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观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别

文化景观的概念是在1992年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年会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样世界遗产纠纷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混合体(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与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的选择应基于它本身的突出,普遍价值,其明确的地理-文化区域的代表性。以及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的独特文化因素的能力。 我国庐山是唯一被选入文化景观遗产地区。 文化遗产: 一类是历史纪念物,第二类是考古遗址,第三类是建筑群。 那么当然这个概念在确定下来以后,写入公约以后,本身它也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变,那么怎么样能够让这样的一个我们尽可能的属于我们人类共同的更多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也是人类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不是这几个概念就能够完全涵盖我们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这样的一个基本的需求。

文化景观的概念是在1992年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年会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样世界遗产纠纷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混合体(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与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的选择应基于它本身的突出,普遍价值,其明确的地理-文化区域的代表性。以及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的独特文化因素的能力。 我国庐山是唯一被选入文化景观遗产地区。文化遗产:一类是历史纪念物,第二类是考古遗址,第三类是建筑群。 那么当然这个概念在确定下来以后,写入公约以后,本身它也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变,那么怎么样能够让这样的一个我们尽可能的属于我们人类共同的更多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也是人类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不是这几个概念就能够完全涵盖我们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这样的一个基本的需求。 具体的文化遗产评定的标准请自己去百度百科看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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