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旅游发展大会的发言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

导读:酒店旅游发展大会的发言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 1.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 2. 旅游业年会发言稿 3. 旅游发展座谈会建议 4.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稿 5. 旅游发展研讨会发言稿 6.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稿范文 7. 旅游发展大会发言材料 8. 旅游发展座谈会发言稿 9.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稿400字

1.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

今年以来,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党建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的统领地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高点站位,服务大局,以党建提振干部队伍精神,以党建落实文旅惠民项目,以党建攻克急难险重任务,以党建谋划开创未来,用高质量的党建点燃了潍坊文旅高质量的发展的新引擎,推动潍坊文化和旅游事业不断实现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中,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成功入围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公示名单,标志着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在“走在前列”上迈出了新步伐。

提高意识站位,打造文旅干事创业铁军

近年来,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文旅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但对照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到位,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没有完全破题。

为破解这一局面,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了全市党建统领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党建统领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意见》《市直文旅系统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量化任务、激发干劲、凝聚力量、鞭策加压,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优势,推动全市文旅事业向更高层次、更深内涵、更有特色迈进。

为确保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履行政治职责,局党组全面压实党建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决策执行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各级党组织高效运转。

坚持把品牌创建融入党的建设各个环节,深入打造了一批特色机关党建品牌、业务专项品牌和服务社会品牌,引导各级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全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大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着力增强机关业务工作成效,打造了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文旅铁军。

筑牢为民情怀,真情务实为民办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党建统领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开展工作,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针对全市文艺精品较少的现状,围绕建党百年,创作排演茂腔《王尽美》《党费》、京剧《陈少敏三请徐公》、音乐剧《渤海走廊》4部优秀舞台剧目,其中《渤海走廊》在山东电视台播出。围绕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创作吕剧《杨守伟》、情景报告剧《为了那一声“妈妈”》并搬上舞台。在十笏园文化街区组织举办第三届潍坊市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大赛暨全市新创作优秀小型剧(节)目集中展演,高质量的演出表演,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围绕办好接地气的文化惠民活动,创新举办第六届潍坊市民文化节,“一村一年一场戏”惠民演出8202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5.6万场,开展“红心永向党·致 敬劳动者”红色观影活动,组织一线环卫工人代表走进影院免费观赏红色电影,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文化惠民带来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在文化惠民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典型,在中宣部和农业农村部2021“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中,潍坊市荣获地级市优秀组织奖第一名,实现“三连冠”,《潍县金石志潍县金石遗文录》入选山东省古籍普查十大新发现,市图书馆荣获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寿光市融媒体中心在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中国文化报》头版整版对潍坊市公共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勇于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破解业务难题

面对文旅事业发展的“老大难”“硬骨头”和瓶颈问题,积极应对疫情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冲击,潍坊市文旅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改革创新走在前、安全形势平稳向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竞争秩序持续规范、质量提升高位推进、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的目标,全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有序、文化和旅游产业繁荣发展。

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潍洲文化创意产业园等6个项目入选2021年省重大项目,迪梦温泉小镇一期等3个项目入选2021年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亲海垂钓度假区、潍坊滨海游艇垂钓游乐2个项目完成签约,青州不夜城项目立项,引进高端人才2名、科研院所1个,鲁东大学潍坊文旅创意软件实践基地成功落户,歌尔电子、滨海旅游集团分别荣获山东省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高质量发展龙头企业称号。

以“中国画都”为名片,筹备成立国内首家混合所有制书画平台公司,中国画都书画版权登记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组织“三个模式”、潍坊手造、景区景点和重点企业等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特色风筝等8个“山东手造”项目受到参展单位一致称赞,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新闻媒体对潍坊展区给予专题报道。

大力推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应邀参加文旅部举办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座谈会,中国文化报以《学会一门手艺,过上幸福日子——山东潍坊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为题报道潍坊市经验做法。积极开发推广文创产品, 12件(套)作品入选山东省庆祝建党100周年100款红色文创产品推荐名单,组织111件/套作品参加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数量居全省第一。

