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旅游在故宫发展中的问题 故宫旅游业经营问题

导读:虚拟旅游在故宫发展中的问题 故宫旅游业经营问题 1. 故宫旅游业经营问题 2. 故宫经营现状 3. 故宫的旅游开发 4. 故宫经济效益 5. 故宫旅游发展现状 6. 故宫旅游活动的有利影响 7. 故宫发展存在的问题

1. 故宫旅游业经营问题

1、游故宫最好避开所有节假日,尽管故宫占地72万平方米,每日限流8万人,但假日旅游的狂热。

2、故宫门票在官网及各大旅游网站均可订票,最早可以提前10天订票,实行实名制,需登记身份证信息,如果现场购票,一定不要忘记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北京(旧称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皇宫的遗址。1961年,经国务院批准,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故宫博物院全院禁止吸烟 

4、参观时要注意尊重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古迹 

5、展厅不能使用闪光灯和三脚架拍照,不携带宠物进院参观,做文明的参观者

 6、听从疏导,有序参观5、保护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小心扒窃

2. 故宫经营现状

朝珠耳机、故宫福筒、“戒急用忍”系列文化创意产品,“故宫淘宝”与内联升联合推出的“探花”主题布鞋,这些跨界整合方式都曾受到消费者的好评和欢迎。

3. 故宫的旅游开发

走在街头,越来越多的“90后、00后”一身国潮打扮,时尚又有中国风,让人眼前一亮,更让人感受到中华传统文化在多元价值的今天依然具有的强大生命力。跟上了时代、融入了生活的国潮范儿,好看中透着自信。

国潮的兴起,不是一蹴而就。改革开放之初,韩流、日流、欧美范,各种国外的文化潮流涌入,丰富了国人的生活,也刷新了人们的三观。牛仔裤、喇叭裤、黄头发……这样的打扮,成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流行标配。许多国外的名牌更是成了高品质的代言,穿的有阿迪、耐克,用的有松下、索尼,吃的有麦当劳、肯德基,国外大品牌,将许多国产品牌逼到了消费市场的角落。

有市场就有竞争,国产品牌比不过国外品牌,并不是输在了文化上,更多的是质量上和跟不上消费者的多元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国产品牌要在竞争激励的市场上赢得消费者,除了要提高质量这个关键,还要打好文化这张好牌。

很多企业看到了这一点,借助传统文化,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沉寂多年的国产品牌如李宁、回力,大打中国风,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感的设计理念相结合,深受年轻消费者的喜爱。强势回归的李宁,从累计亏损30亿、一年关店1800家,到现在实现了每年68亿销售额、8亿元净利润。另外一些网店推出汉服销售,也深受年轻人的追捧。

利用好传统文化,打造好更多的国潮大IP,我们这些年做出了很多的尝试,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最典型的就是故宫推出的一系列文创产品实现了大卖,从“朕是这样的汉子”的文创产品,到《上新了故宫》《我在故宫修文物》类综艺节目、纪录片,再到VR游故宫的旅游开发,越来越开放、越来越接地气的故宫,“拆掉”了紫禁城的威严,变得更加可触摸,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文化需求。2019年,国产动画片《哪吒》实现了票房49亿,成为中国电影市场排行第二的爆款。央视打造的《中国诗词大会》节目,借助古诗词的魅力和赢得了超高的收视率,同时也很好地传播了传统文化。

