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免责合同 景区免责声明

导读:景点免责合同 景区免责声明 1. 景区免责声明 2. 旅游免责声明 3. 景区免责声明模板 4. 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 5. 景区免责声明怎么写 6. 景区免责声明范本 7. 景区免责协议

1. 景区免责声明

自助游,旅行社仅提供代订门票和酒店的服务,所以找旅行社没有用。但是所有景区都应该购买了景区责任险,包含在门票里面的。当受伤发生在景区里面,所以直接找景区索赔就可以了。当然有几种情况要注意,比如景区已经悬挂了提示不允许进入或参与的项目,这个景区是可以免责的。如果没有类似的提示,找景区索赔肯定没问题的。

2. 旅游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于(时间)组织(组织人或单位)外出游玩,由于(概述问题),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现申请获得免责权。

为了避免事故纠纷,特做如下说明:

在本次外出游玩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概不负责。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单位可以不写):联系电话:

声明人/单位:(个人签名要手写,单位要盖章)

日期:

扩展资料

免责条件

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债权人的过错:《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第370条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景区免责声明模板

泰山秀城景区不要门票,但是观看《铁道游击战》演出需要购买门票。

演出门票如下:

  (1)泰山秀城铁道游击战演艺(市民票)票价:50元/人

  购票须知:

1.仅限泰安本地市民身份证购买,检票口请出示有效证件入园,门票当天当场次有效。

  2.项目为商业演出,老人、军官、儿童等特殊人群如需观演,需正常购票。1.3(不含)米以下儿童不占座位可在家长陪同下观看演出。

  3.场内请勿吸烟、请勿大声喧哗,禁止携带宠物入场。

  4.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景区可免责终止演出,双方免责。

4. 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

国家有国家的规定,公司也有公司自己的规定。如果是一个正常正规的合格公司。那么公司出书面警告员工通知书。作为公司的员工,你不接受你就只有提交辞呈。除非公司现在的行为是违法乱纪。让员工做错事跟在一起违反法律规定,那么你有权可以无视他的警告。

5. 景区免责声明怎么写

景区的免责书,不当然免除景区责任,如游客受伤,本景区概不负责,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景区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

6. 景区免责声明范本

免责书 在行程当中包含景点门票不接受 老年证减免政策,门票费用一律不退 给客人自费项目按行程内标价收取, 在旅游过程中由于客人自身原因出现 任何特殊情况影响行程所有未产生的 费用不退,客人在旅途中发生突发 急病与旅行社无关 。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7. 景区免责协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和上级水利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提高监管常态化、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保持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管控。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规基股、办公室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深刻吸取有关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适时组织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安全督导,重点是新安江示范段治理工程、横江徐村段工程、屯溪区(朱村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和面上项目,对水利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深入分析督导、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研判、提出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规基股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规基股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时跟进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积极配合区安委办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落实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规基股会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加大安全生产督导问责力度。针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发生事故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的局属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规基股会同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6.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继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建设改造行为治理。加大新安江示范段治理工程、横江徐村段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力度。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等)的管控,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 备防倾覆问题整治,按规定维护保养、检修检测、正确使用,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全面排查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水库大坝、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基股、水利管理股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7.深入开展小型水库安全综合治理。切实落实以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明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责任人。以小型水库为重点,严格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强化水库雨水情监测、调度运用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护、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风险隐患。规范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降等报废,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利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分工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检查,抓好办公区、宿舍区、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汛仓库等物资储备库的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加强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水电气暖等各类管线管理,坚决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电器线路老化、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规基股、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局属单位完善《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手册》,摸清各类风险点底数建档造册并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车船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局属单位和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强化重要时段和重点领域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期、“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的分析和预警,强化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规基股、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完善水利安全监督执法体系

11.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积极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意见等。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实现群防群治。完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办、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规章制度。(规基股、水利管理股等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优化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三类人员”管理系统、考核系统、电子证书系统,实行全程 办,做到全程电子化、全时段在线获取、全域可查验。积极跟进水利部“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实现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根据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科室,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进一步推进水利安全监督执法,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应急资源填报系统、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等。(规基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3.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屯溪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利用网站、QQ群、微信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规基股、办公室牵头,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狠抓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水平。严格执行岗前培训,配合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和变更等管理。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检查、稽察的重要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规基股、水利建设管理站牵头,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5.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等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对存在非法违法、重大隐患治理不力和事故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清出达标行列。(规基股、水利建设管理站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16.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支持各地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基股、水利建设管理站、办公室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17.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规基股、办公室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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