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江 谢中慧 黄丽丹 | 明清广州府的“里”

内容介绍

明清时期的广州府出现了大量以“里”命名的居住单元,其中不少保存至今且被列入各类法定遗产,与上海等地兴起于近代的里弄、里分不同,它们更多地被视为一种传统的邻里单位。文章撷取广州府城镇和村落中的代表性实例:南海佛山镇东华里、番禺沙湾乡的“一居三坊十三里”和顺德县大良堡华盖里,通过类型—形态分析,讨论明清广州府不同层级“里”的基本范型、特征和空间组织机制,通过地籍与户籍的关系来探讨“里”与里甲制的关系。文章认为,“里”的命名与里甲制没有直接的关联,而是经历了从邻里单位到居住片区街巷名称的泛化过程。

“里,居也,从田从土。”(《说文解字》卷一三)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周礼· 地官司徒》)

“在野曰庐,在邑曰里。”(《汉书· 食货志上》)

“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汉书· 爰盎晁错传》)

“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明实录·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五)

里,是一个贯穿中国数千年居住发展史的关键字眼:从《诗》《传》《周礼》《孟子》中的相关记述,到汉代文献中的闾里,隋唐的里坊,宋元的乡里,明清的里甲,以及更晚近的里弄和里分。虽然“里”中所居家(户)数不等且形态迭有变更,但都是有组织的居住单元或管理单元,而且很多时期是因应国家治理需求的社会组织形式与空间组织方式的交叠,承载着居民的日常生活,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基本的邻里单位。

正因为此,关于“里”的研究由来已久,中国营造学社以来许多学者均有所涉猎:或从井田制中的庐舍、田令的宅地分配标准推究渊源;或着重于历代的制里割宅之法与理想的居住空间模型;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更多的研究集中于近代城市中的里弄、里分住宅。而明清以来广州府的“里”,则贡献了另外一种兼及城邑和乡里、从明代至民国不断建成与更替的较为连续、也更加传统的情形。

作为一种传统的“里”

明清时期的广州府,多有以“里”命名的居住片区。清光绪十四年(1888)的《六脉渠图》中,标出了城墙范围内的主要街巷名称,其中有以里为名的 40 条,以约为名的 10 条,以坊为名的 19 条,以巷为名的 73 条,以街为名的数量最多,有118 条(图 1)。清道光十年(1831)的《佛山忠义乡志》卷一《乡域志》列出了康庆里、拱宸里、迎云里、福泰里等 150个里,其余以街、巷、坊、社、庄、基、地、炉等为名(图 2)。

图1 光绪十四年《六脉渠图》中标明的 40 个“里”

图2 道光十年《佛山忠义乡志》卷一《乡域志》关于“里巷”的一页

虽说“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但就明清广州府的情形来看,未见以厢为名之居住地。无论在城内、城厢、市镇还是村落中,均有为数众多的里和坊,不因地点而有名称上的明显分别。只是城内和城厢的“里”相对规模较大,形态也较为复杂多样。至于乡村中的“里”,数量较多且形态结构相对简单,通常是村落尤其是宗族村落中的组成部分。

明清广州府遗留下来的“里”不仅数量多,而且不少已经被列为各种法定文化遗产: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广州三元里、佛山东华里等;位于历史文化街区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则有广州连云里、龙涎里、畸零里等,佛山居仁里、崇德里、文会里等,顺德大良华盖里、名扬里等,番禺沙湾承芳里、经述里等 13 个里,番禺大岭村耀德里、颖源里等,花都塱头村的廷光里、秀槐里等16 个里(图 3),东莞兴贤里等等;香港的法定古迹和历史建筑涉及有景贤里、百子里、余乐里、永宁里、显发里等等。

图3 花都塱头村总平面图(局部)