国风、国潮、国漫,势不可挡,可以说,中华传统文化的这座宝库,才刚打开了一扇窗,还有巨大的财富有待挖掘。

文化自信是最深沉的自信,文化的认同,是最根本的认同。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人们对文化的认同感会更加强烈。新冠肺炎疫情让每一个中国人对国家和民族有了强烈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和自豪。一些地方学校复学后,用作揖礼取代了握手和拥抱,网络上,许多年轻人自称“小 红”,喊出了“阿中哥”,发出了“来世还在种花家”的感叹,这些都是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的体现,也给国潮的持续兴起打好了基础。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中国已经深度融入世界,国潮当然也不只是我们的专属,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和悠久的传统文化,必定会让世界“蹭热点”。从几年前国外影视公司拍摄的《功夫熊猫》系列动画电影全球收获巨大票房成绩,到网络红人李子柒让老外点赞中国式世外桃源生活,展现了中国元素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坐拥天时地利人和的我们,更应该在文化内涵挖掘上下功夫,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让传统文化活起来,让国潮更好地产生价值,更好地服务生活。

4. 故宫经济效益

关于故宫博物院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1997-02-02

国家文物局令第1号

《关于故宫博物院管理的规定》业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并报文化部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张文彬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故宫博物院管理,有效保护和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故宫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砖木结构的宫廷占建筑群;故宫博物院是我国馆藏文物最丰富的国家博物馆。

故宫古建筑群和馆藏文物为国家所有。

第三条故宫博物院是隶属于国家文物局的文物事业单位,必须坚持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第四条故宫博物院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故宫古建筑群和馆藏文物的安全。

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做好文物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宣传工作。

第五条故宫博物院院长是故宫博物院的法人代表,负责领导全院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六条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置业务和后勤等机构,明确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保证全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转。

第七条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抓紧人才培养,形成梯次合理的结构,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队伍。新接收和调人的古建筑修缮设计、藏品保管、陈列展示和宣传教育等专业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第二章古建筑保护

第八条故宫的保护范围为:东、西、北至筒子河外沿墙;南至筒子河北沿墙及端门南墙,包括午门东西朝房后檐墙。

故宫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征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同意。

故宫博物院和使用故宫古建筑的其他单位,对故宫保护范围内的占建筑进行修缮和保养时,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专门用作为展示馆藏文物的古建筑,可根据展陈需要对建筑物内的空间进行适度装修,但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原有结构,不得损害建筑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并具有可逆性,必须确保占建筑和馆藏文物的安全。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说明,须经由北京市文物局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九条维护故宫古建筑群环境景观是保持故宫历史氛围和空间环境组合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必须切实加强管理。在故宫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故宫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须征 得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同意。

第十条精心制定故宫占建筑修缮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由北京市文物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对批准立项的重大维修工程项目,要及时制定修缮方案、施工图纸和说明,经由北京市文物局初审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十一条恢复和加强故宫博物院古建筑修缮设计、施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健全工种,强化技术培训,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故宫古建筑修缮施工任务,应坚持由故宫占建筑修缮施工队伍承担为主,确有必要引进其他古建筑修缮施工队伍,须报国家文物局批准。第三章藏品管理

第十二条认真做好文物征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

每件价值超过20万元或每批次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文物征集活动,须造具征集文物清单(包括文物名称、时代、质地、尺寸、数量、完残状况和价格等)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征集的其他珍贵文物应及时造具征集文物清单(格式同前)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三条认真搞好藏品库房管理和馆藏文物的保管、养护和修复工作。逐步引进现代化庋藏和管理设备,实行现代化管理。

建立健全馆藏文物帐册和档案。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后,未拍摄照片、未建立档案的馆藏文物,不得用于各种陈列展览。

馆藏文物的调拨、交换、接收、注销和一级品文物的提用及其取样化验、修复、复制方案,必须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因科学研究和鉴定需要提用文物,必须当天归库。

馆藏文物如有受损或失窃,必须及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第十四条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宫廷原状陈列和专馆陈列在陈文物的看护和保养工作,防止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文物的损害。

