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预案怎么写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

导读:旅游安全预案怎么写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 1.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 2. 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3.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模板 4. 景区应急预案怎么写 5. 景区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6.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范文 7. 景区安保方案范本 8. 旅游的安全预案怎么写 9. 旅游景区安全预案 10. 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范本

1.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

一、景区的等级划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级。5A级为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自2007年原国家旅游局评定出首批5A级景区至今全国累计评定出34批次259家5A级景区。

5A景区分布呈现出中东部多西部少的不均衡的格局,尤其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数量较集中。

二、5A景区申报基本条件

1、已挂牌满三年的4A景区。

2、景区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

3、年游客量不低于60万,其中海外游客不低于5万。

4、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群体性事件。

5、具有经批准实施的景区总体规划和经论证通过的创建实施方案。

6、没有多发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接待人次未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

7、旅游资源品质极高,具有特色性、典型性或唯一性及较强市场影响力。

三、5A的评分标准

第一,特色文化,景区要凸显本土特色文化,重视文化建设,文化的主题性、丰富性和文化展示、文化体验等四方面;

第二,信息化,智慧旅游工程满足景区自身发展和游客与时俱进的需求,从信息化基础、信息化管理、数据共享、电子商务四个方面大大加重了该部分的分数;

第三,综合服务,新增了住宿与多元化休闲产品的考核;

第四,旅游安全,新增了最大承载量的核定与公布。

四、5A景区的期限

1、安全隐患严重:主要体现在安全巡查缺失、安全警示缺乏、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教育缺乏、消防设施不足、高峰期客流管控不到位、游步道安全隐患等方面。

2、环境卫生差:主要体现在厕所革命滞后、垃圾清理不及时、乱堆乱放、餐饮区卫生差等方面。

3、服务与管理差:主要体现在导游服务差、宰客欺客、擅自更改票价、岗位无人值守、景区服务人员不足、交通及停车场管理差、购物点管理差等方面。

4、旅游设施破损与缺失:主要体现在游客中心功能欠缺、休息设施不足、标识系统缺失、垃圾箱不足、无障碍设施不足等方面。

这些问题中被提及次数较多的有安全设施与管理缺失、厕所革命滞后、垃圾清扫不及时、欺客宰客、导游服务差、游客中心功能与设施欠缺、标识系统不足、休息设施不足。

五、5A景区创建的重点

创建重点主要针对专家暗访景区时重点检查的内容:

1、旅游交通:进入景区的旅游公路、特色游步道材质、大型生态停车场;

2、游览设施:内容丰富服务周到的游客中心、有文化内涵的标识体系、多语种导游服务;

3、厕所革命:有在地文化元素、有特色的厕所;

4、旅游安全:公示最大承载量,常备各种应急预案、警示牌;

5、信息化:景区智慧管理设施、宽带WiFi移动电话信号全覆盖、景区在线咨询及预定平台;

6、旅游管理:员工定期职业培训、完整的5A创建提升规划、完善的投诉管理;

7、资源和环境保护:出入口以及景区内部环境氛围建筑风格要一致;

8、特色文化:挖掘文化的主题性、丰富性、展示性和体验性;

9、综合服务:餐饮、购物、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容量与布局。

2. 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主要督查内容包括常态化疫情防控、假日旅游安全、景区客流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方面督查内容包括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等。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旅行社旅游用车安全,是否购买责任险等情况;旅游A级景区森林及建筑消防安全、景区索道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检维护及发布、危险地段警示标牌设置等情况;旅游星级饭店卫生情况、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

3.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模板

为保障游客安全及游览质量,石牛寨景区迅速启动了“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截至目前,景区内玻璃桥已暂时封闭。同时,景区各部门按预案分工,就设备、人员分工、救灾物资等做了充分的应急准备。

一方面,高空玻璃桥、景区内部服务区域及设备设施已提前做好全面检修。景区及附近道路的融雪除冰物资、人员、设备已全部到位,及时做好游道铲雪除冰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景区及附近道路畅通。另一方面,景区上下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在景区主要入口、主要游道和主要景点,相关人员已到岗到位并且加派了值班人员,增大巡线力度,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4. 景区应急预案怎么写

按照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5. 景区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1、对旅游景区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方面,旅游从业人员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敬业精神都十分缺乏,为旅游景区安全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对于一些安全警示、安全告知置之不顾...

