改增后关于旅行社的税收政策 旅行社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1. 旅行社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2. 旅行社增值税怎么征税 3. 旅行社的增值税 4. 旅行社缴纳的税种 5. 旅行社营业税税率 6. 旅行社营业税 7. 旅行社纳税方式 8. 营改增旅游业怎么交税

1. 旅行社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旅游行业纳税人营改增后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存在可以差额扣除的政策规定,但该规定不是强制的,旅游行业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差额征收。

如果选择差额征收,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纳税时均可扣除上述政策规定的5项费用;如未选择差额扣除征收方法,则可按收取的全额计算销项税金或应纳增值税额。因此,对于营改增后旅行社差额征税会计分录,如下:实行差额征收计税方式的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支付差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2. 旅行社增值税怎么征税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差额扣除部分(即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票。其余部分可以开具专票。提供旅游服务未选择差额征税的,可以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其进项税额凭合法扣税凭证扣除。

3. 旅行社的增值税

原因: 该旅行社有可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只能开普票。

该旅行社有可能属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企业,所以只能开普票。

4. 旅行社缴纳的税种

1、旅行社属于服务行业。交纳的税有有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等。

2、相关规定 :

(1)扣除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2)扣除凭证:《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 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旅行社需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5. 旅行社营业税税率

旅行社采用的是差额税,及收入减去成本以后的,毛利润额的5%,一般的旅行社做账时会把税额控制在所开发票的0.4-0.5%左右。旅行社营业税按差额税率交税:(收入-成本)*5%

旅行社是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5%,不达交了营业税后,还要按照营业税额征收7%的城建设和3%的教育费附加,在核定征收时,

还要按照测算收的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中25%,但如果核定测算到年利润地3万元以下的,减半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行业有专用的旅游业发票。

6. 旅行社营业税

国税局管辖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及进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营改增目前仅对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征收,原来属营业税,现在该增值税。旅行社是服务业,但缴纳营业税, 旅行社属于地方税务局管辖的营业税征收范围;所以税务登记证在地税办理。

7. 旅行社纳税方式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 营改增旅游业怎么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收营业税。其税率是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景名胜区景点经营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54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其“服务业—旅游业”税率是5%。

  因此 , 旅游景点内的门票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提供观光电车、游船、索道等多项增值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于实行一票制收费的,若能分别核算各项目,则分别按各税目征税,若不能分别核算各税目或核算不清的,则 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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