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的特色景点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

导读:少数民族的特色景点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 1.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 2.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与用户的关系 3.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产品的国外研究综述 4.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景点 5.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成功案例 6.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发展 7.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成功案例调查分析 8.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调研报告 9.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APP 10.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规划相关文献 11.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经济创业园区

1.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

就是到少数民族聚集区去旅游,一定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与用户的关系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民族众多。由于地理环境的巨大差异,生活在各自不同环境区域中的各族人民,身着各式各样的绚丽多彩的民族服饰,无不体现着所处的地理环境特色和民族风情。总体可以概括为北边长南边短,北边宽南边窄,北边厚南边薄。

  同时,不同民族、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文化的差异,反映在民族服饰情感语言文化方面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但都体现着实用文化与审美文化的集中统一,体现着各自民族符号性的文化选择。

  青藏高原地区,主要人口为藏族,他们生活的地方,海拔高,气温低,冬季漫长,夏季短暂,因而他们一年四季都穿着长袍,冬季皮袍,夏季棉袍,袖长宽松,白天当衣,晚上当被。为了生活方便不论男女都将右膊裸露在外,袖子别在腰间。每逢节会,欢歌四起,长空舞袖。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这是黄土高原的真实写照。由于这种恶劣的地理环境和严酷的气候条件,使黄土地上人们的服装另有一番情景。冬天人们穿着老羊皮袄,头上裹着白羊肚手巾。夏季白布的尕汗褡儿,青布的黑夹夹儿,是这一地区典型的民族服装。

  生活在新疆天山南北地区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俄罗斯等少数民族兄弟的服饰,则明显的带有西亚各国和俄罗斯的特色,这显然是由于地理环境因素而形成的。

  例如:维吾尔族传统的民族服装为男子穿绣花衬衣,外套斜领、无纽扣的“裕袢”,“裕袢”身长没膝,外系腰带。在北疆因天气较寒冷,外套常常有纽扣,妇女则喜欢穿色彩艳丽的连衣裙,外面往往还套穿绣花背心。男女皆喜欢头戴绣花小帽,脚穿长筒皮靴。维吾尔族在此服装用料上喜欢选用纯毛、纯棉、真丝、真皮,妇女喜欢艳丽的衣物,并以耳环、戒指、手镯、项链等饰物点缀。手工刺绣是维吾尔族的传统工艺,衬衣、背心及小圆帽上所绣的花纹图案都十分精美。

  居住在云贵高原的苗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的服饰,也与他们生活的地理环境和传统文化习习相关。最具特色的是侗族,他们的蜡染闻名于世,成为贵州地区亮丽的风情线。由于这一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山大沟深,林木茂密,溶洞暗河遍布。长期以来与世隔绝,交通不便,为了生存,他们自己纺纱织布,加工洗染。这种用传统手工艺制作的布料厚实、美观、耐用,可穿、可佩、可戴、可提,不仅有实用价值,更有观赏价值,近年来又成为旅游开发项目之一。作为重要民族的傣族,他们的传统服饰,男子多穿对襟或大襟无领短衫,肥筒长裤,也有少数人穿深色筒裙,用白、青、浅蓝、淡黄色的布包头。女子服饰因地域不同而有明显差异。西双版纳的妇女上穿白色、绯色或淡绿色紧身窄袖短衫,下着各种花样的长及脚面的筒裙,束银腰带,喜欢留长发,并挽髻于顶,插上梳子或鲜花,典雅大方;也有用大布巾包头的。德宏和耿马的妇女上穿齐腰短衣,下着色彩艳丽的筒裙,发髻位于脑后,余发散拖一绺在背后。服饰衣料过去为土布,现多为丝绸、细花布,更显傣女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身材。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对江南地区的形容和向往。河流密布,湖海相连,雨量充沛,气候湿润,地势平坦,植物茂盛。在这种地理环境中生活的各民族同胞,他 的服饰天人合一,环境造就,典雅别致,小巧玲珑,以薄、短、轻、柔、艳而著称。

  彩云之南的傣族、僳僳族、白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在祖国的西南边疆,这里气候宜人,山川秀丽,天蓝水碧,风景如画。他们的服饰色彩艳丽,轻柔飘逸,女人们的裙子有摆裙,有长裙,有褶裙。特别是傣家妇女穿的筒裙,五颜六色,美丽得像孔雀开屏,不仅好看而且合身适用。由于这里地处边陲,过去封闭落后,观念保守,所以,很少有短裙。瓦族妇女的裙子也是筒裙,但没有傣族筒裙长,色彩以黑、红相间为主,这与她们生活的地理环境有关。

