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导读:如何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农产品初加工包括哪些内容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一、要加大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

二、要创新现代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要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等政策。

三、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物流主体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改善设施,完善服务,提高物流绩效和服务水平。

四、要协助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各种形式物流组织实体。积极实施农产品物流技术创新,把初级产品整理加工变为技术含量高、贮藏时间长、具有品牌优势、附加值高的产品。

五、要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构建从农田、水域到餐桌安全的产业链。

农产品初加工包括哪些内容

成都市是这样规定的.仅供参考:
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配套初加工厂,从即日起我市将有“规则”可依,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农委了解到的。据悉,为了在解决鲜活农产品不便储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节约和保护耕地,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就地进行农产品初加工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和规范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就地进行初加工。

记者了解到,此次针对的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的理化性质改变程度较低的加工,包括生鲜、易损耗、不适宜长途运输和初加工过程无污染的农产品,而规模化基地以及相应的加工厂(场)面积也应达到规定的标准,其中粮油基地须达到5万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5亩以内;蔬菜(食用菌)、水果、茶桑基地须达到1000亩以上,花卉基地须达3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3亩以内;林竹、干果、中药材基地须达到10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3亩以内;奶牛养殖基地常年存栏奶牛须达到1000头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1亩以内;水产基地精养池塘面积须达到1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在精养池塘面积5%以内;天然水域3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在水域面积2%以内;全流水养殖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面积5亩以内。

据介绍,农产品初加工厂(场)的选址将在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将充分利用建制镇的交通、商业网点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服务于整个镇域内的农产品规模化基地,达到集约、经济的目的。《办法》规定,在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就地进行农产品初加工,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产业发展布局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产业区域布局规划,且必须建设完善规范化的初加工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具备技术操作规范,同时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据悉,为了规范管理,所有初加工厂(场)都必须在当地区(市)县规划、国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当地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将进行登记备案。

Hash:22882286f71305df50af168a48e3131e772d4f7d

声明:此文由 谢绝崇拜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