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营者的权利 旅游经营者是
导读:旅游经营者的权利 旅游经营者是 1. 旅游经营者是 2. 旅游经营者是旅行社吗 3.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企业吗 4. 旅游经营者是指 5. 旅游经营者是什么职业 6.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文化 7. 旅游经营者是指哪些 8. 旅游经营者的概念 9.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
1. 旅游经营者是
生态旅游业是以生态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基础,为生态旅游者的生态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行业。从定义不难看出,生态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是生态旅游经营管理的三大要素。
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满足生态旅游者的需求提供了可能,是生态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凭借和依据,而旅游服务体系是旅游经营者借助旅游设施和一定手段向生态旅游者提供便利的活劳动,为利用和发挥生态旅游资源的效用创造了必要条件,并通过一定的旅游经济实体和生态旅游政策的实施,为生态旅游活动提供服务而实现其旅游、保护、扶贫及环境教育四大功能。
2. 旅游经营者是旅行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1.自由旅行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在“在中国余下的工人权利的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养、休息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这一规定中的休息权中就包括了旅行的权利。
2.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指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对旅游经营者提供的线路、服务等享有了解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经营者提供虚假情况并非如此。 不能欺诈和误导旅游者。
3.安全旅行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要得到保障。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项目及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例如,酒店,消防安全设备需要 旅行社要为旅游者办理保险,等等。
4.自主选择权选择旅游线路或者服务是旅游者自己的权利,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旅游者。旅游者可以自己选择旅行社,自己决定购买或不购买旅游产品,可以对旅游项目进行比较、鉴别,将选择自己的决定的旅游路线。
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是平等的主体,旅游者有权获得旅游服务的质量保障,有权要求合理的价格。因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要订立旅游服务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完整,以保障游客权益。
6.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应依法得到赔偿和补救。旅游经营者因自身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损害时,应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7.旅游者的人格权旅游者不分国籍、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旅游活动的参与,它的,道德权利上一律平等, 旅游者的风俗习惯要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能受到歧视。
8.投诉权和诉讼权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损害其利益的旅游经营者进行交涉,要求其赔偿损失;旅游部门可以管理,消费者管理协会的投诉部门, 要求处理。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与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一员,对于游客来说,根据法律规定,请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履 相应的义务。旅游者要遵守旅游地的法律与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
3.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企业吗
1、负责景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统计游客数量、节庆活动管理。
2、负责景区环境与卫生管理、旅游秩序、景区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景区资源维护与保护监督管理(防火、防盗、防灾、治虫等)。
4、负责景区安全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景区旅游投诉。
5、负责对景区旅游经营者、景点导游人员和景点管理人员的管理。
6、协助负责处理与景区有关的部门(村)关系,帮助做好协调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室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至于工资具体看当地情况了,一般3A级景区工资在4000+
4. 旅游经营者是指
旅游的产品是旅游经济的基本细胞,没有旅游产品并不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所谓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求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的总称,现在的旅游活动是以商品交换为特征等旅游经济活动,旅游者在一次旅行过程中的横州市邮购娱等方面的需要都要采取商品交换形式才能得到满足,因此旅游经营者提供的任何能使旅游者满足需要的产品都属于旅游产品,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包括实物性的也包括精神性的。
5. 旅游经营者是什么职业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在实际情况中,个别单位和个人未经登记注册而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或者持他人执照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他们是不合法经营者,由于他们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直接关系到旅游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实际上处于与旅游消费者相对的经营者地位,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旅游经营者也涵盖这些单位和个人。
6.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文化
旅游者有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知情权、产品与服务享用权、受尊重权、特定人群特惠权、救护权、受偿权;旅游者义务有“三尊两护”(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义务、“三不得”(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义务、告知安全健康、配合应急、承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责任,出入境游中不得随意分团、脱团的义务。
7. 旅游经营者是指哪些
一、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旅游法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以旅游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的法规;既包括本国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经我国政府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等。
8. 旅游经营者的概念
旅游品牌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其产品及服务确立的代表其作品及服务的形象的名称、标记或符号或它们的相互组合,是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统一体,它体现着旅游产品的个性及消费者对此的高度认同。
狭义的旅游品牌是指某一种旅游产品的品牌。而广义的旅游品牌具有结构性,包含某一单项产品的品牌、旅游企业品牌、旅游集团品牌或连锁品牌、公共性产品品牌、旅游地品牌等。
9.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
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在旅游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旅游业发生、发展的客观依据,又是旅游业服务的主要对象和开拓经营的基本出发点。同时还是旅游业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的主要依托,是各旅游企业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发展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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