  我国广大的平原和丘陵地区,是重要的农耕地带和人口集中区域,生活在这里的广大同胞以汉族为主,服饰介于高原和水乡之间。生活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渔民,服饰与其他各地区民族的服饰相比较,则是最简洁不过的了。渔民们长年生活在气候温热湿潮的水上作业,捕鱼打捞,穿着简练、轻便、易于晾晒的服装,这完全是由于地理环境而形成的。

  贵州东南部地区的妇女,将多种图腾崇拜的形象融合于一体,以水牛的头和角、羊胡、虾须、蛇身、鱼尾等整合为意象中的“苗龙”形象,刺绣在自己的衣服和围裙上,表达自己的民族信仰。

  这些视觉信息传达符号不仅对服装起着装饰美化的作用,使服装呈现千姿百态、靓丽夺目的艺术效果,同时更重要的是它以形象化的创造性语言,记录下了民族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民族情感世界的演变,为研究民族服饰艺术提供了极具史料价值的佐证。同时,这些信息符号也反映了勤劳智慧的苗族超凡的艺术概括和对装饰艺术的大胆追求。

  我国北方民族喜欢在嫁妆的鞋垫、肚兜上刺绣鸳鸯戏水、喜鹊登梅、凤穿牡丹、富贵白头、并蒂莲、连理枝、蝶恋花及双鱼等民俗图案,以隐喻的形式,将相亲相爱、永结同心、白头到老的纯真爱情注入到形象化的视觉语言之中,反映了朴素纯洁的民俗婚姻观,同时,赋予纹样造型以生命的律动,表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勃勃生机。而方胜、如意纹、盘长等造型符号和纹样,则反映广大劳动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真诚期盼,表达朴素纯真的审美情趣。

  从上面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服饰实际上是一个民族的标志,也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形象。它的功能一是遮风祛寒,二是装饰美观。但是,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和情感的影响,千差万别,千变万化,无不打上这一地区的烙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地理环境和情感造就了民族服饰。

3.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产品的国外研究综述

民族旅游是指人们离开惯常住地,到异地去体验当地民族的文化旅游行程。

民族文化作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由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灵魂,具有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因而,从某种意思上来讲,民族旅游属于高层次的旅游。

旅游者通过开展民族旅游活动,亲身体验当地民众生活事项,实现自我完善的旅游目的,从而达到良好的游玩境界。

目前民族旅游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礼仪文化、口头传承文化、民间歌舞娱乐文化、节日文化、信仰文化等。

4.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景点

1黔东南,苗族、侗族,黔东南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地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民族风情非常浓郁。这里有世界上最大的苗寨和最大的侗寨,有独特的吊脚楼、风雨桥、鼓楼,这里有如天籁般的侗族大歌,有让人眼花缭乱的刺绣 银饰、蜡染等;

2吉林延边,朝鲜族,延边位于吉林省东部的中朝边境,首府为延吉市,是中国最大的朝鲜族聚集地。延边浓郁的朝鲜民族风情是其一大特色,朝鲜美食、艺术、服饰等也是游客来延边一定要尝试一番的;3云南红河,哈尼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南部,有秀丽的南亚热带风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艺,民族风情以及景致独特的名胜古迹,别具一格的传统工艺 ,再加上哀牢山和红河在其西南,南盘江流经其东北,自然风光迷人;

4云南西双版纳,傣族,从地图上能看到,东西两座云贵高原上的著名山脉围着西双版纳,在山与山之间出现了一片片的平地,也就有了凤尾竹,有了大榕树环抱着的傣家寨子。

5.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成功案例

(1)少数民族的歌舞丰富了中国的文化艺术。

(2)张骞通西域后,西域的葡萄、核桃等传到内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

(3)唐朝时吐蕃名医元丹贡布著《四部医典》,是对祖国医学的巨大贡献。

(4)少数民族也有卓越的文化创造,如藏族史诗《格萨尔王》、蒙古族史诗《江格尔传》、柯尔克孜的《玛纳斯》、维吾尔族《阿凡提的故事》、彝族的《阿诗玛》等都是彪炳千秋的杰作。

(5)郑和下西洋,郑和市回族人

(6)山西应县木塔那样精美的建筑,便是契丹族所建立的辽代的。

6.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发展

广西少数民族旅游消费上林,马山方向还可以接受

7.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成功案例调查分析

我国有 56 个民族,其中 55 个少数民族,他们大部分居住在西北的边疆地区,具有丰富的地理资源和人文资源。这就注定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

