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襄文化】巨鹿县——巨鹿之大麓
漳水河畔
巨鹿地处太行山前的冲积平原上,属于黑龙港流域。历史上就受古黄河及漳水的泛滥冲积,形成了许多沙丘、缓冈和封闭的洼地,为此, 在民间流传“巨鹿县八大洼,四十二个沙疙瘩”的说法。现在的巨鹿境内有滏阳河、小漳河、老漳河、西沙河等河流,自南向北穿流县境,西部为古大陆泽地域。
有学者研究说,巨鹿,原本为大麓。巨,《尔雅》 中说:大也。麓, 是指生长在山脉脚下的林木。为此许慎在《说文解字》 中有,“林属于山 为麓”,意思是说巨鹿是太行山脚一个面积很大的原始森林。而郦道元《水经注》 漳水一卷中有“麓者,林之大者也”的注解,又有一说:麓本为守山林吏也。《尚书》舜典中有记载“纳于大麓”。刘昭注引《新 论》说,“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矣”。“大”与 “巨”在文字学中是相通的,“麓”与“鹿”二字形近。为此到了战国时期,吕不韦在编写《吕氏春秋》时将“大麓”写成“巨鹿”,原文是这样写的“何谓九薮?吴之具区,楚之云梦,秦之阳华,晋之大陆 ……”高诱注:巨鹿“广阿泽也”。广阿泽即大陆泽,毕沅校正引 《尔 雅》 “晋有大陆”,郭璞注:“今钜鹿北广阿泽是也。”(《吕氏春秋·有 始》),这就是巨鹿二字的来历。从以上分析来看,巨鹿之名源于先秦三皇五帝时期,如确论,巨鹿之名见证了中华文明的发展。
沧海桑田古巨鹿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了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改行郡县制。巨鹿郡就是其中之一。为此,巨鹿之名距今天已经有2200 年的历史。巨鹿作为古老的地名,有着悠久的历史流传和深厚的文化内涵。自秦统一设郡县制后,巨鹿为天下名郡大郡。
西汉时在巨鹿县境置南 县,故城在今县城北,属钜鹿郡。东汉因之。三国魏黄初七年 (226) 钜鹿郡封为钜鹿国,仍辖南县,太和六年 (232) 复为钜鹿郡,南 县仍属之。晋初南县并入任县,后赵时复置。北魏初年,南县属钜鹿郡,太平真君六年 (445) 南县省入柏人 县,太和二十一年 (497) 复析置南县,改隶南赵郡。北齐天保七年 (556),南县复省入任县。隋开皇六年 (586) 复置南县,属赵州, 后在隋大业年初将南县改称巨鹿县,属襄国郡。巨鹿一名甚古,而巨鹿县一名也已有 1400 多年的历史。
《玉带桥日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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