第十五条编制藏品动态月、季和年度统计表,切实掌握馆藏文物运行管理动态。其中,藏品动态季度统计表和年度统计表须报国家文物局备案。第四章安全保卫

第十六条要从制度、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确保防盗、防火、防雷、防破坏的需要,做到安全防范万无一失。对文物库房、陈列室、文物修复工场等重要部位要重点设防,并加强人力巡查,发挥技术装备和人的作用,保证故宫古建筑、馆藏文物和观众的安全。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定防火、防盗、防抢劫预案,建立一支有战斗力和应变能力的安全保卫工作队伍,与驻院公安、消防、武警、驻军等单位相互配合,加强治安管理,防止发生和有效应付突发事件。第五章展示宣传第十八条举办明清宫廷原状陈列和馆藏文物专馆陈列。陈列设计尽可能做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必须有利于保护故宫古建筑。陈列设备要求适用、美观、经济、安全可靠和具有民族风格。

第十九条适当举办国内巡回展览和出国(出境)文物展览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故宫博物院馆藏文物在国内外的作用,扩大故宫博物院的影响。

出国(出境)文物展览和引进国外(境外)文物展览必须经由国家文物局报文化部立项。其协议书和展品目录须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必要时由国家文物局报文化部或经由文化部报国务院审批。国内巡回展览展品目录和巡展路线须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引进国内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文物展览,必须与故宫博物院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并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二十条加强对观众的组织、导引和讲解工作。改进和完善宣传讲解视听设备,编辑、出版展览简介、故宫古建筑、馆藏文物的各种普及读物和音像出版物,满足国内外观众的需求。第六章科学研究

第二十一条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

根据当前和长远需要,制定近期和远景科学研究规划,分清轻重缓急,作出全面安排。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博物馆学和有关专业学科的研究,积极开展古建筑和馆藏文物保护技术应用科学的研究,不断提高故宫古建筑、馆藏文物养护管理水平和陈列展示水平。及时编写有关学术专著,体现科学研究的成果。

第二十三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成立由院内外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发挥咨询、评议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带培制度,采用传、帮、带的方法,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提高他们的学识水平和研究能力,造就一批精通业务的专门人才。第七章经营服务活动

第二十四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故宫博物院内只允许开展与各项业务工作和方便观众参观相关联的经营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故宫主要古建筑内及其周围不得摆摊设点,以保持良好的博物馆环境和确保安全。

故宫博物院内的经营服务网点严禁销售文物。销售的文物复制品、仿制品必须附有标识。

第二十六条故宫博物院内的经营服务活动,应坚持以自营为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归口管理。

不得出租故宫博物院内的房产,对确有必要引进的合作经营项目须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并应切实加强管理。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十七条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教育,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切实维护故宫博物院的知旧产权。

第二十八条有关出国(境外)文物展览和与境外单位合作出版(包括电子出版)、合作利用故宫古建筑和馆藏文物的项目,要特别重视维护故宫博物院单位和个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其有关合作意向书、协议书须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必要时由国家文物局报文化部或经由文化部报国务院审批。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故宫博物院内专业性影视片、照片拍摄活动。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拍摄的专业性系列影视片、照片,只能拍摄故宫古建筑外景,不得拍摄内景。

故宫古建筑殿堂内禁止拍摄故事片、广告片等商业性影视片。第九章后勤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后勤和财务管理工作要保证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接受国内外团体、个人的捐赠赞助,用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发展事业。

第三十二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工商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审计。第十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事迹的,由故宫博物院或国家文物局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对故宫古建筑和馆藏文物保护管理作出突出成绩的;

对博物馆学和有关专业学科的研究、对占建筑和馆藏文物保护技术应用科学的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

对损坏故宫古建筑、盗窃馆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英勇斗争的;

在不可抵御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中抢救文物和国家资财成绩突出的;

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长年未发生事故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的,由故宫博物院或国家文物局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在文物库房和其它严禁烟火的区域点燃明火的;

损坏故宫古建筑,贪污、盗窃馆藏文物和国家资财的;

玩忽职守、擅离岗位、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造成文物受损或丢失的;

越职越权、擅自审批或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造成故宫古建筑受 损、馆藏文物失窃或导致故宫博物院知识产权蒙受较大损失的。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故宫博物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故宫旅游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故宫的前门楼为大型活动观礼检阅台,平时游人都可以参观游玩。