现存的“里”许多可追溯至明代,存留的建筑则主要建于清代。这与上海、天津武汉等地兴起于近代、装饰上较多结合西方元素的里弄、里分不同。无论在总体形态还是建筑单体上,广州府地区的“里”都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地域传统。华南作为保留了许多久远传统的“乡野”和学术田野,为探寻中国传统意义上的“里”的历史提供了证据和解释的可能。金可武在《里弄五题——对里弄居住形态的历史分析》中认为,里弄不是飞来之物,它久已存在于中国社会中,“恰恰最彻底地表现了一种中国城市住宅的基本特性”。笔者认为这是很有见地的判断,而广州府的“里”正可加以印证。

首先,本文试图以地方文献和现状考察为基础,撷取数个代表性实例,通过地籍模式、空间格局、建筑类型与形制、建筑与里巷的关系等类型—形态学分析,讨论明清广州府“里”的基本特征和空间组织机制。

其次,自明洪武十四年(1381)诏令天下编赋役黄册推行里甲之制,广东全域推行较为顺利,清代继续沿用,称图甲制。梁方仲、片山冈、刘志伟等社会经济史学者关于明清广东里甲制的研究成果给建筑史研究带来了启迪,本文尝试探讨这一为税赋征收而设计的制度是否在空间上产生了相应的影响,换言之,如此之多的“里”是否因为与里甲制有关而命名、擘画或作出改变,以利制度的施行。

经由以上两种讨论,本文力图厘清众多地名中“里”的不同所指:何时是一种社会或行政组织单位,何时是一种空间意义上的封闭居住单元,何时只是一条街巷,从而探寻其含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变化,并梳理复杂的基层行政体系中里与乡、都、堡、铺、社、约、村等的关系。

明清广州府“里”的典例及其形态特征

“里”最基本的组成要素是里门、里垣、里巷和里宅,也可能有公共或准公共的建(构)筑物。“里”的重要特性之一就是通过里门和里垣的控制而形成封闭性。早在《管子· 八观》中就曾强调:“里域不可以横通,闾闬不可以毋阖……里域横通,则攘夺窃盗者不止。闾闬无阖,外内交通,则男女无别。”

广州府的“里”形态多变,如番禺县沙湾乡的13 个里便有好几种结构,都有章可循。佛山东华里、顺德大良华盖里均规模较大、空间组织较复杂,会出现两个甚至三个层级的里巷,最重要的里巷常以里或者大街为名,而次级的通道则以巷、横巷等命名,除了里宅之外,还可能出现社坛、祠堂、嫁娶屋、园林等建筑或场所。

“里”的基本型

“里”的基本型是由两座里门、一条里巷(常以里命名)和两排沿巷的建筑构成。建筑的朝向有面向里巷和平行里巷两种可能,前者以头门为出入口,后者以侧面的院门为出入口,正厅大多面东或向南,里垣时常结合建筑的外墙,广州府的大部分里、坊都采用这种最基本的形式。(图 4)讲究些的里门是有门扇的闸门或牌坊,简易些的里门一般为数根竖立的上圆下方的木栅,甚至会出现不设里门的情形。顺德大良华盖山南的名扬里是清道光时期户部尚书罗惇衍(1814—1874)故里,原名“羊咩巷”,因罗惇衍仕途成功而更今名。此处的里和巷虽名谓不同但已无实质之别,既无两端的里门,也没有连续的里垣,只有一条宽约 2 m、长约 200 m 的里巷,两侧均为“三间两廊”的单层或两层住宅。

图4 里的基本型(1a,1b)及其拼接

南海县佛山镇东华里

明清时期的佛山镇隶属于南海县,不是州、县的治所,而是以冶铁陶瓷、纺织和中成药闻名的工商业市镇,因此没有城墙,显现出自然生长的形态特点,反映了从村社逐渐发展为发达市镇的历程。

明初,佛山共设八图、八十甲。明正统年间黄萧养起义时乡绅带领乡人联防自守,竖木栅、挖壕沟,参照兵营分二十四铺,与泉州台湾地区的铺境制相类。后佛山之围得解,景泰二年(1451)被敕封为忠义乡。东华里位于黄伞铺内(图 5),据《佛山忠义乡志》卷一《乡域志》记载,黄伞铺共有街道 40 条、铺屋 842 户、大小男女丁共5 216口。列出的街道分别以大街、街、巷、横巷、里、坊、道、基等命名,其中包括了东华里、兴麟里、族源里、仁兴里、居仁里、贤宁里和长生里,可见,“里”已被视为城镇街道体系的一部分。

