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年屹立不倒的秘密——南京明城墙城砖铭文背后的故事

隋赟在袁州府任提调官时,用当地高岭土烧制的“瓷砖”,图中划框的地方是隋赟的名字,以表示对其质量负责。(图片由南京市城墙保护管理中心提供。)

南京城墙台城,城墙后的塔是鸡鸣寺药师塔。闵家振 摄

上面这块刻有铭文的城砖,现收藏在南京城墙博物馆,它烧制于明洪武年间,长40厘米,宽20厘米,厚10厘米,重20公斤。城砖两侧刻有铭文,共79个字,上面写有“宁国府提调官同知阑善,司吏李时中,南陵县提调官主簿解簠,司吏何祺,总甲邓世亨,甲首王士恭,小甲王吉庆,窑匠骆羊孙,造砖人夫张和庆、王玄寿、查详、姚回儿、包思中、 姚华二、文都保、姚佳祖、文共兴”,这块城砖的制造,涉及17个责任人,包括府、县两级提调官及司吏,而在基层组织中,则有一个总甲下辖若干甲首,一个甲首下辖若干小甲,一个小甲下辖一个窑匠及9个造砖人夫。

漫步南京明城墙,很容易发现像上面这样刻有铭文的城墙砖。南京明城墙是明太祖朱元璋精心谋划建设的一项国家级重点工程。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登基,建立大明,年号洪武。而早在两年前,朱元璋就已经决定在南京建立“新城”和“新宫”。从1366年至1393年,历时28年,朱元璋动用各类筑城人员达百万之众,大规模建造了南京四重城墙,即宫城、皇城、京城和外郭。其中京城城墙如今被简称为“南京城墙”,其他三重城墙大都已成遗址或遗迹。南京明城墙蜿蜒盘桓35.3公里,是我国目前留存规模最大的京城城墙,也是世界第一大城墙。1988年,南京明城墙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栉风沐雨六百多年,南京明城墙至今依然雄伟坚固,与城砖铭文背后严格的责任制有着密切关系。

敲之有声 断之无孔

南京城墙砖来源于长江中下游水系的广袤地区。在南京城墙的营造过程中,朝廷建立了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和奖惩制度,其中包括资金管理、施工管理、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验收、征派制度等。朝廷通过实施这套体系和制度,对先后参建南京城墙的百万之众进行有效管理,也为确保这项宏伟工程的质量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经考证,一开始,因为力量有限,朱元璋只能动员官兵和南京周边地区百姓参建。从大量早期城砖砖文中可以看出,不仅当时建造城墙的基层组织尚未健全,负责督造的官员建制也不完善。有的甚至连官员和造砖人夫姓名也没有。

从1372年至1393年,也就是洪武五年至洪武二十六年,南京城墙建造进入高潮阶段。根据参建人员身份不同,其主要结构可分为五类:

一、各级官员和相应的文书小吏,主要是:驻京官员,又称朝官,其中包括工部和具体负责南京城墙建造的官员,他们需要向朱元璋负责;地方官员,其中包括各地府、州、县以“提调官”名义任职的官员,需要向朝官负责;具体负责造砖、运输、采集工役的小吏,即砖文中的“司吏”,他们需要向各级官员负责。

二、长江中下游涉及到的部队,尤其驻扎在南京的军人和军匠。

三、赴南京参建城墙的工匠和各地的窑匠。

四、农村基层应役组织,包括总甲、甲首、小甲和人夫。

五、在南京服役的全部罪囚,均由军人管理。

在城砖烧制环节,实施“物勒工名”制度,即把名字刻在砖上,目的是为了保障城砖的烧制质量,杜绝粗制滥造。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追根溯源,找到当事人,无论是提调官、烧窑匠,还是造砖人,都要承担责任。

在城砖验收环节,要达到“敲之有声,断之无孔”的验收标准。“敲之有声”是对“窑匠”提的要求,窑匠烧制时不得偷工减料,砖未烧透则敲之声哑;“断之无孔”,是对“人夫”提的要求,人夫制砖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来做,砖泥若未踩踏均匀,制成砖后则砖内有气泡。检验时如未能达标,则视为废砖。小甲、甲首、总甲及各级官、吏,均按照这个标准,逐级验收城砖,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据说,不合格的城砖一旦超过规定的数量,则这批城砖即被定为不合格产品,必须退回。如两度检验不合格,铭文中记录的有关官员及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都会受到严惩。

在运送城砖时,实行“砖票”制度,即在长江往返的船只必须顺带城砖运往南京,并发放砖票。一旦查获没有砖票的船只,即刻治罪。

南人官北 北人官南

在南京城墙建造中,为了防范官员利用本籍亲族关系徇私舞弊,朱元璋采取了“南人官北,北人官南”的任职地域回避政策,实行异地就职。由于南京城砖征调的地区分别为江西、湖广、直隶,所以督造官员大多来自北平、山西陕西河南四川