6. 故宫旅游活动的有利影响

京津冀三省市地域相接、人缘相亲、文化相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对三地尤其是河北的发展,是一个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旅游业关联度高、融合性强、拉动作用突出,是区域合作最容易起步、最容易实现的领域。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中,旅游业扮演着桥头堡和排头兵的重要角色,既是共振点和共赢点,又是切入点和突破口。

  京津冀区域旅游资源富集。京津冀地区是我国旅游资源最丰富、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之一,旅游资源不仅数量多、规模大,而且种类全、品位高。该地区集中了长城、故宫、天坛、颐和园、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明清皇家陵寝等7处世界文化遗产,占全国总数的近1/5;拥有国家4A级以上景区200余处,占全国总数的1/10,深化区域合作具有雄厚的资源基础。

  京津冀区域旅游特色互补。京津冀三地旅游既有同宗同脉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又有各具特色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北京作为首都和全国旅游中心城市,自然、人文、历史等景观优势明显。天津近代人文旅游资源丰富,以近代文化、民间文化、欧陆古典风情最为著名。河北有山有海,历史底蕴深厚,资源种类齐全,特别是海滨、海岛、草原、湖泊、天然冰雪、优质温泉、青山秀水、乡村风光等都是发展环京津休闲产业的特色资源。

  京津冀区域客源市场广阔。京津冀处于环渤海中心地带,是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快速崛起的第三增长极,区位优势明显,交通通讯便捷。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有4亿人口,三地私家车拥有量已超过1000万辆,市场广阔、潜力巨大。京津冀GDP已突破6万亿元,占全国10.9%。经济基础优势明显。2013年,京津冀旅游总收入超过8000亿元,旅游总人数达到6.6亿人次,并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

  京津冀区域合作基础坚实。多年来,河北把实施“环京津战略”作为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先后与京津签署了一系列旅游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北京、天津等高铁沿线6省市联合发起成立“京港澳高铁旅游市场推广联盟”,与京津等长城沿线8省市发起成立“中国长城旅游市场推广联盟”,并积极参与组织和推动北方交易会等活动。三地初步建立了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拓展了旅游市场,加强了旅游监管合作,推进了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了三地旅游经济圈的逐步形成,为京津冀旅游一体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京津冀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前景可期。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难以突破传统行政区域思想束缚、欠缺一体化协调机制和统一规划,旅游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建设滞后、旅游资源集约开发利用不够、整体形象品牌不鲜明、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和产业链不完善等。这些都需要京津冀三地切实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共同努力推动实现协同发展。

  一、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

  协调联动的合作机制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京津冀三地旅游合作起步较早,进展很快,但是一直没有形成 面统筹、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三地应主动作为,共同推动成立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完善京津冀政府间交流平台,建立京津冀及相关市县参加的定期旅游协调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区域旅游合作战略、方针与机制,协调解决区域旅游发展与合作的重大问题。同时,共同制定完善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合作发展规则和标准,进一步推动区域旅游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合作与交流。

  二、强化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做好顶层设计。三地旅游资源既有一定的相似性,又有很大的差异性,只有统一整合、规划对接才能进一步提高整体吸引力和竞争力。在资源普查基础上,三地可共同编制《京津冀旅游业协同发展规划》,根据不同资源特色,统筹策划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明确旅游市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发展目标,通过有效整合,构建多元化旅游板块,实现互补协同发展。同时,尽快编制河北省对接京津市场的专项规划,使河北更快、更有效的对接京津旅游市场,加速河北旅游发展。