图5 南海县佛山镇东华里局部鸟瞰

东华里得名于乾隆十七年(1752),此前因是富商伍、杨两家的居住地而名“伍杨街”,里内至今仍有两姓的祠堂。清嘉道间湘军名将、曾抚湘督川的封疆大吏骆秉章及其族人迁入东华里。福贤路侧街首闸门上为道光二十三年(1843)所刻石额。招姓华侨富商于清末迁至东华里,在里内建成住宅和祠堂数座。

从街首牌坊开始,东华里全长 146.6 m,宽度约为 65 ~ 70 m。两端均有控制进出的里门,只能从里门进入东华里。朝福贤路开门的商铺不设进入里内的后门,商铺和里宅有着严格的分界。里内的巷道为常见的鱼骨形。从西侧里门往东至转弯处为宽约 3 m(最宽处 6.5 m)的主巷,长 112 m,转弯处再往东的巷道长 34.4 m。主巷北侧有 7 条较为明显的青云巷,南侧则有 8 条,横巷的尽端封闭,只可连通主巷和两侧的院子。东华里中共有 54 间屋宇,考虑到多座建筑过去为同一户所有,显然东华里并非按照 110 户的规模设计。(图 6)

图6 南海县佛山镇东华里现状形态结构

东华里最规则的部分是位于中部的三路三进院落住宅,每路用地的宽度均为11.8 m(合量地尺三丈七尺二,一量地尺为0.317 m)、深为 38.3 m(合量地尺十二丈),两侧均有宽约 1.5 ~ 1.8 m 的横巷,而两开间的大进深住宅所在地块宽约 9.8 m(合量地尺三丈一尺),单开间“竹筒屋”所在地块宽约 6.3 m(合量地尺二丈)。地籍模式必然考虑了相应的建筑布置,三种不同宽度的地块,正好对应于“三间两廊”(通阔10.0 m)、双开间的“明字屋”(通阔 8.0 m)和单开间的“竹筒屋”(面阔 4 ~ 4.5 m)三种建筑形式。(图 7a)

东华里内共有九路三开间的住宅和祠堂,除杨氏祠堂一路三开间的建筑略宽外,其余八路三开间建筑的宽度几乎均为10 m、巷道宽 1.8 m。有可能在最初划分地块时,除有边路的祠堂之外,祠地与宅地同宽。青云巷中均只有单侧开门,可见青云巷并非两侧共用,在地籍划分时已被设定为专属于所在的宅地。

倘若东华里是统一“制里割宅”的,理想状态下中部应为适合三开间建筑的用地,而左右两端因应地形变化可能出现畸零地,用于建造单开间“竹筒屋”。但现状沿主巷出现了 10 座单开间建筑,中部有 3 座两开间的“明字屋”,且东华里内有“骆伍众墙”,招氏宗祠和招雨田生祠也有共墙,如此则部分较宽的用地有可能重新进行过分割。有 3 条单开间的“竹筒屋”分别位于伍氏祠堂和招氏祠堂的两侧,因此亦存在着将祠堂原有边路改作住宅的可能。(图 7b)若按图7b的推测,最初的东华里是“里”的基本型,里巷属于特定的宅地,但在经过分家或流转之后,原属于一户的一路建筑被划分为多户,青云巷为多户共用,则东华里变成了有两个里巷层级的“里”。(图 7c)

图7 南海县佛山镇东华里地籍模式分析

7a. 典型地块尺寸与建筑总平面布置

7b. 东华里初始地籍图推测

7c. 2008 年“三旧”改造之前的东华里地籍图

无论是现状还是历史文献记载,东华里中未见里社。

番禺县沙湾乡的“十三里”