全力开拓全域旅游,召开全域旅游发展研讨会、全市5A级景区培育创建研讨会、城市品牌营销研讨会,建立潍坊市旅游智慧外脑团队,在全国率先推行景区长制,昌邑青山秀水景区、临朐石门坊、高密红高粱小镇积极争创4A级旅游景区,建成125个市级景区村庄,7个村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39个村入选山东省景区化村庄,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总数达到18家,村庄景区化建设领跑全省。2021年上半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3601.95万人次,增长152.82%,恢复至2019年的94.9%;实现旅游总收入374.34亿元,增长219.69%,恢复至2019年的93.2%。

积极拉动文化旅游消费,成功举办第五届潍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直接带动消费1050万元,间接带动消费1.1237亿元,全市58家院线影院票房收入1.5125亿元,潍坊市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积极提升文化旅游营商环境,实施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和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出台《潍坊市旅行社旅游包车执法协作机制》,出动检查人员7.9684万人次,检查企业2.2599万家次,办结案件202 ,全面规范了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坚持融合创新,以“党建 ”为文旅发展开新局谋新篇

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作用,推动“党建 ”走出新路子、实现新发展,实现党建工作和文旅发展两促进、双提升。

通过“党建 ”融合创新发展,新的理念、新的发展格局已经逐渐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些制约融合发展的瓶颈问题逐渐破除,推动文化和旅游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标准融合发展,不断趟出新路径,谋出新篇章。

非遗保护传承创新工程硕果累累,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级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获文旅部正式授牌,潍坊市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中作典型发言,中国非遗保护协会年画、书法专业委员会获批成立,举办“不忘初心·百年百艺”潍坊民间艺术精品展,中国年画博物馆正式启用,成功举办2021中国青州书画年会,引起热烈社会反响。

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现重大突破,成立潍坊博物馆学会历史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召开潍坊市历史文化学术研讨会,制定出台《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物考古前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加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立潍县集中营研究会暨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提升工程专家顾问团,昌邑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模式在全省推广。城市名片打造工程成效显著,发挥全市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优势,积极争创联合国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成为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推荐评选城市之一。

积极提升区域性国际影响力,成功获评2023年“东亚文化之都”候选城市。充分挖掘潍县乐道院·西方侨民集中营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潍坊市成为国内第二家国际和平城市。推进版权示范城市创建,成立版权调解委员会和专家库,聘任首批版权纠纷调解专家,制定《潍坊市著作权纠纷“三调一诉”实施办法》,潍坊市荣膺“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这是潍坊市历史上首次获得这一奖项,也是本届评选中山东省唯一获奖单位和全国唯一获奖的文化执法机构。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紧紧抓住新时期新形势带来的新机遇,牢牢抓住党建统领这个总抓手,以火热的干事创业热情和赤诚的开拓创新激情,全面引燃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新引擎,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取得新成绩,开拓新篇章

2. 旅游业年会发言稿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日前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2017年定为国际可持续旅游发展年。为此,旅游局从2016年起推出旅游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大举措:举办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推出促进绿色旅游发展行动方案、推出公共服务和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推出旅游信息化行动方案、推出旅游产业促进行动方案、推出旅游促进创业创新行动方案、推出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行动方案、推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行动方案、推出文明旅游促进行动方案、推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

3. 旅游发展座谈会建议

2018年1月4日阿坝州旅游市场复苏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内举行。原定于2020年开放的九寨沟景区,因为九寨沟当地经济及游客不断的九寨沟开放意愿等各种原因,九寨沟景区将分批对游客开放,将没 有被地震破坏的景区对游客开放,预计2018年内九寨沟景区局部开放,推行优惠政策。这样人们心中的人间仙境,童话世界九寨沟,很快又将对世界人民见面了。九寨沟旅游的恢复也将带动四川其它旅游景区旅游。

