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发生性关系家长怎么协商处理?
既然是协商,也就是双方家长都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希望教育好孩子。
这就涉及两个问题:防止孩子再次发生性关系,以及如何保护自己保护对方;
那么又到了说实话的时候,我只有一个问题:谁能阻止青少年发生性关系?软禁可以,但是软禁已经犯法,孩子可以报警;贞操带这种东西,就不要说出来搞笑了;还有一种是阉割,相信没有家长下得去手。
事实上,我们真的没有办法阻止青少年发生性关系,而青春期的性教育重点,是保护自己保护对方。
孩子已经具有与成人同等的性能力,也具备繁育下一代的生殖能力,相信我,他们并不需要性生理知识普及。
他们需要的,是对于能力和责任的普及。
青少年是怎么样看待性行为的?
1. 荷尔蒙刺激下的正常生理冲动;
2. 与对方表达爱的终极体现;
3. 成为一个“大人”的体现;
他们不明白的是:冲动是魔鬼,爱的终极体现是互相尊重相敬如宾而不是肉欲的满足,成为一个大人是指成为一个有能力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个体!
告诉孩子们,他的冲动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
对于男生而言,没有保护措施的性,意味着成为父亲,意味着家庭,更意味着对对方负责任;
对于女生而言,过于轻易交出自己,是不尊重自己对自己不负责,而以身体去取悦对方的方式,那并不是爱,那是代价!
我国现在还没有对青少年年龄段有一个统一标准,如果按新规18岁以上为成年人,根据你提出的问题,我这里假定你所指的青少年在12-18岁之间,也就是中学生。再小了生理上不太可能发生性行为。
首先初中生,据我了解最近调研10%左右初中学生有过性行为,高中生超过20%,具本人的观察这一数据可能是一个很保守的数据。因此可以看出现在青少年之间发生性关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所以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了这种关系,首先想的是如何引导孩子回到正常轨迹,不要被色欲诱惑影响的学习和生活,尽量不要过分责骂和体罚。
青少年处于青春期,有性幻想和性渴望,同时定力不足,容易痴迷淫欲。建议家长给孩子培养一些兴趣爱好,转移注意力。
如果发生性关系的女孩子未满14岁的情况,这就触及到刑法范围了,建议女孩家长勇敢的站出来报警处理。男孩如果未满16,则属于少年犯罪。16-18之间,暂时我还不知道怎么界定的。如果18以上,则已经构成幼女罪,足够量刑。
如果女孩年满16岁,则不太好说清楚对错了。不过小孩子之间吃亏的永远是女孩子,建议男方家长带领孩子主动认错,合理的赔偿一些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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