番禺县沙湾都沙湾堡沙湾乡旧称本善乡,西北靠青萝嶂、红萝嶂,南面沙湾水道,处在民田区与沙田区的交接处,十分便于开发沙田。从南宋开始,多个姓氏的先祖陆续迁入,购田置地、拓殖沙田。康熙元年(1662)颁布的“迁界令”对沙湾冲击极大,乡人迁离,建筑尽毁。康熙八年(1669)复界后多个宗族才回到沙湾乡重新定居,陆续重建或新建了包括留耕堂在内的至少数十座宗祠和成片民居。今日所见之沙湾乡均为复界之后所建,已无明代遗构。

清末,沙湾乡已建成“一居三坊十三里”,“一居”为翠竹居,“三坊”为侍御坊、市东坊和亚中坊,“一居三坊”均位于中部,为何氏一族所居,何氏大宗祠留耕堂在翠竹居内。“十三里”大致按照自西往东的顺序,分别为文溪里、三槐里、忠心里、萝山里、西安里石狮里、官巷里、承芳里、亭涌里、经述里、第一里、江陵里、东安里。(图8)居、坊、里在形态上并无明显分别。沙湾乡的五大姓中,王姓聚居在三槐里和文溪里,李姓居于文溪里和市东坊,黎姓居经述里,赵姓始居承芳里,后迁江陵里,何姓则遍居各里。

图8 8a. 番禺县沙湾乡“十三里”现状航拍局部

8b. 番禺县沙湾乡“十三里”历史格局推测

根据现状街巷、历史地形图结合对老居民何润霖先生的访谈,可比较准确地勾画出各里的边界。各里边界曾有河涌、巷道和墙等形态,现今河涌均已被填埋。最小的西安里占地约 1.6 hm 2 ,而较大的经述里占地约7.2 hm 2 ,最大的亭涌里占地达 8.17 hm 2 。

承芳里是主巷在南、耙齿巷位于北侧的梳式布局(图 9a);文溪里、三槐里、西安里、官巷里、经述里、第一里都是一条主巷的鱼骨形布局(图 9b);忠心里的主巷为十字形(图 9c);萝山里因南北向长、东西向窄,有多条主巷;亭涌里、亚中坊、石狮里的肌理因为亭涌和大巷涌的存在而较为散乱,河涌的东西两侧并无统一的形态;而亭涌里是唯一以南北向水巷为通道的里(图 9d);从市东坊的东西向主巷(今汇源横街)和经述里的经述路的形态判读,其过去应为水巷,形成了水巷和里巷承担主巷功能的布局(图 9e)。

图9 沙湾乡“十三里”的形态结构示意

9a. 梳式布局;9b. 鱼骨形布局;9c. 十字形格局;9d. 河涌为主巷的格局;9e. 水巷与里巷共同作为主巷的格局

沙湾乡各里内庙、宗祠等建筑的分布亦可见于图9,相邻的里之间现仍存有多处里门,只是已不设门板或木栅。除了位于三槐里南侧直面田畴的绎思堂外,绝大多数祠庙面朝东西走向的主巷如车陂街、安宁西街或东西走向的主要水巷,而极少位于各里之间,这说明各里事实上存在着边界的意识,公共生活主要在主巷上展开。

在沙湾乡这样宗族十分发达的集村,“里”的组织在空间上与宗族的组织有着较高程度的重合。现状除东侧的东安里和江陵里、偏西的忠心里和西安里外,其他各里均遗留有各种不同等级或类别的祠堂,例如大宗祠、宗祠、祖祠、房支祠等,各姓均建有规模宏大的宗祠建筑。但宗族空间也并不与里完全重合,例如李忠简祠位于主要由黎姓定居的经述里内,文溪里内住有王、李两姓。沙湾乡的公共建筑还有真武古庙、玉虚宫、华光庙、康公古庙以及承芳里、三槐里的社稷坛,两处里社均已被列为广州市历史建筑。

今大巷涌路旧为通往沙湾乡水道的河涌,汇源直街—汇源横街、朱涌大街应为旧时的亭涌和朱涌,如此须从涌和主巷对交通组织的共同作用来理解各里之间的关系(亦见图 8)。从西面的文溪里到东面的东安里,有一条虽不首尾直线相接、但清晰可辨的通路,即有多处转折、通过今安宁西街—安宁中街—安宁东街的路径,其方向和位置应当是由地形决定的,处在大致相同的标高上。