  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省、市旅游行业相关负责人的建议意见,积极应对九寨沟地震对九寨沟旅游的不利影响,对九寨沟旅游市场复苏制定策略,推动阿坝旅游经济复兴。

4.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稿

大家都知道,洛阳、济源两地山水相近、文化同源,乡村接壤、交流频繁,小浪底、西霞院两大水利枢纽横跨两地,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线路互通、客源互送、利益共享的区域合作多赢局面。特别是随着洛阳济源电信资费同城、年票合并、就医挂号免费等一系列政策落地,得到济洛两地群众的普遍欢迎,也促进了两地交流,带动了经济发展。

不过,虽然洛阳济源深度融合发展实现了1+1=2效果,只不过是抱团取暖而已,并不代表是济源划归洛阳,也不代表两地合而为一。因为行政区划调整毕竟不是一件小事,需要上层权衡利弊后才能决策。至于以上所述的《洛济深度融合发展规划》也只是仅限于项目调研座谈交流,并不代表什么。

5. 旅游发展研讨会发言稿

据舟山市副市长、2017国际海岛旅游大会执委会副主任蔡洪介绍,本届大会共组织了12项主体活动和4项配套活动,包括国际海岛旅游大会开幕式、“一带一路”国际海岛旅游发展舟山论坛、2017国际海岛旅游博览会、国际海岛旅游发展论坛暨浙江省旅游业投融资促进大会、国际旅游投资与海岛发展论坛、“数说海岛”旅游产业及大数据共享论坛、“航空+旅游”圆桌会议、全国游艇旅游发展研讨会、国际精品海岛体验游、“世界海岛·Family”舟山国际邮轮嘉年华和“在海上相遇”——缘起舟山激情月等。本届大会正式启用国际海岛大会永久会址,并且活动亮点纷呈。期间还将举行海岛、滨海友城缔结仪式和海岛旅游投资项目签约仪式,评选发布“中国公民最喜爱的海岛旅游目的地”、中国公民最喜爱的十大国际海岛旅游精品线路、中国公民最喜欢的十大“丝路之路巅峰体验”旅游产品,开展“百社万团游海岛”活动。本届大会在国际邮轮上举行闭幕式,这是海岛旅游大会第一次启用邮轮元素,在强调浪漫、休闲、轻快的同时,更展现海洋海岛旅游激情四溢、欢乐沸腾的特质,整个闭幕是场欢乐的嘉年华。第二天一早,邮轮随即开启从舟山国际邮轮港前往日本6晚7天的航线,此次活动也揭示着,邮轮游艇将是舟山下一步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业态。

6.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稿范文

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工发〔2018〕3号)

各市、县(市、区)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精神,省总工会制定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 实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安徽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注重精神鼓励,可适当发放物质奖励。教育培训奖励每年不超过两次,每次评选的优秀学员不得超过参加培训总人数的10%,奖金(奖品)人均不超过300元。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运动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坚持“谁举办谁奖励”原则。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奖金(奖品)标准:一等奖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等次应依次递减。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文体活动等, 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活动,一般不统一购置服装。特殊情况下,如有统一着装要求的集体项目,可按照人均不超过600元的标准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含鞋),每人每年限购一次。经选拔参加省级和全国大型职工文体活动的,基层工会可按照活动主办单位的要求适当提高购置标准。

基层工会应在属地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原则上不统一安排食宿;确因活动需要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同级财政规定的会议标准执行,费用由举办单位负责。

基层工会根据文体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可给参与活动的工会会员每人每天安排一次工作餐,标准不超过当地差旅费规定伙食补助标准的二分之一,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作餐费。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外地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参赛选手可按照本单位出差标准规定报销差旅费。