宛平县(今属北京市)主簿刘赓于1372年前后被调往今安徽繁昌县任提调官,主持烧造城砖。这位官员不仅恪尽职守完成任务,在设置砖窑时,还特别避让了当地百姓的坟地和良田,受到好评。刘赓死后,其官职由儿子刘权继任。刘权在保证城砖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也非常体察民情,受到当地民众的爱戴。征砖任务完成后,得到朝廷嘉奖。

另有一名官员因为能力突出,在两年时间里连升六级,他就是山东即墨人隋赟。隋赟原先为元朝旧官,明朝建立以后,被授予六安英山县(今湖北英山县)的正九品主簿,后升为正七品的知县。后又因消除了当地的虎患,1377年被升调至江西袁州府(今江西省宜春市)任正六品的“通判”,以“提调官”之名,负责南京城墙砖的烧制。他在袁州两年的时间内,推广并实行以“甲”为建制的基层组织形式,采用当地所产的高岭土烧制城砖。这种色泽洁白的城砖即俗称“瓷砖”。

按照当时城砖的验收标准,这批城砖完全符合“敲之有声,断之无孔”的要求,而且声音清脆,砖泥细腻,是城砖中的佳品。这批城砖运到京城以后,一时轰动朝野。由于这种砖具有不吸水、质地坚硬的特性,能增强墙体内部的排水性能,所以被广泛运用于南京城墙“肚子”里。如在“龙脖子”段、“神策门”段等地段城墙内,均发现了这批城砖。对于“性果敢有才略”的隋赟,朱元璋颇为满意,嗣后对其重用。

惩贪治腐 毫不手软

在建造南京城墙过程中,也有一批偷工减料、贪赃枉法、瞒上欺下、营私舞弊的官吏受到惩处。这其中,有的是位高权重的朝官,有的是地方上府、州、县各级官吏,还有的是一些并无官职的差使。

为了遏制明初官场的腐败之风,在1385年至1387年,也就是洪武十八年至洪武二十年间,朱元璋先后将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汇总,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即《明大诰》。同时,大量印刷《明大诰》,并分发到每家每户,让天下百姓知晓。在南京城墙营造过程中的许多真实案例也被编入其中。

1372年,朝廷为加快建造南京城墙,开始大规模向长江中下游征集民夫参役。应天府吏任毅、丹徒县丞李荣中等六人,竟然按每人2.2两白银的价格,放掉人夫1265人。按明初的法律当处斩,朱元璋考虑这六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部退还了赃款,改用其他刑罚以示警戒。让朱元璋没想到的是,十年后这些人仍然不思悔改,我行我素,还用过去的手法敛财,同时逼迫应该免役的周善等数百家前来服役。由于周善等人告发,朱元璋获知真相,雷霆震怒,任毅等人被处以极刑。朱元璋还亲自撰文,昭示天下。

1385年,工部侍郎正三品官员韩铎等14人贪赃案发。尽管韩铎很有能力,也曾得到朱元璋的重用,但经过朝廷审查核实,数罪中仅与具体监管官员勾结,并在受贿后将人夫、工匠放掉一项,韩铎就得赃款30350两白银,木炭81万斤。朱元璋立即下令将韩铎逮捕交“三法司”惩办,并撰文昭告天下。

湖州府(今浙江省湖州市)官吏刘执中等人以建造南京城墙需求木材之名,砍伐并囤积了29万根木材。之后,他们又将木材卖给周边的各府、县,私分赃款,最后又与京官相互勾结,只运送了2万多根木头到南京,试图蒙混过关。案发后,刘执中等人有的被处斩,有的被流放充军。

在南京城墙大规模建造后期,朝廷停止了向全国征派民夫参建的办法,改由军人和罪犯参与筑城,各地窑厂也改由南京官窑厂承办。同时,由于《明大诰》等相关法规的颁布,筑城中的腐败问题有所遏制,工程质量也有了进一步提高。聚宝门、通济门、石城门和正阳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1386年即洪武十九年得以重建。

南京明城墙上的城砖铭文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被誉为一座“活的明初资料库”。城墙所用建材及筑造工艺和工程质量,都堪称典范。六百多年来,这座城墙在城市防御、防汛排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座旷世城垣,如今已成为一面历史的“镜子”,仍然发挥着其独特的廉政教育作用,给后人以无限启迪。2006年,南京城墙被列为南京市廉政教育基地。2018年,南京城墙被列为南京市党员教育实境课堂。

无论是行走在城墙脚下,还是拾级而上,漫步在城墙上,手抚厚重的青砖,极目远眺,凭栏怀古,仿佛都能够触摸到历史跳动的脉搏,不自觉地生发出岁月轮转、沧桑巨变的感慨。

(本文亦获南京市纪委监委、南京市城墙保护管理中心的支持)

(曹方卿 翁宏业 王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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