沙湾乡的“一居三坊十三里”共为五姓所居,里的边界与各姓有较清晰的对应关系,相邻的里既有区隔又相互连通,既有最常见的石板里巷,也有河涌作为水巷,和里巷共同组织里内的格局,形成了沙湾与众不同的空间特色。

顺德县大良堡华盖里

华盖里,历史上位于大良城南,所处的封闭社区俗称“八闸”,闸即管理出入的门。岭南园林的代表之一清晖园便处在八闸之中,八闸中园林与建筑的年代可考,但华盖里何时以里为名尚难确知。

文献记载中最早定居在华盖里左近的是罗氏家族,据《顺德南门士德堂罗氏族谱》记载,南门罗氏于南宋绍兴年间迁入大良,定居桥珠巷一带。明万历年间于华盖里东南角建成罗氏大宗祠,祠前立“百岁流芳”牌坊。

万历三十五年(1607)顺德人黄士俊高中状元,天启元年(1621)选址城治南门外,于今二巷建天章阁和灵阿之阁,于四巷建黄家祠。至清乾隆末年,黄氏家道中落,宅院为曾任灵石知县的进士龙应时(1716—1800)购得。后龙应时将宅院分给两子廷梓、廷槐(乾隆五十二年进士)。龙廷梓分得庭院左右两侧,其子龙元僖(道光十五年进士)建成“龙太常花园”和“楚芗园”;龙廷槐分得庭院中间部分,于嘉庆十年(1805)建小方园读书奉母,其子龙元任(嘉庆二十二年进士)扩建后易名清晖园。龙氏连续三代科举登第,遂成当地望族,主导了今华盖里一带的营建。除兴造以上 3 处园子外,龙氏一族还建有莘园和多座祠堂、大宅。道光年间,为安全计,南北各筑上四闸、下四闸,每个闸门都设有更夫看管,由此形成了俗称“八闸”的封闭社区。

清代居住于八闸的除罗氏、黄氏、龙氏以外,还有潘、冯、李等姓氏,里内的房屋多次易手,虽然同族仍然聚集在相近的空间里,但总体已是多姓合居之地。8 个闸门在解放初期被拆除,但通过地方文献的记载和对多位老居民的知其位置。上四闸分别位于湾仔巷口、四巷尾巷口、福字巷巷口、新华里巷口,下四闸分别为华盖里直街闸门、二巷闸门、郑家围闸门、百岁流芳闸门。由此而可知华盖里的四至:东面柳波涌(今清晖路),南靠水巷(今乙头直街),西接笔街(今华盖路),北至蓝田巷(今蓝田路)。华盖里大致呈梯形,南北宽约 250 m,东西最宽处约 280 m,占地约 7 hm 2 。整个八闸应建有里垣,建筑密集处可能直接借用外墙形成边界。此外,与东华里相似,向笔街开门的商业建筑应在八闸的管理范围之外。(图 10)

图10 顺德大良华盖里历史格局推测

华盖里内的主要交通骨架由一条东西向的直街、3条东西向的短巷(福字巷、新华里、平安里)和9条南北向的巷道构成(包括一巷至六巷、湾仔巷、涌边小路和四巷尾),南北向的巷道均与直街构成丁字形而并不十字交叉,还有次一级的窄巷通向不临主巷的住宅门口。福字巷向里巷出口设门,说明华盖里至少有两个层级。在阳光充沛、夏热冬暖、建筑格外密集的岭南市镇,巷道对于建筑的开门方向乃至朝向甚至有着比阳光更重要的影响,华盖里的大多数院落都垂直于街巷开门,建筑朝向以东向为主。(图 11)