6.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范文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7. 景区安保方案范本

景区管理运营主要工作包括景区环卫、景区安保、内部经营管理、票务管理、游客服务中心管理、地方关系处理等。

(一)景区环卫:景区环卫是景区给游客留下良好印象的重要工作之一,现在各地景区的垃圾桶大多数都是根据景区环境定制的生态垃圾桶,为了方便清理也都是套筒,景区环卫不仅要保证景区的整洁卫生,还要肩负起景区环境的保护宣传职责,提醒游客文明旅游,景区内的垃圾要保证日清日毕,垃圾收集场尽量隐蔽切要在景区外部。

(二)景区安保:景区内的安保不仅要保证景区内旅游秩序的正常,还要承担游客意外的应急处理,景区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与上报,尽量保证景区内部安全保障无死角,保证游客旅游的顺畅性与安全性。

(三)内部经营管理:内部经营管理包含车船运营,旅游商品售卖等,在这方面要保证游客的有序乘车,对于特殊人群要特殊处理,如老、幼、孕、残人群,尽可能提供方便,这也是景区服务水平的一个展现,可以有效提升景区美誉度。旅游商品的经营要保证产品的地方特色与纪念价值,商铺的定位要定在景区的出入口和人流聚集区,同时要保证游客游览过程中购物需求,在旅游线路上设立小型商铺。

(四)票务管理:票务是景区管理中的财务重地,也是掌控市场的重要介质,完善的票务管理体系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票务流失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升游客购票的便捷度,还可掌控市场渠道,灵活变通。

(五)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是景区对外服务的第一窗口,直接影响着游客对景区的第一印象,完善的设施设备不仅可以为景区运营提供保障,还能提升游客旅游过程中的满意度。充电、寄存、医务、轮椅、导览、资讯、投诉、纠纷处理等都是游客服务中心必备的保障功能。

(六)地方关系处理:这也是很多景区面临的最长久、最棘手的问题,主要问题包括老百姓为获得利益破坏景区设施、聚众闹事、倒票倒人,地方主管部门为获得利益各种检查、安排接待等。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没有固定的解决模式,还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灵活解决。