1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我国形成多民族的国家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共有 55个少数民族, 9100 多万人口,占全国总人数的 9.8% ,民族自治地区面积 612 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 64% 。其中大部分处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和物产资源非常丰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国家的统一与分裂,国力的强盛与贫弱,民族的纷争与和睦,都与边疆的稳定与否有着密切的联系。民族传统体育以其广泛的社会功能和鲜明的时代内涵,起着振奋民族精神,唤醒民族意识,维系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显著作用。加快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大力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对增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与政治统一,实现富民、兴边、康体、强国、睦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经过了数千年的传承和发展,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体育从本质上属于一种精神文化,它无疑需要物质支撑和物质消化,但精神文化生产所需要的成本和精神消耗本身都属于经济的一部分。因此,民族传统体育的广泛深入开展具有培植产业门类、带动经济振兴的显著效果。如参与各项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所需的专门服装、器材和设备等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支撑。几乎所有的民族体育活动所创造出来的观赏效应和愉悦效果都可以作为产业来开发。从而亦可促进经济的发展。2.1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其它产业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包括场地、器材、设施等的建设,这就为专门的少数民族体育生产业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要得以开展就要有必要的场地和和器材来支撑,从而可以带动相应产业的发展。因此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可以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其他产业的发展,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 ,减少失业率,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沿海地区的差距。2.2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自己的独特特征,这就为它的可开发性提供了可能。如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传统体育的特色旅游业,如攀岩、滑雪、漂流等。利用传统体育的特色旅游带动风光、文化古迹等行业的旅游。少数民族旅游业的发展就带动了少数民族地区餐饮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

3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经济实用的价值西部少数民族众多,民族节日一年四季都有,且每个民族的节日活动各具特点,如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锡伯族的“杜因拜专扎坤节”、藏族的“雪顿节”和“洛萨节”、回族的“开斋节”、维吾尔族的“宰牲节”等都各具有特色,丰富多彩。在这些节日活动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技和表演往往是节日的重头戏。在国家现有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人尚无支付能力参与高尔夫球、网球、保龄球等高消费运动的项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多数在场地、器材和活动的组织上没有过高的要求,可根据场地、器材、时间和参与人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充分的显示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其经济实用价值和天然的价值,对中外游客都有很大的吸引力。3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都具有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历史悠久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再加上地域性和民族性,又由于各民族的经济、文化水平差异较大,形成风格各异、形式多样的基本特征,所以民族传统体育的开展可以促进各族文化的交流,成为培养民族认同感和民族精神的有效形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多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和思想精华的凝结,汇集了各民族的智慧和经验总结,集中体现了各种文化在相关体系中的地位及演化过程。是少数民族发展过程的一部活的史书。

4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重要的精神价值物质文明的发展必须以精神文明为指导,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必须首先构建一个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这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我们应当把这一作用充分运用到人文社会风气的改造上,使少数民族地区尽快摆脱闲散和惰性的传统习俗,以积极、热情、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中去,使少数民族地区这一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推动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形成和谐社会。

5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重要的健身价值体育的功能之一就是健身功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也具有其健身的价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以内外兼修为主,讲求精、气、神的和谐统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开展大多不受年龄、时间、场地、器材等限制,老少皆益,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身心健康。

6 结论与建议6.1 结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精神、健身等价值,所以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十分必要的。6.2 建议充分认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价值,了解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意义,看清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前景。适时制定合理的方针政策,中央政府应增加对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力物力的投入,经济发达地区应对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给予充分的支持,社会有识之士可从事这方面的投入和开发,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充分的发挥其价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我国的体育事业的 发展服务。

8.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调研报告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为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学的需要,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进汉语教学改革,改革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的改革,以便提高少数民族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适应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经过认真调研之后,于2001年正式启动民族汉考,缩写为MHK项目的研制工作。

民族汉考是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实际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考查应考者运用汉语工具完成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任务的能力。教育部2002年10月24日发出的《在有关省市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教民函[2002]7号)是民族汉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9.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APP

华夏民族文化是一款文化艺术商品买卖的手机软件,平台丰富多彩、品类齐全的国画、书法、油画、文玩杂项、雕塑、艺术衍生品等产品,可满足广大会员针对艺术品居家装饰、办公装饰、节日礼品馈赠、收藏等各种需求

10.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规划相关文献

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第五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第六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坚持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共同建设各项事业。

  第八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维护社会稳定和边疆稳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第九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以生态优先、绿 发展为导向,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各民族迈进更高水平的文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第十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弘扬法治精神,依法保障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十一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面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协同、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全面推进。

  