图11 华盖里地籍模式及局部建筑朝向与开门方向分析

华盖里内的建筑类型除第宅之外,还有至少 8间宗祠、一座五层楼和多处私家庭园。据载,历史上华盖里共先后建有 8间祠堂:一巷有两间龙姓祠堂,二巷有黄姓祠堂、槟榔祠和兰天祠,三巷有一间,四巷有冯家祠,六巷有罗氏大宗祠。里内没有公共绿地,现状也未见里社。但历史上有清晖园、楚芗园、龙园、广大园、黄园、中和园和莘园,如此之多的庭园构成了极为鲜明的空间特征。

1931 年,笔街改称华盖路,两侧商业建筑改建为骑楼。1949 年后华盖里一带的许多建筑被拆除后建为单位用房,清晖园也经历了合并和扩建,只有今华盖里直街以北、宝华巷以西的地块相对较好地保存了原来的肌理,可以之了解华盖里旧时的情形。

从现存的部分来看:华盖里直街宽9 m,应为扩宽后的结果;一巷最宽处约 6 m;福字巷宽 1.8 m,且巷口尚存巷门,有门臼,可见原本装有门扇(图 12);更窄的巷道宽度多约为 1.2 m。

图12 今福字巷巷门

现存的祠堂仅一巷 17—19 号的一座三路四进三开间龙氏大宗祠,用地约 760 m 2 ,建筑占地面积 512 m 2 。作为宗族共用的建筑,祠堂显然比一般的住宅占地要大得多,且正面宽度达到 16 m。华盖里现存住宅主要是“三间两廊”形式,住宅宽约 10 m,与东华里较为接近,几乎没有单开间的“竹筒屋”和“明字屋”。对于富贵之家集中居住之地,地籍模式应是基于三开间多进院落的建筑布置,单院落住宅的用地形状较为接近方形(图 13)。而与东华里不同的是,从现状难以判断最窄的巷道是否专属于特定的宅地。

图13 华盖里典型地块尺度与建筑总平面布置

暂不论是否所有的建筑为黄册中的一户,若以每栋建筑为一个独立的用地,可以通过地籍模式的绘图看出华盖里是如何“割宅”的(图 11)。图中用箭头标示出了建筑的开门方向,这显然主要取决于与巷道的关系,且建筑朝向主要向东,并不一定与家户的开门方向一致。华盖里地形平坦,因此其总体格局更多由里巷系统和建筑用地的形状决定。

“里”与里甲制

明清时期,在交通便捷、人口密集、贸易活跃的珠江三角洲,绝大多数的城镇和村落必然被纳入朝廷的赋役体系之中。在明初为征收赋役而设计和推行里甲制之后,里甲成为社会管理的基层单位。

“十四年正月。是月,命天下郡县编赋役黄册。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粮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曰畸零。”

里甲制与管理盐户的栅甲制相似,但与以治安为组织原则的保甲制和乡约制、以军事为组织原则的铺境制不同。社会经济史领域对华南的里甲制或图甲制研究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积累,刘志伟教授《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一书中讨论了里甲是否有清晰确定的村落范围,意在厘清明初里甲与地方基层组织的关系,其中亦涉及空间问题。梁方仲先生以嘉靖四十五年(1566)福建德化县里甲清册为据,“知道一甲就是一村”,以此认为户籍的编制以居处相邻近为原则。刘志伟教授则以顺德甘竹堡 23 个村编为二图、龙江堡一个村却编为四图为例,认为“里甲在自然村基础上编成,并不等于直接以自然村为单位编制,这样,里甲组织系统与地域性社区组织系统就不一定简单地叠合。”并借道光《新会县志》中的《舆地志》记述,推测可能一开始编里甲时就没有严格受地理范围所限,里甲之间人丁税粮分布的平均化比地理上的相联属更为优先。正如刘志伟教授所问:明初建立里甲制度以赋役为主,同时也兼及行政、司法和教化等多种社会职能,但里甲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了这些职能?这一问题对于理解里甲制是否对已有或者新建的居住单元的空间格局产生影响同样十分关键。