  三、建设一体化旅游交通体系

  构建一体化旅游交通体系,是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的基础。目前,三省市间和重点景区间道路建设均有滞后现象,断头路多,部分路段堵车严重、道路等级较低,不能适应快速、便捷的现代旅游交通需求,影响了京津冀旅游业整体快速发展。应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势,着力构筑区域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快形成适应旅游发展要求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推动开通京津至我省主要旅游城市的旅游列车,在旅游旺季加开三地之间的旅游列车或增加旅游坐席。争取形成三地旅游直通车网络体系,共同推动三地旅游集散中心等相互开行通往异地的旅游直通车,构建城市间旅游公共交通网络,打造“京津冀公交旅游圈”。

  四、共同塑造区域旅游品牌

  形象鲜明的区域旅游整体品牌是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三地应大力开展区域旅游联合宣传推广,联合推出精品旅游线路,联合策划组织旅游宣传活动,联合参加旅游展会,联合举办旅游节庆,以及共赴境内外重点客源市场开展联合促销,建立形成一体化宣传格局。河北将着力对节庆活动进行整合,与京津合作把张北草原音乐节、衡水湖马拉松等区域性节庆活动,打造成具备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构建京津冀旅游宣传营销平台,推动在三地媒体开设京津冀旅游一体化专栏,在三地旅游网共设京津冀旅游板块,支持区域内旅行社、景区、酒店等企业联合建立旅游营销合作联盟,鼓励在策划包装产品、省际联合推广、互送旅游团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五、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

  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是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建立一体化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共同制定符合京津冀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旅游咨询服务、标识标牌系统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快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指示标识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自助旅游公共服务规范化、一体化。探索推出区域内旅游惠民便民政策,加快推进省际间旅游网络平台相互链接,开通远程网络化预售票系统,积极推动“京津冀旅游一卡通”全面发行使用,推行统一旅游套票,实现京津冀区域旅游市场一体化。

  对河北旅游来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是一次重大的、空前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借势发展 ,力求更大作为。只要三地加大统筹整合、强化紧密合作、推动协同发展,就一定能够把京津冀地区打造成为中国最具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成为带动区域旅游特别是河北旅游业新一轮快速增长的重要引擎。

7. 故宫发展存在的问题

保护措施

2015年,故宫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合作编制的《故宫保护总体规划》面世并征询意见。《规划》的保护对象为故宫及其产权归属单位,包括紫禁城、端门、大高玄殿、皇史宬和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共5处明清皇家建筑群,总占地面积为106公顷。规划范围与故宫的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即故宫周边区域等同,预计于2025年实现目标。

故宫以1500万人次的年接待观众数量,位居世界所有博物馆和世界文化遗产之首。自2015年6月13日起,故宫试行每日限流8万人与实名制售票。

2016年8月22日,故宫在京宣布养心殿研究性修复项目科研课题全面启动。养心殿研究性修复项目是中国首个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的综合研究性修复项目,故宫博物院将以此项目为契机,通过机制创新,建立文化遗产修复的科学规范,在国内创立文物修复与保护的典范。

安全保障

2012年5月,故宫官方通过文化部向国务院提出开展“平安故宫”工程的建议,以彻底解决故宫存在的火灾隐患、盗窃隐患、震灾隐患、藏品自然损坏隐患、文物库房隐患、基础设施隐患、观众安全隐患等7大安全问题。2013年4月,“平安故宫”工程得到国务院批准立项,计划到2020年完成


北京故宫

北京故宫是中国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旧称为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的中心,是中国古代宫廷建筑之精华。北京故宫以三大殿为中心,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有大小宫殿七十多座,房屋九千余间。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木质结构古建筑之一。

北京故宫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年)开始建设,以南京故宫为蓝本营建,到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成。它是一座长方形城池,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四面围有高10米的城墙,城外有宽52米的护城河。紫禁城内的建筑分为外朝和内廷两部分。外朝的中心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统称三大殿,是国家举行大典礼的地方。内廷的中心是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统称后三宫,是皇帝和皇后居住的正宫。

北京故宫被誉为世界五大宫之首(北京故宫、法国凡尔赛宫、英国白金汉宫、美国白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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