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条件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

导读:旅游扶贫条件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 1.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 2. 什么叫旅游扶贫 3. 旅游扶贫定义 4.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有哪些 5. 国家旅游扶贫政策文件 6. 旅游扶贫的政策 7.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怎么写 8. 发展扶贫旅游需要哪些条件 9.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是什么 10. 旅游扶贫开发

1.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

扶贫项目就是脱贫攻坚保护贫困户合法权益,消除贫困负担的项目,主要包括1、就近就业补贴

  为了解决农村贫困农民的生计问题,国家给予就业支持,帮助他们在附近找到工作,比如雇佣他们在当地的真菌温室工作,在养鸡市场就业,以及道路绿化。

  2、教育补贴

  国家对农村经济贫困农民子女的教育发展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期间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困难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

  3、九种重疾专项治疗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可以享受专项治疗补贴,主要包括直肠癌、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九种严重疾病。

  4、整村促进

  全村扶贫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项目中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主要是在资金的全面支持下,改变贫困村落后的面貌,促进贫困村整体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整村推动在自然村修建道路、饮用水和农业灌溉渠、沼气、种植和养殖项目。

  5、产业的扶贫工作

  招商引资发展文化产业农村是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吸引投资的主要领域是边境贸易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开发、水力发电、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

2. 什么叫旅游扶贫

那么扶贫旅游对当地的影响有哪些?

  1、能够促进当地基础设施的完善

  旅游扶贫上,乡村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是扶贫中国的重要环节,基本上各地方的旅游扶贫方案中都有强调要在旅游扶贫中不断加强相关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

  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当地的道路交通、环境卫生、住宿餐饮、购物服务等方面的硬件配套服务以及相应的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等。

  这样一来,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也会得到较大的改善,能够生活得更加方便舒适。

  2、能够带动当地其他产业的发展

  旅游扶贫可以通过推进“旅游+”引领一二三产融合,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家门口脱贫”。

  打个比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就可以通过旅游扶贫来进行带动,比如可以开办果蔬采摘园,农产品加工体验基地等,吸引游客消费体验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3、能够解决当地贫困户和其他农村居民的就业问题

  扶贫旅游的开发,带来的不仅仅是游客,也带来了许多的创业人才和就业岗位。这对于原本只能依靠种地为生的贫困户和当地剩余农村居民来讲,无疑是一个福音,因为这意味着可以在家门口找工作给家庭增加收入,让日过得更好了。

  可以这么来讲,以发展乡村旅游为途径,能够让更多贫困群众成为旅游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让绿水青山给山区农民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收入。而通过鼓励开办农家餐饮、农家旅馆、开发特色小吃、特色手工艺品等方式,也能使贫困户变商户,真正解决了群众增收问题。

  此外,旅游扶贫必然会加速当地电商产业的发展,不仅地方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得以拓宽,当地居民的生活也会更加“互联网化”,在购物消费上也会更加方便。

  但也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地方生态环境的保护,旅游扶贫虽然也强调对地方生态的保护,但是在具体实施下来,情况却不容乐观,因此应该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相应的政策来进行约束,这样旅 扶贫才能达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3. 旅游扶贫定义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发展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有深远意义,乡村旅游是扶贫旅游的一种特定形式。

坚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乡村旅游,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走特色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要把制定乡村旅游规划摆在首位,根据本地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谋划重点发展的制造业产业、农业现代化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同时要在交通规划建设上做好紧密结合,抢抓构建大交通战略机遇优势,认真研究支持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理论支撑和要求。要着力培育乡村旅游地方和产业的知名度,坚持用文化旅游留人,把文化旅游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打好森林公园、风景区、休闲旅游等特色化品牌,展现地方在发展乡村旅游中的生态的、红色的、积极向上的文化特色,实现引导人、吸引人、带动人的价值氛围。

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构建宜居的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十四五”时期,必须大力推动乡村振兴,要充分看到乡村旅游在助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坚持把乡村旅游做到重点任务来抓。

4.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有哪些

我国乡村旅游可分为城郊型、景区依托型和村寨型这三种类型

(1)城郊型。这是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成熟、市场潜力最可观的一种乡村旅游类型。