前文所述的佛山镇东华里、沙湾乡“十三里”、大良华盖里均形成于清代。在清代,广东普遍使用图甲制作为登记户籍和征纳赋税的重要地方管理制度,“以都统堡,以堡统图,图必统甲,甲必统户,户必统爪”,形成“都—堡—图—甲—户—爪”赋税征收管理层级。而黄册中的“户”实际上不必与空间上的“家”相同,在按户纳税更有利时,大家族会选择在赋役征收的体系中不分户,但可能在财务和空间上分家(分爨),而按田纳税时,更有可能选择分户。

居住在华盖里的龙氏是碧鉴房,《龙云麓先生家传》中有记载:“嗣广公为碧鉴房籍,为大良堡第四图。”在民国《顺德县志》卷五《经政略一》中,列出了丁口、田赋和图甲表,但并未说明各图的空间范围,其中大良堡四图共科征米三百九十七石五斗九升六合六勺。民国《顺德县志》中依然有关于第四图的记载,共有503子户。十甲中罗姓占其六甲,龙家仅占其中一甲(第七甲),且总户下的子户竟达137户之多。这与雍正十一年(1733)开始实行的地方性赋役改革——“折甲分催”有关系。

伴随着土地和建筑的流转、兼并和拆分等现象,许多大族逐渐搬出华盖里却并未将人户信息迁出,导致当值的甲首难以催收粮务和助役银两。“折甲分催”即通过缩小催征单位以免去部分银两,减轻图甲连坐的整体赋税负担,避免出现经济实力较弱的甲轮值时“小被大累”、难以收齐税赋的情形。如此则相对在经济和社会联系上更为紧密的同姓归入一甲,同宗超越空间邻近成为更实际的原则,导致户数剧增。“折甲分催”事实上导致了图甲制的解体。而“分家不分户”、“分户不分家”现象的存在,也说明里甲制并不与空间相对应。

纵深方向长的地块便于组织供大家庭居住的多进院落,只需要一侧有巷道,也便于分割为多个核心家庭分别居住的独立宅院。东华里和华盖里都存在着明显的分家实例,从平面和剖面形式看,原本按照一个多进院落设想的整体,被分成了多个独立院落的家。(图 14)

图14 分家的空间操作

明清的乡里组织极为复杂,据咸丰《顺德县志》中的《舆地略》记载,其时顺德采用“都—堡—村”三级制,全县共设三都、四十堡、二百九十四村,共划分为八十八图。“里”并非一种行政空间区划,这也解释了为何后来的“里”更多被作为邻里单位的名称而并非与乡或村并行的地名。

明万历《永安县志》有记:“国朝之制,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立社稷坛一,故曰社。”但也写明“县凡三都七图,社三十有四,村二百二十有六。”里数与社数相去甚远,佛山在明初有八图、九社、十五村,且社的位置并不与图对应,表明里甲不一定是以社坛为中心的祭祀单位。

结语

“里”在明清广州府的城市和乡村中是数量极多的居住单位,里、坊的命名并无城乡之别,相互之间也没有明显的不同。今日所见实例大多为清中叶或以后建成。“里”的基本型由里门、一条里巷、里垣和里宅构成,规模较大、形态较为复杂的里则由多层级的里巷和基本型组合形成,常见的形态格局有梳式、鱼骨形、十字形及其它变化,其形态结构的复杂程度主要体现于里巷的层级数,有时原本属于宅第内部的青云巷会随着产权的分裂或者流转而成为次级的里巷(图 15)。由于“里”的泛化,有时所指的就是居住片区中的街巷。

图15 明清广州府“里”的空间组织机制

“里”是广州府传统的邻里单元,因为与宗族有一定程度的结合,故除居宅之外,里内也会出现祠堂、公厅、书室和庭园等具有一定公共性的建筑类型,也可能存在社坛、庙等纪念性场所,而且因为河涌、水巷、庭园等因素,这一邻里单位产生了浓郁的岭南气息。

目前所见的“里”,其地籍模式并不等同于户籍;“里”与里甲制、里社均无明确的对应关系;明初的“里”在空间上是否按照里甲制度来擘画,尚有待新的例证来支持更进一步的讨论。

完整阅读请参见《建筑遗产》2019年第2期(总第14期)

版 面 | 潘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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