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

沈阳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

该馆旧址始建于1905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校舍原是大东关镶红旗汉军第二佐领官厅,坐北朝南,两进院,青砖围墙,有门房、前楼、礼堂、后楼等主要建筑。青砖瓦门房11间,中开过道门,后有影壁。教学楼为砖木结构,二层属前廊式并有立柱和栏杆。后院有礼堂和后教学楼。整体建筑布局合理,素雅大方。1910年秋,周恩来随伯父周贻赓移居沈阳(当时称奉天),进入该小学堂丁班学习,后改为高小部第六班,继续就读两年。

纪念馆的陈列设有读书教室、序幕厅及三个展厅。其中陈列的文物,有周恩来当年阅读的书报、留影、作文、写给同学的赠言手迹和用过的桌椅、羽毛球拍、砚台、笔架等,反映了少年周恩来"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活动。

1910年秋,周恩来随伯父从铁岭来此读书。在东关模范学校,少年周恩来努力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就产生于此。

在沈阳学习的3年时间,周恩来深得老师的赞许和同学们的拥戴。课余时间,周恩来满腔热情地追求进步思想,阅读进步书报,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周恩来少年时期的学习生活,是他光辉一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他最终成为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为了永远纪念周恩来同志,1978年1月,辽宁省和沈阳市决定修复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3月4日竣工,并正式对外开展。共设读书教室和4个展室,展室中陈列的文物有周恩来当年在校阅读的书报、留影、作文和写给同学的赠言手迹等。该旧址自1978年3月开展以来,已接待国内外观众数十万人,周恩来从小立志救国,为中华之崛起而发愤读书的精神,已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景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育才巷10号

乘车线路:沈阳市内可乘10路电车在小河沿站下车可达。

少年周恩来沈阳读书旧址重修,曾在此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12月1日消息:周恩来少年读书时,曾在奉天省官立东关模范小学校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愿。这处位于沈阳大东区顺城街育才巷10号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于近日开始全面修缮。

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正在修缮中。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沈阳晚报》今年4月曾刊文介绍:1910年秋至1913年春,少年周恩来在此地度过了3年学习时光,那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就是他在这里立下的高远志向。

此前,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已经历过多次重修。

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现存两栋教学楼和一座礼堂。

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育才巷。

1978年,中共辽宁省委和沈阳市委决定在该址建立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对两楼一堂进行修复。1979年,在前教学楼前建起一座周恩来同志的全身石雕像,在前教学楼二楼开辟展览室,陈列周恩来的照片和他书写的手稿及用过的桌椅等文物。1979年,被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进行了大规模的重新修缮和布展,整修后共分五部分:前门房、操场、前木楼、礼堂和后木楼。前木楼展出周恩来的雕像、图片资料及其读书时所用的书籍文物,后木楼全面恢复当时教室的原貌,并综合运用现代化展示手段等,重点突出周恩来在东关模范学校的学习生活。

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重点突出周恩来在这里的学习生活。

根据《沈阳晚报》此前刊文介绍:1910年,12岁的周恩来离开江苏淮安,随伯父周贻赓到沈阳上小学,至1913年春,周恩来在这里度过了3年学习时光。当时,东北是帝国主义在华争夺的重点,白山黑水间,生死存亡时,周恩来开始了艰辛深沉的求索。1912年10月,他在《东关模范学校第二周年纪念日感言》中写道:“吾全校之诸同学乎。吾人何人,非即负将来国家责任之国民耶?此地何地,非即造就吾完全国民之学校耶?”

在这里,周恩来经历了辛亥革命,接触了进步教师,阅读了进步书报,受到了革命思想的影响,并说出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向。1913年,周恩来考入天津南开中学,离开沈阳。周恩来后来回忆说:“12岁的那年,我离家去东北。这是我生活和思想转变的关键。”

周恩来少年读书时曾立下宏愿“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除了沈阳的这一处读书旧址外,在铁岭市还有一处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介绍,铁岭市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银冈小区,1978年铁岭地委对银冈书院旧址进行维修,辟为“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1979年对外开放,1990年李鹏题写馆名,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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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童年读书旧址: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江苏淮安清江浦(5)

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年久失修,当地检方督促修缮

位于江苏淮安清江浦区的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因未能有效保护,造成部分文物毁损。当地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后,向行政主管部门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最终促其采取保护性措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检察院12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列入江苏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的典型案例。

淮安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是一座近现代历史遗迹及革命纪念物、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中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读书处旧址毗邻横贯淮安主城区的里运河,周边原本分布着“泗阳公馆”“义顺巷民居”等多处市级不可移动文物。

2015年前后,读书处旧址周边地块实施了数次征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对上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有效保护, 造成部分文物毁损,后虽经维修,但个别建筑文物因长期无人管护,墙体外立面剥离脱落、窗户玻璃破损,外观历史风貌基本丧失。

检察人员对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损害情况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澎湃新闻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2020年9月,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对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文物受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查明案涉文物长期无人管护、年久失修的事实,遂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督促其履行法定监督检查和保护职责,对读书处旧址周边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下进行维护保养。检察机关还发现,距读书处旧址东侧约二百米的一处违法占地开设的大规模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存在环境污染和消防安全隐患,亦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机关对文物保护现状展开监督检查,多次与文物产权人沟通,投入资金采取修补保养、环境清理等保护性措施,推进项目进程;取缔违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责令立即拆除地面构筑物、搬离清场,并对裸土进行了平整覆盖。

今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该省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据统计,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495件,同比上升22%。其中,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57件,占比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