  第二章 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

  

  第十二条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十三条 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文化保护传承水平,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十四条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第十五条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常态化,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贯穿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过程。

  第十六条 弘扬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伟大奋斗精神。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敬业奉献、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

  第十七条 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凝聚和激励各族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共同守卫祖国北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第十八条 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坚持深入基层、艰苦奋斗、守望相助、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创造更多具有鲜明时代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第十九条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积极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

  第二十条 加强反映祖国统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革命历史的遗址和文物的保护。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 、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第二十一条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民族团结主题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挖掘整理内蒙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推出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反映内蒙古特色、融合现代文明、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二十二条 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牧业文化遗产、工业遗产、自然遗产保护。

  第二十三条 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支持各民族优秀传统习俗、传统节庆、传统艺术、传统手工艺等的保护和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

  第二十四条 挖掘整理内蒙古优秀文学、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戏曲、传统剧目等,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做好各民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

  第二十五条 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办好那达慕等传统体育盛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四年举办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和赛事。

  第二十六条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内蒙古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独特的民族风情,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

  

  第三章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入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与京津冀交流合作,发挥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统筹推进自治区东、中、西部形成优势互补的差异化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九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高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道路通畅水平,健全农村牧区物流体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普及科学知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第三十条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确保各族群众长期稳定增收,推动脱贫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

  第三十一条 加强边境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充分利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等政策,支持地区和民族特色产业、生产加 工贸易企业、旅游业发展壮大,培育打造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

  实施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工程,加强边境城镇建设。实施守边固边工程,完善抵边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平台设施。

  第三十二条 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支持人口较少民族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保护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传承人口较少民族传统产业。

  第三十三条 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形成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体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用性、可及性。推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儿童福利设施。

  加强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民族医药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中医药(蒙医药)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

  第三十四条 大力培育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推动多渠道市场就业,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各族群众特别是农牧民就业技能。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各族群众就业。鼓励各族群众联合创业。

  创造条件提高各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促进各族群众平等就业、充分就业。

  第三十五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把草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科学规划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各族群众。

  

  第四章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第三十六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群众心灵深处。

  第三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提高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坚定政治立场,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制定政策或者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民族团结进步因素,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推动自治区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各族群众开展类型多样的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发展与创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十九条 支持各类企业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创建,履行下列社会责任:

  (一)积极接纳各族群众就业,维护各族职工合法权益;

   二)配置产业、开展社会服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各族群众利益;

  (三)开展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建桥修路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解决民生问题,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十条 推动社区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下列工作:

  (一)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享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谐共居;

  (二)加强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推动各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三)协助解决社区各族群众在住房、就医、就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加强法治宣传、就业指导、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各族群众相互尊重风俗习惯,积极培育邻里团结、家庭和美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十一条 苏木乡镇应当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创建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推动实现农村牧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加大对辖区内发展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嘎查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各族群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保等需求;

  (四)加强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动各族群众共学共事、共同发展;

  (五)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

  第四十二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下列工作:

  (一)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家庭教育为一体的民族团结教育平台,深入开展中国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中国梦教育;

  (二)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与的文体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学习生活;

  (三)使用统一规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规范课程设置,将民族理论政策纳入教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四)高等院校应当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第四十三条 发扬拥军爱民光荣传统,做好军地军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联合边防哨所等驻地部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弘扬爱国守边精神,完善边民守边护边制度,加大护边员保障力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打牢守边固边的民族团结基础,共同守卫祖国北疆。

  第四十四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二)坚持爱国爱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民族团结进步要求的阐释;

  (四)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法 教育、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第四十五条 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构建全媒体宣传、全业态传播、全平台覆盖的网络宣传工作格局;

  (二)主流新媒体平台应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专题,构建高质量内容产出机制,发挥好阵地优势、传播优势,打造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权威融媒体作品,更好凝聚群众、引导群众;

  (三)鼓励互联网媒体、互联网企业、网民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应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网上民族团结进步论坛,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

  (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网络平台中出现的破坏民族团结、不利于边疆稳定及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第四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综合测评指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综合测评指标,制定具体措施。

  第四十七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培养树立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八条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每年九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

  

  第五章 加强社会协同

  

  第四十九条 各族群众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建共享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氛围。

  第五十条 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实践活动。

  妇女联合会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积极作为。

  第五十一条 鼓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第五十二条 家庭应当在民族团结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思想融入家教、家风,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影响、相互教育、相互促进。

  第五十三条 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场所,应当做好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公园、广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应当展示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的宣传教育内容。