8. 旅游的安全预案怎么写

  新顺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成员:总经办、财务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前厅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客房部经理、、销售部经理。  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当值经理负责处理。  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高值经理,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媒体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楼层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高值经理和保安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理小组可在事发楼层设立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设备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 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5、台风应急措施:  (1)各工作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未经允许或接替决不可离岗。  (2)设备部应对天棚、墙外装饰、招牌等进行检查,必要时给予加固。应做好电力设备的保障工作,防止因台风引起线路故障或电击伤人事故。要确保下水道畅通,避免引致水浸。  (3)保安员要留意和指导车辆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坏。同时要加强警戒,防止不法人员趁机作案。  6、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高值经理。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高值经理和酒店管理层,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A、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并立即通知总经理、高值经理。  B、总经理、高值经理接警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进行磋商。  C、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D、通知警方,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  E、警方到达现场并开展搜查时,保安部应知会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行动。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对炸弹搜索的行动,但如果员工自愿并在确定风险系数后,可使用相关工具按有关程序进行搜索。  A、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B、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C 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D、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事件处理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  A、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B、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C、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D、如有客人要求与某位权威人士通话,话务员可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E、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F、保安部负责派出人员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场。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H、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I、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设备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7.酒店客人意外伤害应急措施  目的:客人入住酒店,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为了保障客人的正常生活,让客人在受到伤害后,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根据酒店情况,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轻度伤害  定义:  客人在外部(如下雨、卫生间地面湿滑、洗澡间水温失衡、地毯不平等)条件影响下,滑倒、摔跤、烫伤、割伤等,对身体部分造成轻度伤害。  处理程序:  1、 酒店客人在酒店范围内受到轻度伤害时。  2、 保安部当班主管立即协同大堂副理到场查看客人伤势情况并安抚客人,第一时间通知总经办。  3、 总经办接报后,立即联系医务人员到场为客人进行医疗处理。根据客人伤势情况,由医务人员向伤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如需到医院治疗,由前厅部大堂副理安排专人陪同客人前往。如在夜间,由前厅部派人陪同客人打的前往医院治疗。  4、 根据情况需要,由大堂副理安排餐饮部为客人送果盘一份。  5、 如确认客人在酒店区域内受到轻度伤害,由财务部对客人伤势作适当评估,上报管理层,并协助客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6、 客房部负责对现场进行清理。  7、 设备部安排人员检查客人受伤区域的相关设备,对故障设备予以维修。  8、 相关部门做好事后跟进工作。  重度伤害  定义:  客人在外部(如下雨、卫生间地面湿滑、洗澡间水温失衡、惊慌失措等)条件影响下,滑倒、摔倒、烫伤、割伤等,对身体部分造成重度伤害。  处理程序:  1、 酒店客人在酒店范围内受到重度伤害时。  2、 保安部当班主管立即协同大堂副理到场查看客人伤势情况并安抚客人。  3、 根据客人伤势情况: 如客人伤势非常严重,由大堂副理立即利用急救箱到场为客人进行简单医疗处理,并通知管理层,同时拨打“120”,由医院派车将客人接到医院治疗。  4、 根据情况需要,由餐饮部负责配餐,安排专人送餐。  5、 客房部负责现场的清理工作。  6、 设备部安排人员对客人受伤区域的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对有故障的设备予以维修。  7、 大堂副理及时向酒店管理层汇报客人伤势情况及处理方法,由酒店管理层安排人员负责到医院看望伤者,向客人解释原因,并安抚客人。  8、 如确认客人在酒店区域内受到轻度伤害,由 务部对客人伤势作适当评估,上报管理层,并协助客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9、 相关部门做好事后跟进工作。  8.酒店客人突发死亡处理程序  目的:酒店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客人突然死亡事件时,为了使其他客人免受惊扰,维护酒店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指导各部门遇到此类事件发生时的工作行为。  处理程序:  1、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此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当班管理人员和保安部,由保安部通知酒店管理层,当事员工务必作好保密工作。  2、 酒店管理层赶到现场后,由总经理或行政最高职务者指挥,报告当地派出所介入案件调查。  3、 保安部接报后,由当班主管带队,在不影响周边客人的情况下,带领待命队员做好封锁和保护现场的工作,消控中心人员迅速查找现场区域的录像资料,并备份保存。  4、 大堂副理接报后,应第一时间向保安部提供门锁记录并及时提取死亡客人的各项资料,以及相关客人和相应楼层客人的资料,并由保安部安排专人接待警方介入调查工作。  5、 如死亡客人是与酒店有协议公司的客人,销售部应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邀请该公司负责人到酒店协助调查。  6、 销售部协助财务部联系死亡客人家属,由财务部协助死者家属向有关部门索赔。  7、 客房部配合前厅部负责向警方提供相应楼层的办案客房。  8、 通过警方调查,如属自然死亡,由警方鉴定完毕后,同意将死者尸体转移到殡仪馆,由大堂副理通知当地殡仪馆工作人员到场处理,保安部当班主管负责安排待命队员控制消防电梯,由(酒店员工电梯)将死者尸体运出。  9、 如属他杀,警方立案后,保安部全面协助警方调查,将所有涉案材料提交警方,并随时与警方保持联系,直到破案为止(死者尸体处理方法与上相同)。  10、事件处理完毕后,保安部要在当天写出书面报告上交酒店管理层,并把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善后工作:  1.大堂副理负责与死者家属保持联系,跟进相关事宜。如死者为外国客人,由公安机关外事办负责处理相关事宜,酒店管理层安排前厅部接待死者家属。如属他杀,警方破案后,由大堂副理通知死者家属。  2.客房部负责对死者所住房间进行多次消毒和整理,更换部分家具及用具,保存死者物品,等待死者家属领取。 如属他杀,警方立案后,保安部应向警方询问调查结果,警方破案后,保安部写出书面报告上交酒店管理层,并将有关材料备档。  3.在接受媒体咨询时,总经办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其发布信息的内容必须经过酒店管理层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及员工不得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9.酒店报失处理程序  目的:为了保障客人及员工的财产安全,维护酒店的形象和利益,通过规范的程序,指导保安部当班主管和大堂副理处理报失事件的行为。  客人报失  处理程序:  1、 保安部接到报失后,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值班保安主管联合展开调查,调查以保安部为主,大堂副理负责配合和翻译。  2、 详细了解并记录失主姓名、房号、国籍、地址、联系方式、丢失财物名称(包括物品的品牌、型号、价值、新旧程度;钞票的种类及面额等相应特征)、最后一次见到物品的时间、丢失的经过。并请失主对丢失物品签字确认。  3、 调查时应提醒失主回忆来店前后的情况,比如来店前有无查看过、来店后有无放错地方。确认失主物品放置的确切位置,征得客人同意后,可在相关区域查找丢失物品,对相关员工进行调查询问。  4、 确认客人 品是否在酒店范围内丢失,如客人丢失的是信用卡、旅行支票、文件等有价单据和资料,协助客人及时通知银行等有关部门;如客人丢失的是护照、身份证等证件,派人陪同客人到辖区派出所和市公安局外事科报案,办理相关手续。  5、 对客人的任何报失,都应该征询客人意见是否同意报案,如同意,保安部派人陪同前往报案;如客人物品在酒店范围以外丢失,由保安部开具相应的证明,失主本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6、 确认案件成立,且案情严重,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同时保护好现场。 在内部调查时,与案件有关人员不得离开酒店,派人检查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工作区域和更衣柜。如有关人员已经离开酒店,应派人立即找回进行调查。如有内部员工作案的可能性或是掌握其作案证据,应首先对其进行控制,禁止其与外界联系。请示酒店管理层,做好报案材料,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如客人物品在酒店范围内丢失而未被找回,财务部协助客人对丢失物品作适当评估,并向有关部门索赔。  8、 如客人的物品被找回,要认真履行认领手续,必须要客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失物清单上签字,留下证件复印件,方可领回。  9、 事件处理完毕后(不论丢失物品有无下落),保安部要在当天写出事件报告上交酒店管理层,并把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备注:  员工报失处理程序基本与客人报失处理程序相同。在报失时,必须先向人力资源部主管报告,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陪同到保安部报失。如查出为内部员工所为,保安部写出报告上交酒店管理层,由管理层提出处理方法。

