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王朝旅行社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
导读:长春王朝旅行社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 1.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 2.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官网 3. 长春国际旅行社电话号码 4.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招聘 5.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1.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
吉林省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经纪代理服务(订票、订车、订酒店、代办签证、广告发布、与旅游相关的经纪代理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航空客票销售代理。
2.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官网
官网地址:http://m.cc.ithc.cn/
3. 长春国际旅行社电话号码
87000亩。学院创建于2000年,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截至2021年6月,学院有奢岭、净月两校区,学院占地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学院设有旅游管理、艺术、外国语、商学院、国际交流、工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38个本、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涵盖了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五个学科门类、有在校生9187人,教职工728人。
4.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招聘
长春是吉林省的城市,长春,简称“长”,古称喜都、黄龙府,别称“北国春城”,是吉林省省会、副省级市、长春城市群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和重要的工业基地。
长春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位于东北的地理中心,东北亚经济圈中心城市,分别与松原市、四平市、吉林市和哈尔滨市接壤,是著名的中国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最早的汽车工业基地和电影制作基地,有“东方底特律”和“东方好莱坞”之称。
5. 长春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农业部:共13所:归教育部直属4所:
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
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程)
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
1、沈阳农业大学2、华南农业大学3、东北农业大学4、西南农业大学(并入西南大学)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于海南大学)
8、大连水产学院(大连海洋大学)
9、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原各部委直属高校变更情况(截止于2014年底)中 院: 部委直属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211工程”) 中国科学院大学 航天部: 共11所,归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
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工程”)
3、西北工业大学(“985,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划归省市直属7所:
1、南昌航空学院(今南昌航空大学)
2、沈阳航空学院(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空工业学院)
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学院) 民用航空总局: 部委直属3所:
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工业总公司: 共8所:归国防科工委2所:
1、北京理工大学(“985,211工程”)
2、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划归省市直属6所:
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今西安工业大学)
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今重庆理工大学)
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
1、电子科技大学(985,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3所:
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归省市直属2所:
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纺织部: 共9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东华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8所:
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3、西北纺织工学院(今西安工程大学)
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大学)
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电力部: 共1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
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归省市直属12所:
1、东北电力大学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4、上海电力学院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工程学院)
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今南昌工程学院) 石油部: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1所:1、大庆石油学院(今东北石油大学)2、西安石油学院(今西安石油大学)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今常州大学)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9、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10、西南石油学院(今西南石油大学)11、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 化工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南京化工大学(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4、沈阳化工学院(今沈阳化工大学)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6、吉林化工学院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 煤炭部: 共1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4所: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山东矿业学院(山 科技大学)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7、华北煤炭医学院(组建河北联合大学)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大学)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10、湘潭矿业学院(组建湖南科技大学)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今淮北师范大学)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部: 共14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2、东北大学(985,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归省市直属11所: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3、鞍山钢铁学院(今辽宁科技大学)4、华东冶金学院(今安徽工业大学)、5、包头钢铁学院(今内蒙古科技大学)、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今辽宁科技学院)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9、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大学)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组建重庆科技学院)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黑龙江工程学院) 有色金属公司: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南大学(985,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昆明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3、长春师范学院(今长春师范大学)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理工大学)6、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嘉兴学院)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中南大学) 机械部: 共20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湖南大学(985,211工程)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归省市直属16所:1、江苏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5、沈阳工业 大学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7、甘肃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河南科技大学)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2、沈阳理工大学13、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16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 共10所:部委直属1所: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4、重庆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学院)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广州航海学院) 轻工部: 共8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江南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入清华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景德镇陶瓷学院5、郑州轻工业学院6、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 铁道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归省市直属5所:1、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3、华东交通大学4、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设部: 共8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入长安大学)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共1所: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重庆大学) 建材局: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西南工学院(现合并于西南科技大学)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合并济南大学)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 农业部: 共13所:归教育部直属4所: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程)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11工程)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沈阳农业大学2、华南农业大学3、东北农业大学4、西南农业大学(并入西南大学)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于海南大学)6、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7、石河子大学(211工程,新疆建设兵团直属)8、大连水产学院(大连海洋大学)9、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 林业部: 共7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西北林学院(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部委直属1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归省市直属3所:1、南京林业大学2、中南林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3、西南林学院(西南林业大学) 卫生部: 共11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4、华西医科大学 (入四川大学)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9、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部委直属1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医科大学 药监局: 共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中医药管理局: 共3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外经贸部: 共4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归省市直属2所:1、上海外贸学院(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财政部: 共7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东北财经大学2、江西财经大学3、山东财政学院(组建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归省市直属8所: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金融学院)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哈尔滨金融学院)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上海金融学院)5、南 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审计学院)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湖北经济学院)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广东金融学院)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今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培训中心) 文化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3所: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2、中央美术学院3、中央戏剧学院。归省市直属7所:1、中国美术学院2、上海音乐学院3、上海戏剧学院4、北京电影学院5、中国音乐学院6、中国戏曲学院7、北京舞蹈学院 商业部: 归省市直属11所:1、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3、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天津商学院(天津商业大学)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后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轻工大学)7、北京物资学院8、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9、重庆商学院(合并于重庆工商大学)10、兰州商学院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四川旅游学院) 国家体委: 共7所:部委直属1所:北京体育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体育学院2、成都体育学院3、武汉体育学院4、广州体育学院5、沈阳体育学院6、西安体育学院 司法部: 共6所:部委直属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中南政法学院(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归省市直属8所:1、西南政法大学2、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3、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国家气象局: 归省市直属3所:1、北京气象学院2、南京气象学院 (前二合并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成都气象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劳动部: 共2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劳动人事学院(入中国人民大学)归省市直属1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国家测绘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并入武汉大学) 邮电部: 共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长春邮电学院(入吉林大学)。归省市直属4所:1、南京邮电大学2、重庆邮电学院(重庆邮电大学)3、西安邮电学院(西安邮电大学)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船舶总公司: 共3所:归国防科工委1所: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所: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大学)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归省市直属3所:1、中南工学院(南华大学)2、华东地质学院(东华理工大学)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国家审计署: 归省市直属1所:南京审计学院 国家税务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吉林财经大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 国家旅游局: 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出版总署: 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印刷学院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供销总社: 归省市直属2所:1、山西财经大学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民政部: 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统计局: 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 包装总公司: 归省市直属1所:株洲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 烟草总公司: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并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国家地震局: 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科技学院) 外交部: 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 部委直属6所:1、中央民族大学(“985,211工程”)2、大连民族学院3、中南民族大学、4、西南民族大学5、西北民族大学6、西北第二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 公安部: 部委直属4所: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4、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察学院) 新华社: 部委直属1所: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新华社培训中心——中国新闻学院) 团中央: 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部委直属2所:1、暨南大学(“211工程”)2、华侨大学 安监局: 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海关总署: 部委直属1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海关学院) 中央办公厅: 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 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 部委直属1所:中华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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