举办文体活动期间需聘请临场裁判、评委等工作人员的,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标准为: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元。举办文体活动和宣传活动单位的本职工作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或向会员发放电影(演出、比赛)兑换券、当地公园年票。兑换券和年票发放应实名签收,实际结算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应在本省范围内,并在当日返回。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导游费、补贴费等。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 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方式实名发放,可发放实物或货物领取券,不可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每年过生日,基层工会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基层工会可以实物或现金形式向本人表示祝贺,金额不超过600元。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单位可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劳模、先进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及患职业病、慢性病和即将退休的职工。应优先选择工会疗养院开展疗休养活动,时间不超过一周,每年组织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一,疗休养费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0元。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5%。

劳模疗休养应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规定,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为主,将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职工和劳模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慰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基层工会应建立和完善工会会员困难职工档案,制定困难职工帮扶相关制度,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等有关规定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 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 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帮扶服务站点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可对优胜者进行奖励。一等奖不超过1000元,二等奖不超过800元,三等奖不超过5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基层工会每两年可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10%,奖金(奖品)不超过人均500元。

第十一条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 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及时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八 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基层工会应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可由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聘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

第二十条 基层工会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按照全国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明确经费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依法依规编制工会经费收支年度预算。

(二)工会举办活动要有通知和具体方案,因活动所产生的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如实详细填写品名、数量、单价等信息,数量较多时,应附具体购物清单。

(三)对个人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帮扶救助款、慰问品、奖品、纪念品、蛋糕劵、入场劵等时,要求审批手续齐全,实名制发放,并实名签收;工会举办比赛、竞赛活动不可普发安慰奖、鼓励奖,不对参加上级工会或其他部门举办活动的获奖人员重复发奖。

(四)规范劳模、会员职工的疗休养和春秋游活动,严禁借机利用工会经费组织职工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五)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基层工会在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依法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集中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标准以下的,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基层工会应积极争取单位行政为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设施和经费支持;行政补助资金应列入工会年初预算,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申请,并切实加强对行政补助收入的管理,不可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改变资金用途。

基层单位职工体检、职工食堂、职工和劳模疗休养、职工教育、职工技能提升、行政表彰、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等工作,属单位行政的福利费、商品和服务等支出范围,受单位行政方面委托,基层工会可协助或承办上述工作,经费由单位行政负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省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系统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三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 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各级工会制定的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办法须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皖工办发〔2015〕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7. 旅游发展大会发言材料

、对未知的恐惧,对舒适的留恋将阻止我们成为一个旅行者走上的冒险旅程。可是,你永远不会后悔

2、一次真正的旅行,不是去到某一个景点留下到此一游的纪念照。而是融入那里,用心体会自己生活圈子之外的精彩。

3、一个人的旅行,我走过了一季又一季,从夏蝉鸣叫,到雪花飘飞。一个人的旅行,我漂泊了一程又一程,从韶华年茂,到眉宇沧桑。

4、人生不过是一场旅行,我路过你,你路过我,然后,各自修行,各自向前。

5、一场不必远走的旅行,可以是春日里吹来的一缕清风,也可以是夏日里飘过的一阵柠檬香,可以是秋天里凋落的一片丹枫,也可以是冬日里未被破坏的一片雪景。條萊垍頭

8. 旅游发展座谈会发言稿

华蓥山旅游开发如何定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又该如何整体开发?

8月17日上午,市委书记李建勤专程前往华蓥山景区调研。在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后,李建勤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明确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精心策划规划,科学有序推动华蓥山旅游整体开发与建设。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卿等出席座谈会。

北纬30度神奇景观带,平均海拔1200米,夏季平均气温17到21摄氏度,华蓥山集雄、奇、险、雅、幽于一身,熔名山、名寺、名湖、名史于一炉,聚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

