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朵酒店声明给涉案男员工房卡得到女员工本人

我先来谈一下个人的观点:亚朵酒店的这份声明和女员工之前在网上发的情况存在了很多的出入。这也正是我昨天发文所分析为什么警方迟迟难以立案的一个疑点:很有可能女员工没有说出全部的实情。

警方在女员工报警后就去调看了监控录像,但是经过24小时的讯问后,警方将涉案男员工释放,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认定为。

目前还不知道男员工做怎样的辩解,按照女员工的说法,男员工承认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双方是自愿的。

但是,假如酒店的监控录像能证实当晚只有涉案男员工进出过女员工的房间,女员工体内酒精度的检测以及酒店的监控录像能证实其已经醉酒失去意识。那么,男员工称双方是自愿的辩解就不成立,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趁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罪。

从现在亚朵酒店的声明来看,女员工在进入房间后其意识依然是清醒的,且男员工下去要房卡是经过了其确认同意的。亚朵酒店应该非常清楚其声明的法律责任,所以这份声明大概率是真实的。

假如女员工确实同意酒店为男员工办理了房卡,这个案子现在警方无法立案也就情有可原了。

我不确定女员工当时同意男员工办房卡的原因是什么?有可能是因为曲一是上司,或者曲一假称去帮她买醒酒药之类的东西,方便进入她的房间,总之,我觉得大概率还是她被曲一骗了。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曲一先后四次进入她的房间。假如她一开始就是醉酒失去意识的,那曲一完全可以当时就对她性侵,不需要先后四次进入她的房间了。

女员工有可能是在曲一第三次或者第四次进入其房间才失去意识的,所以我依然相信她是酒后被性侵的,只是从警方取证的角度来看,本案现在确实严重缺乏证据。

目前除了女员工的陈述外,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女员工是在醉酒后失去意识的状态下被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曲一如果坚持两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那这个案子恐怕就会陷入死角,警方不可能因为舆情而强行立案。毕竟,从现在的证据来看,警方也没法确信女员工说的一定是真的。

虽然我从内心里始终是坚信女员工酒醉后被曲一性侵的事实,但是作为律师,我更是主张用证据去办案,所以目前警方不予立案,我是完全能理解的。

现在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只能等待警方收集到新的有力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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