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旅游产业的支持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
导读:国家对旅游产业的支持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 1.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 2.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有哪些 3. 旅游业的相关政策 4. 国家推动旅游业发展政策 5. 旅游业国家的政策支撑 6.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措施 7. 国家扶持旅游业的政策 8. 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1.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
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
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2.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有哪些
促进我镇三产服务业、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等有关精神、宝政发【2016】169号扶持奖励意见,注重扶持激励,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宣传推介,不断促进我镇服务业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定如下扶持奖励意见。
一、三产服务业奖励扶持政策
1、企业销售奖励扶持办法。我镇新办服务业企业年入库销售首次达50万元,奖励0.5万元;销售过100万元,奖励1万元(国投不予奖励)。
2、新招引服务业项目:500—1000万元、1000—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项目,奖励招引人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3、新入库的规模以上企业及限额以上企业,首次入库年度奖励0.5万元;首次入库的大个体企业,首次入库年度奖励0.2万元;企业新实现主辅分离,奖励0.5万元。
二、乡村旅游奖励扶持政策
1、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业。对固定资产投资50—100万元以下、100—200万元、201—500万元、501—1000万元,分别奖励投资者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2000万元,免其土地流转金叁年,对固定投资总额超2000万元的,免其土地租金肆年。达到旅游重大项目的按照县委《宝应县关于扶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9号)文件和宝政办[2016]169号文件政策执行。
2、支持乡村旅游建设要点实施。完成年度建设序时,奖励村1-2万元。
3、鼓励村创先创优。获得全省、全市、全县特色旅游景观名村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二星、一星级乡村旅游区称号的,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1万元。
4、鼓励举办特色旅游活动。鼓励举办特色旅游节庆活动,活动认定标准:特色明显(结合当地特色)、游客参与度高(参与人数100人以上)、市场影响力大(有5家县级以上媒体的报道宣传),活动经旅游部门认定后,按照举办活动的级别给予举办者1—2万元的奖励。
5、固投50万元以下作以下奖励:⑴新开张一张农家乐,奖励0.5—1万元;⑵新建垂钓中心一座或新建一个林果采摘基地奖励1—3万元。
三、认定奖励
1、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由业主申请,镇乡村旅游领导小组组织镇纪检监察、三产办、财政、农经、审计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
2、凡当年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违法经营、失信行为的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享受该奖励政策。
3、本意见由镇乡村旅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考核兑现。试行期一年。奖项取最高奖额,不得重复奖励。
3. 旅游业的相关政策
答:1:推出旅行社保证金的 活协调机制,可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以及政策框架内给予灵活调整.2:鼓励政企以及社会组织,通过旅行社单位进行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3: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类旅行社的支持力度.4:对有实际经营困难的旅行社,享受税收减免有关政策.5:依据社保要求,对经营困难的旅行社提供社保及稳岗就业有关政策 .6:对有实际经营困难的旅行社的在职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4. 国家推动旅游业发展政策
旅游活动成为现代人追求精神享受和文化追求的潮流生活方式。旅游业在旅游城市的发展促进周边地区的消费增长,农家乐等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产业也在不断发展。
这是政治、文化、经济、历史的多方面融合,而文化是和旅游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在旅游系统的发展中,文化元素是可以为旅游增加旅游内容的内涵,提升当地旅游文化的形象。
同时国家政策的支持也是推广旅游文化的一大助力,旅游文化的形成已经成为优秀旅游城市的重要标志。
5. 旅游业国家的政策支撑
我国旅游政策对旅游业的积极影响: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极大的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共同发展,从劳动就业来看,旅游业是一个拉动密集型行业对劳动力有很强的吸附能力。旅游业的发展对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6. 国家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措施
2021年4月29号,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从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旅游为民等38个方面对我国旅游业进行规划部署。并将从文旅融合、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明旅游等方面进行推动,以助力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规划》中还提到,要推进完善国民休闲和带薪休假制度,创新打造一批“小而美”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完善低票价、剧场开放日等举措,鼓励各地举办消费季、消费月,鼓励支持青年主播和博主开展对外文化推广。
7. 国家扶持旅游业的政策
一 、文旅融合发展的政策分布
10年来专门部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中央文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2009年《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一个是2017《国家发改委“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涉及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分布于10年间,除2012年每年相关政策中都有所涉及。
二、旅游有“热点”,关键靠“文化”
1.文旅融合的核心理念:“旅游是载体、文化是灵魂”。这是10年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政策的核心理念和思路。建设旅游品牌、创新旅游产品、培育旅游消费热点,以及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红色旅游、老年旅游等,凡是涉及到旅游的品质、品牌、消费、特色、个性化、差异化等发展创新范畴,该核心理念贯穿其中,并分别提出了建设内容。当然,这里的“文化”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而不是指仅仅有文化资源。
2.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和实践活动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扶持旅游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数字文化产业相融合。发展文化演艺旅游,推动旅游实景演出发展,打造传统节庆旅游品牌。推动“多彩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镇。(《“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三 、培育 化旅游消费新热点
1.大平台拉动旅游消费。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
2.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3.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培育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的国际消费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运用市场手段以购物节、旅游节、影视节、动漫节、读书季、时装周等为载体,提升各类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鼓励与周边国家(地区)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带动文化娱乐、旅游和体育等相关消费。(《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
四、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品质
1.旅游演艺。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2.节庆会展旅游。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同上)
3.文化、文物旅游。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同上)
4.文化体验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同上)
5.娱乐业。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景区娱乐模式。支持高科技旅游娱乐企业发展。有序引进国际主题游乐品牌,推动本土主题游乐企业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提升主题公园的旅游功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质高、信誉好的品牌主题公园。(《“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五、建设新型文化旅游功能区
1.培育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依托跨区域的自然山水和完整的地域文化单元,培育一批(共20个)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构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区域旅游业发展增长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打造国家精品旅游带。重点打造丝绸之路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黄河华夏文明旅游带、长城生态文化旅游带、京杭运河文化旅游带、长征红色记忆旅游带、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青藏铁路旅游带、藏羌彝文化旅游带、茶马古道生态文化旅游带等10条国家精品旅游带。(《“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六、红色旅游是文旅融合的重要形式
1.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独特作用。全面落实红色旅游“十二五”规划;改进创新红色旅游宣讲和展陈方式;大力推动红色文化精品创作。(《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意见》旅发[2011]61号)
2.红色景点景区研学旅行。鼓励各地依托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3.实施红色旅游发展工程。完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着力凸显红色旅游教育功能;积极发挥红色旅游脱贫攻坚作用。(《“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4.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着力改善基础 施条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使其更好地满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功能。(《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7〕245号)
七、乡村旅游的特点在于文化旅游
1.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同上)
3.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八、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创意设计
1.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同上)
3.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品质和旅游产品文化含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
九、文化旅游扶贫
1. 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红色旅游扶贫。充分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内涵,利用革命历史文物资源优势,发挥其在红色旅游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带动贫困地区稳步脱贫。(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3.非遗旅游产品扶贫。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方式,加 合理利用,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元素。对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注重原真形态的展示,另一方面通过编排,成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效益的文化旅游节目。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4.特色文化产业扶贫。加快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培育民族文化产品和品牌,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等融合发展。(《“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8. 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政府支持,政策引导,资源丰富、地区接待能力强、优厚的旅游业发展基础、区域内交通条件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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