9. 旅游景区安全预案

ktv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ktv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如下预案。下面是关于ktv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一条 包厢防火制度:

  1. 外场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 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 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和包厢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二条 KTV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三条 KTV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 各区域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安全负责人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七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 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2.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八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 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九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十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KTV经理。

  第十一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十二条 疏散和救护:

  1. 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 包厢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 在包厢内等人员较多区域,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客人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每间包厢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 KTV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十三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计划,报KTV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10. 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是要明确责任。每个山头地块都要明确县级领导、镇级领导、村干部和护林员共4名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管护面积(亩)、林相树种,制作网格化分布图在责任区山脚下的醒目位置立牌公布,责任人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

  二是要合理设卡。森林火险达到橙色预警(四级)信号以上时,每个主要入山口都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每个检查站由2-3名镇、村干部或党员把守,对入山车辆和人员扫“防火码”并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造册登记姓名、电话号码、入山时间、离山时间和车牌号码等信息,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并登记。

  三是要加强巡护。森林火险达到黄色预警(三级)信号以上时,护林员每天的责任区巡山护林次数不低于3次, 巡山时要在线巡护,每次有详细记录。发现火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村(居)书记和主任或报警。

  四是要健全体系。镇级要健全“六有”体系(有班子、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每年开展一次“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的“五清”活动,建立“五清”排查表,有清理责任人、时间、地点、范围等具体内容。

  五是要建立机制。村级要建立“九个一”工作机制(一个机构、一个值班室、一个物资库、一支队伍、一个责任网格、一套预防制度、一个宣传喇叭、一次培训演练、一个应急处置方案),要明确具体内容、数量、图标方案等。

  六是紧盯重点。要制定重点人群监管一览表,明确包户、包人责任人,每个星期不少于一次走访被监管人,了解被监管人的情况,掌握动态,研判风险,采取对应措施。

  七是要强化值守。要在双休日、重点节假日随机抽查值班值守情况,县抽查镇,镇抽查村,发现问题,详细记录,通报整改。镇村两级在森林特别防护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并有会议记录,记录要有具体的措施和内容。值班领导每天要总结护林员巡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改进,详细记录火情处置情况。

  八是要规范处置。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粤森防办[2021]25号)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四个一”响应机制(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要按照“五个一”标准(地形图、办公设备、指挥设备、通信设施、照明设施)建立前线指挥部。要加大以水灭火应急能力建设,组建以水灭火中队,建立训练考核机制,熟

11. 景区安全预案怎么写范本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市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以下简称为“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区县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政府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 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需注重应急预案的简明化、专业化和实战化。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或指定,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和重点岗位的一线员工参加。

第十一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二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同级人民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 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和附件信息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注意事项和附件信息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附件信息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政府部门等外部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应急疏散图等。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应急处置卡可根据侧重点不同,分为职能职责卡、重点岗位处置卡和现场方案处置卡。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牵头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下同)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企业分类和规模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下同)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或行业专家(以下简称专家)。评审专家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而定,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当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会议。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生产 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评审或论证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经专家组组长(或论证负责人)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市、区县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牵头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应急管理局。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的,其中中央在渝机构总部、市属企业集团总部(上市公司、控股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所在地的区县应急管理局。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的,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区县应急管理局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市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区县应急管理局。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五)参与评审的专家所提供的聘用证件复印件;

(六)参与应急预案评审人员的签到册。

第二十九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三十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其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手续。

市应急管理局已建立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在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实行网上备案。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二条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将本部门牵头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区县应急管理局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评估可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 9011-2019)执行,并形成《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生产经营单应急预案修订未涉及前款变更内容的,应当在其《应急预案评估报告》中予以明确,并对其结论负责。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修订完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市、区县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结合行业(领域)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区县应急管理局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市、区县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格式文本。

第四十六条 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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