  第五十四条 禁止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信息等方面出现否定中华民族共同体、诋毁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等影响民族团结的内容。

  第五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制作、提供、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防范和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七条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应当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大事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

  第六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六十一条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第六十二条 有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立法权限加强民族工作立法,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通过开展对民族团结进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监督。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带头拥护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带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第六十三条 加强各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和任用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熟悉民族工作、践行民族团结的干部。

  加大对各民族各类双语人才特别是双语教师、双语法官、双语检察官的培养、选拔力度。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时,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

  第六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化解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

  第六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信息等方面出现否定中华民族共同体、诋毁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内容的;

  (二)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收集、制作、提供、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信息,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行为的;

  (三)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六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11. 少数民族特色旅游经济创业园区

上海崇明开发区

优势:

营业税或营改增企业退税政策优惠;崇明是岛屿政策,全市退税最高;终身免费代买发票。

申请核定征收/个税带征,综合税率低至0.3%-2.3%(全国税收洼地,合理节税天堂)

 劣势:

一般纳税人审批比较复杂,钢贸企业一般很难批准;不太适合贸易行业;

 返税政策:

  u 增值税按地方财政的50.05%;

  u 企业所得税按地方财政的35%;

  u 个人所得税按地方财政的37%以上;

  建议:

  1、纳税比较多的营业税或营改增企业,推荐上海崇明经济区;

还可以咨询崇明详细政策

二、上海奉贤开发区   

  优势:

  1、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奉贤最大的园区,上海最大的注册型经济园区。去年注册15000户,税收完成76亿,

  2、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税部分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综合总税率5%-8%左右。

申请核定征收/个税带征,综合税率低至0.3%-2.3%(全国税收洼地,合理节税天堂)

 3、永久免费提供注册地址。

  返税政策:

  1、增值税返园区地方留存的23.4%

  2、企业所得税返园区地方留存的14.4%

  3、个人所得税返园区地方留存的15.8%(仅限个人独资或者合伙企业)

  建议:

  1、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强烈推荐。有限公司交税5万以上企业。

  2、我们比较熟悉政策变动,会提醒客户及时作出调整,尽量避免企业列入风控,所以建议客户财务由我们代理。

还可以咨询奉贤详细政策

三、上海金山开发区   

优势:

  1、上海金山经济园区创立于2000年,地处上海市金山区,是上海的西南门户,是区级直属经济园区,比镇级园区拥有更 力度的扶持政策。

  2、独特的区位优势、完善的设施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的客商前来投资,产业涉及物流、商贸、机械、电子等10多个领域。

  3、 金山经济园区提供从工商登记、企业代码、税政办理、发票审批等一系列服务,在上海市区也设有办事处,方便上海客户及周边客户。

  4、永久免费提供注册地址。

  返税政策:

 1、增值税返实缴税金的12%

2、企业所得税返实缴税金的10%

  建议:

  1、年缴税10万以上的有限公司,尤其一般纳税人企业强烈推荐。

  2、我们比较熟悉政策变动,会提醒客户及时作出调整,尽量避免企业列入风控,所以建议客户财务由我们代理。

还可以咨询金山详细政策

四、上海宝山开发区   

优势:

  1.七个工作日出好三证,速度快;

  2.离市区最近,一号线、三号线、七号线直达,办理涉税事项方便快捷;

  3.我们自己的园区,直接协调工商、税务,免费为企业做税种核定、审批一般纳税人等(一般代理公司会收取2000左右的代办费用)

  4.涉税事项办理周期短,手续简单;

 5.永久免费提供注册地址。

  返税政策:

  u 增值税按实缴金额的10%;

u 企业所得税按实缴金额的8%;

u 个人所得税按实缴金额的10%;

 建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营业额比较高,推荐宝山罗南开发区;

  2、纳税大户以后会涉及税务事项多者,推荐宝山园区。

还可以咨询宝山详细政策

上海浦东/临港/闵行/嘉定等其他开发区

 优势:离市中心近,办事较为方便,退税很少,退税要求的门槛很高; 

 劣势:注册期间要到所属工商局签字,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发区一般不能直接审批一机一卡;部分开发区有门槛限制,闵行注册资金低于100万不接。

  返税政策:

 u 增值税按实缴金额的5%;

 u 企业所得税按实缴额的7%;

 u 个人所得税不退;

 建议:

  1、推荐实际经营地点在上述区域的公司就近办理;

 2、服务业、增值税营业额较高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因为个人所得税不退)不推荐。

Hash:eb3d9c0286ca7a4733780db058a6f76bc7a84e3e

声明:此文由 jingling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kefu@qq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