来到华蓥山石林景区,李建勤详细了解景区发展规划、定位等相关情况。他反复叮嘱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定要结合实际,找准发展定位和比较优势,恪守生态发展红线,在开发建设中依山就势、依形就貌进行打造和包装,避免对原始自然景观的破坏;要在创建品牌和提升服务上做文章,把华蓥山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李建勤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建勤认真听取了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和广安旅投公司的情况汇报。李建勤指出,华蓥山景区是广安旅游产业发展的宝贵资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华蓥山旅游整体开发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怎么办”“怎么干”大讨论,通过大讨论进一步理清思路,深入研究华蓥山旅游开发的比较优势,围绕生态和区位两大优势做文章,学习 鉴外地旅游开发成功经验,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探索“康养+”产业发展模式,以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 合理开发

在观光运动、休闲避暑、康养旅游上做足文章

李建勤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合理开发。要明确定位。华蓥山还处于开发初期,是一张可画出最美最新图画的“白纸”,要找准生态、区位、气候、红色文化、佛教文化等比较优势,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按照差异化发展原则,在观光运动、休闲避暑、康养旅游上做足文章,让游客住下来,让老年人来养老、中年人来养心、青年人来养身。要精心策划规划,引进国内一流策划团队,围绕景区优势和定位,精心策划,设计发展思路,依托独有的自然风光,推动旅游创新发展。

☑ 招商引资

真正吸引有资金、有经验的实干家来投资发展

李建勤强调,要寻找好合作方,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聚焦“我有什么、我要什么、企业有什么、企业做了什么”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真正吸引有资金、有经验的实干家来投资发展。要按照“高点起步、逐年打造”的开发原则,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认知,推动华蓥山景区向区域康养旅游高地、国内知名康养旅游胜地目标迈进。同时,要坚持“一年干几件小事、几年干成一件大事”的理念,以干就干好的态度和决心,统筹规划华蓥山旅游开发,按照规划设计分步实施,一年接着一年干,推动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造提升现有景点,真正把华蓥山“生态+红色”的有限资源利用好。

9. 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发言稿400字

为加强深圳市与额尔古纳市两地文化资源共建,进一步促进两地文化产业融合。2018年10月12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彭罡一行与额尔古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邱革评,市政府副市长周丽荣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会议厅进行座谈。之后,双方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邱革评常委简要介绍了双方合作计划

双方将在资源共享、业务合作、文创产业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探索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布局空间。同时,双方计划在两地开展书画艺术方面的文化交流活动,合作创建深圳大芬美术家协会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写生基地。积极探索规划两地文化旅游线路,共同促进两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签约仪式上,彭罡副主任明确双方合作创建深圳大芬美术家协会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写生基地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成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正是多年来龙岗区政府积极组织和鼓励大芬企业“走出去”的成果,强化了大芬与国内外市场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打响了大芬品牌。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龙岗区文产办合作签约仪式现场

在完成签约仪式后的第二天上午,双方在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举行了深圳大芬•额尔古纳美术交流基地揭牌仪式。深圳龙岗区文产办精心准备,以深化和拓展文化合作领域为己任,力争为额尔古纳众多美术工作者、爱好者提供艺术交流合作的平台、创造更广阔的创作空间,并带领大芬知名画家深入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开展采风写生以及现场交流活动。

深圳大芬•额尔古纳美术交流基地揭牌仪式现场頭條萊垍

往后每年会分批组织大芬油画村原创画家不同季节前往额尔古纳市采风写生,计划每年在大芬油 村和额尔古纳市各举办一次包括书画展、摄影展、旅游资源展等主题文化展,积极探索规划两地文化旅游线路,共同促进两地文化产业的发展。頭條萊垍

深圳大芬•额尔古纳美术交流基地揭牌仪式现场

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深圳大芬·额尔古纳美术交流基地”的正式建立,将进一步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趋势,整合优质资源、聚集高端人才。通过发挥基地的带动作用,扩大文化艺术类人才培养规模,整体推进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了大芬与额尔古纳的艺术交流与沟通,也使得大芬在国内外艺术交流之路实现了质的飞跃。頭條萊垍

大芬美术馆副馆长梁剑、大芬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李铁香、大芬美术产业协会秘书长林树森将创作的额尔古纳风景油画,现场赠送给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写生交流基地。條萊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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