(2)景区依托型。我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均处于乡村的包围中,景区周围的山林需要保护;周围农民自发地涌入景区经商,造成景区内社会环境的混乱,这种状况亟待治理;国内游客需要廉价的接待设施。

(3)村寨型。在国家旅游扶贫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的特色村寨乡村旅游在老、少、边、贫山区发展较快。这些地区多为山区,缺少发展第一、二产业经济的自然条件,又不具备交通区位的优势。

5. 国家旅游扶贫政策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1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8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含置换债券资金)以及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三条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省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

市、县级财政根据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规模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四条 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其中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支持力度

第五条 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发生率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统计、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省对各地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第六条 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部门会财政部门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时,要主动商同级扶贫、财政部门提出分配意见。所有投向贫困地区、用于扶贫项目、落实到贫困人口的涉农资金,都要纳入扶贫资金严格管理。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七条 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二)就业脱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对扶贫对象进行“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补助、劳务信息服务,实施“雨露计划”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四)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五)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六)社保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七)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九)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十)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扶贫社会众筹网络平台建设等。

第八条 财政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等。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七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九条 各县(市、区)要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统筹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建设。对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需要对项目规模或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县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案。

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根据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扶贫资金整合方案,经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落实。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的督促指导、跟踪协调、统计报送和考核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整合方案的要求落实项目资金,并送同级扶贫、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确定的资金整合方案和相关规定核拨下达资金。

第十条 省财政厅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同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要简化操作流程,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事关民生或季节性强的重大扶贫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用款需要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预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 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体系,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分配方案。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负责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地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制定资金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监管。

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扶贫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财政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要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

第十五条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具体方案由扶贫部门商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各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政、审计检查结果等,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 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谈机制,对未按规定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要求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的市县,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关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七条 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对市县滞留1年以上的省以上财政预算扶贫资金,由省扶贫办商财政厅收回另行安排。对当年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较大的市县,省财政在分配下一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按比例扣减预拨资金。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地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 会同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 旅游扶贫的政策

乡村景观规划是关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重要内容。由于乡村旅游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从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专家道:乡村旅游的发展速度较快,各种农业观光园、农家乐、采摘节等乡村旅游形式也丰富多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总体来看,乡村旅游还是一个新事物,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很多设计院经验不足,规划设计时容易出现景观功能欠完善、形象品质不高、生态环境破坏或同质性等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问题。

7.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怎么写

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的原则。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一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实事求是,着眼当下,放眼未来,通盘考虑。

二、坚持群众参与表达意愿的原则。让群众参与项目遴选工作,充分表达群众意愿,使各项目建设源于群众需求。

三、坚持逐级上报、规范流程的原则。项目申报要从村级上报开始,然后乡(镇)核实核准,最后县级核查立项报批。

四、坚持公示、公告的原则。项目确定后,要在项目实施村、乡(镇)进行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

五、坚持申报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工程的有序申报和顺利实施,负有主体责任。

重点产业

一、特色农产品产业。要结合贫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重点扩大树莓、金银花、无公害蔬菜、中药材、食用菌、小杂果、花卉和苗木产业等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花生、油用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二、畜牧养殖产业。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促进生猪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良种化。大力发展牛羊草食动物养殖,实现秸秆过腹还田的经济环保经营模式。

三、优质粮食产业。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扩大小麦良种种植面积及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四、设施农业。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食用菌生产规模和多肉植物种植规模。运输便利的村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村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等精深加工产品。

五、乡村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加强乡村风貌和民俗遗产保护,挖掘乡村资源,延伸拓展民俗风情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村。加快乡村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创意农园、健身运动等旅游项目,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

六、企业带动产业。采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有带贫能力的企业直接到乡村建设扶贫就业点,积极承接服装加工、速冻食品加工、电子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扩大贫困村就业承载能力。

七、特色加工产业。围绕优势特色加工产业,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食品加工、服装加 等产业集群。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生产。

八、智慧扶贫与电商流通产业。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围绕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生产服务等领域发展,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适当补助和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扩大农产品和特色商品网上销售渠道。

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十、光伏扶贫产业。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融资平台、商业化投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设以集中式电站为主,村级电站和户用光伏为辅的光伏扶贫产业体系,以发电收益、土地租金和新增就业等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长期可持续收入,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带动贫困地区增收的重要途径,共同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申报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产业化扶贫项目指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采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的项目。

