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范围有什么资料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导读:旅行社经营范围有什么资料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1.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2.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有哪些 3. 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4. 中国旅行社经营范围 5.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6. 旅行社经营的范围 7. 旅行社主营业务包括哪些 8. 旅行社主要经营业务 9. 旅行社主要业务范围 10.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收入

1.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2.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有哪些

旅行社服务 包括下列旅行社服务:旅行社管理服务,旅行,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代理服务,其他旅行社服务 不包括游览景区内导游服务,单纯的飞机、火车等旅客票务代理服务 旅游管理服务 包括:国内旅游经营服务、出入境了旅游经营服务 不包括:不包括游览景区内导游服务,单纯的飞机、火车等旅客票务代理服务 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 包括:旅游咨询、导游服务、旅行项目策划 不包括游览景区内导游服务,单纯的飞机、火车等旅客票务代理服务

3. 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 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中国旅行社经营范围

旅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为旅行者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旅游公司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具有营利目的。其主营业务主要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5.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6. 旅行社经营的范围

国际旅行社与国内旅行社的相同点是他们的经营范围都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而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尽管对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定义不同,但他们除了经营范围都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外,还有以下了共同特性。

1、为旅游者旅行提供相关旅游服务。

2、通过生产和销售旅游产品而将饭店、餐馆、交通、景点、娱乐、保险公司等旅游服务部门联结为一体,具有纽带作用。

3、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

7. 旅行社主营业务包括哪些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有其独特的特点。下面就旅游企业财务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的核算要点进行简要归纳。  一、主要会计科目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 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支付旅游款时: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dr:主营业务成本 cr: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候:dr:主营业务成本 cr:应付帐款;  4、预收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月末结转收入时:dr:预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  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dr: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dr: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cr: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 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建账一、首先,建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二、 设置总账  1、总账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亦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来分类登记企业的全部经济业务,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和利润等总括的核算资料。  2、总账的格式采用三栏式,外表形式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账簿。  三、设置明细账  1、明细账通常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用来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提供有关的明细核算资料。  2、明细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企业应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细账的格式。  3、明细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主要是使用方便,便于账页的重新排列和记账人员的分工,但是活页账的账页容易散失和被随意抽换。因此,使用时应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意妥善保管。  四、设置日记账  1、日记账又称序时账,是按经济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便逐日核算和监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页一般采用三栏式,即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  (2)账簿的外表形式必须采用订本式。现金和银行存款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为保证账簿资料的安全、完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8. 旅行社主要经营业务

一、给旅行社带来的的挑战:

1、旅行社的咨询服务功能会受到互联网自动查询功能的挑战;

2、旅行社的包价旅游产品受到游客自主设计线路的挑战 ;

3、旅行社中介服务地位受到网络上供需直接交易的挑战。

二、给旅行社带来的机遇:

1、可以帮助旅行社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

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帮助旅行社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的变化,并有可

能与潜在旅游者实现适时互动,从而使产品开发能更好地满足市场变化。

例如,传统的航班信息都是按照时间排列的,而

READOUT系统则可以按票价高低排列航班顺序,使顾客轻点鼠标就可以选择满意的航班,更加符合顾客的要求,从而为旅行社争取了更多的客源;

USERVISION系统使旅游者足不出户就能及时得到与旅行有关的全部信息,方便了客户的经营决策,从而使顾客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寻求旅行社的专业化服务。在我看来,

旅行社就要熟悉并掌握这些网络信息技术,将这些系统运用到日常的经营

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客源。

2’有助于提高旅行社的竞争优势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促使旅行社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和信息资源的

有效利用,从而使企业运行得更有效率,获得竞争优势。

3、为旅行社的规模扩张提供了便利

旅行社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对相关信息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信息技

术无疑可以帮助旅行社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和经营效率,从 而使旅行社业务

规模的扩张和规模经济的实现变得现实可行。

9. 旅行社主要业务范围

1、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

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领取行李等业务。

从旅行社衍生的职业有:领队、导游、票务员、签证专员、计调员(旅游操作)等。经营旅行社是必须要持有当局发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须是某指定旅行社商会的会员才能经营旅行团,进行带团旅行

10. 旅行社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收入

主要有人工成本,店面日常支出成本,差旅成本,上交各种税收及年检费用成本等等

Hash:7357797951727a344465d8fd804f22e5e821e24f

声明:此文由 飞舞九天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