二、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指由贫困村、乡(镇)组织实施的直接扶持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项目。

三、扶贫就业点建设项目以吸纳贫困劳动力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为主,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数、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四、贫困人口就业奖补项目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员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或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5人以上,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

五、冷库建设项目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并已发挥产业扶贫效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扶贫产业冷库项目。

六、产业扶贫项目区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吸纳贫困户达到一定规模、带贫效果明显的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扶贫项目区可以根据带贫情况和实际需要申报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都需要根据村情及贫困户数,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再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上报各乡(镇)政府。项目申报材料,重点是帮扶贫困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流程

一、村初选贫困村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主体作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具体扶贫项目申报方案。初选项目后,书写项目申请和说明材料,填写项目汇总表,报当地乡(镇)政府核实。经乡(镇)专人核实勘验后,由各乡(镇)专职的工作人员对所申报的扶贫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然后经乡(镇)领导 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向申报人员做出解释说明,且对该项目不予申报。

二、乡(镇)核实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各乡(镇)要安排专职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召集项目负责人询问详细的项目情况、项目的可行性、项目实施后能够达到的预期效益,以及项目实施的相关应急预案。通过对申报项目全面深入了解后,在乡(镇)扶贫工作会议中,向参会人员汇报项目考察情况。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初选项目,会后对初选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专职人员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县级部门。

三、县核查县扶贫办专职人员接收到乡(镇)项目申报材料后,检查文字材料是否表述清楚、项目材料是否齐全、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精神,并详细了解乡(镇)申报、审核项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公示等。待各项核查工作完成后,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并留存电子版材料。对于各乡(镇)上报材料不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又未能补齐材料的项目,不予以留档、上报;对于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退回乡(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乡(镇)核准针对核查通过的项目,由各乡(镇)主要领导会同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准,向项目负责人再次核实项目信息。如需信息调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所在乡(镇)上报项目调整信息,并做出调整情况说明及调整方案;无需调整的项目,按原上报信息汇总。确保项目信息准确无误。

五、县报批。对于各乡(镇)申报的符合要求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再进行分类汇总。由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组织进行评审论证。根据项目核查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印发领导小组批复文件,然后在县级媒体上进行项目公告。

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编写简要的项目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初选过程、项目种类、项目个数、建设内容、项目效益及施工位置图。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后,报主管乡(镇)政府核实。

二、各乡(镇)根据项目申报村的申报材料,参照申报条件,安排专人实地勘验,对本乡(镇)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汇总,以红头文件形式将整套材料上报县扶贫办。内容包括:项目申请、项目说明材料、汇总表格和施工位置图。

三、乡(镇)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8. 发展扶贫旅游需要哪些条件

以生态旅游为核心的生态扶贫,充分发挥生态扶贫与产业扶贫的协同作用。

第一,花大力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基础。即使贫困地区自然资源相对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气候条件独特,但不一定直接适合开展生态旅游,需要政府进行资源重组整合,以利于生态旅游业开展。既能够保留古井、老树等记录村庄嬗变的风物,又需通过改善基本的住宿、卫生条件;既保护原有的山水林田湖草,又需通过对特色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进行适合生态旅游业发展的重新规划。政府花大力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应有针对性地利用地方特色,为开展以生态旅游为核心的生态扶贫提供基础。

第二,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条件。大连作为著名旅游城市,每年来连游客数量达到8000万左右,生态旅游村与城市中心地带的交通便利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外地游客的相关计划。应进一步完善交通规划,使公路的布局合理, 道交通更便利,缩短往返路上耗时,为一日游、两日游等生态旅游项目提供更多可能性和便利条件,带动贫困地区的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9. 旅游扶贫条件要求是什么

结合乡村历史文化、地理位置和特色资源等条件,运用旅游资源的评价系统对乡村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乡村旅游的模式,最后规划设计乡村旅游产品,借助地理优势和当地特色,开发乡村体验产品,充分调动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

资源特有型可以凭特有资源吸引旅游者,让其体验别处没有的感觉。

产业依托型借助农业与旅游业的协同发展,通过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和体验等功能,进而带动农副产品加工、餐饮服务。

10. 旅游扶贫开发

开发旅游资源带动经济发展能增加群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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