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旅游法的特征 旅游法主要特点
1. 旅游法主要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解读】
1、就读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需拿到毕业证方可报名(注意: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在校大学生或大专生可凭高中学历、中专学历,或大学在读证明报名;同时,不管户籍哪里,均可凭暂住证在任意省份报名。
2、健康证明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要求报考时一定要提供健康证,对于需要提供健康证明的地区,健康证明不是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只要是正规的医院都可以,除了个别省份有具体要求到指定医院外,可以当地就近找正规医院,按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即所谓的:健康证)体检流程进行体检并出具证明即可。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三、如何报名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
http://jianguan.12301.cn/
(注:建议使用电脑打开该网址报名,用手机)
四、考试科目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
(一)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
(二)科目二“导游业务”;
(三)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四)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五)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五、考试语种
语种: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
要求:考试要求对上述科目内容,分别从了解、熟悉、掌握等三个层次对考生进行考察。
六、考试形式
(一)笔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方式为计算机操作考试。
(二)现场考试(面试为科目五、室内模拟考试)。
七、学习书籍
导游考试教材笔试共有四本书,分别是《政策与法律法规》(第四版)、《导游业务》(第四版)、《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第四版)、《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第三版),为全国统考内容(即全国所有地区考试内容都一样)。一定要注意版本,2019年政策法规+业务+全国导基都是第四版,地方导基是第三版。
2. 旅游法主要特点是什么
旅游企业进行业务经营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劳动资料。
计划成本法而劳动资料按其与经营业务的关系、价值大小及使用年限的长短,可分为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计划成本法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期限不满一年或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劳动资料,如柜台、货架、家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计划成本法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的特点是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有的使用期限较短,购置和报废比较频繁。
3. 旅游法的主要特点
旅游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然后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实 。
对于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相互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4. 我国《旅游法》的主要特点包括
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
1.省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2.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
5. 旅游法主要特点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1.自由旅行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在“在中国余下的工人权利的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养、休息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这一规定中的休息权中就包括了旅行的权利。
2.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指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对旅游经营者提供的线路、服务等享有了解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经营者提供虚假情况并非如此。 不能欺诈和误导旅游者。
3.安全旅行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要得到保障。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项目及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例如,酒店,消防安全设备需要 旅行社要为旅游者办理保险,等等。
4.自主选择权选择旅游线路或者服务是旅游者自己的权利,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旅游者。旅游者可以自己选择旅行社,自己决定购买或不购买旅游产品,可以对旅游项目进行比较、鉴别,将选择自己的决定的旅游路线。
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是平等的主体,旅游者有权获得旅游服务的质量保障,有权要求合理的价格。因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要订立旅游服务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完整,以保障游客权益。
6.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应依法得到赔偿和补救。旅游经营者因自身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损害时,应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7.旅游者的人格权旅游者不分国籍、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旅游活动的参与,它的,道德权利上一律平等, 旅游者的风俗习惯要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能受到歧视。
8.投诉权和诉讼权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损害其利益的旅游经营者进行交涉,要求其赔偿损失;旅游部门可以管理,消费者管理协会的投诉部门, 要求处理。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与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一员,对于游客来说,根据法律规定,请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旅游者要遵守旅游地的法律与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爱护旅游 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
旅游法出台对旅游业 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业的影响 旅游法
1. 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业的影响
宗教文化为旅游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宗教文化为旅游业提供了众多人文景观; 宗教文化间接地影响旅游业及其他方面。
2. 《旅游法》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3. 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业的影响是
《旅游法》的出台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大势所趋,为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就业、富百姓提升软实力,是“中国梦”的一部分。《旅游法》可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旅游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重要途径,旅游也有利于修身养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旅游可以拉动经济和扩大内需,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综合引擎之一。《旅游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4. 旅游法对旅游者的影响
不对,旅游基本法是《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5. 旅游法的出台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九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有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旅游利用自然资源、文物和其他文化资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
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维护地域完整性、文化代表性和资源地域特殊性,兼顾军事设施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任何从事劳动的人都希望有发 的机会和空间。对于常年为游客服务的导游来说,通过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技能和水平,是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旅游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质量”,“国家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两项制度,以促进和指导人员不断提升自己,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本身也获得更大的进步。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的影响
发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
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7. 旅游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旅行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当遇到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8.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业产生了怎样的作用和影响?
贵州是一个旅游资源大省,奇异的喀斯特自然风光及浓郁古朴的少数民族风情构成了其独特的旅游资源,旅游开发独具魅力。贵州旅游主要有以下几大优势:
1、资源优势
贵州旅游资源具有数量多、类型齐且形态各异的特点,在世界目前已开发的15种主要自然旅游资源中,贵州占有山地、高原、洞穴、泉水、瀑布、野生动物等10种。贵州景点众多,世界自然遗产有4处(荔波,赤水,施秉喀斯特,梵净山),贵州凭借它与生俱来的喀斯特风光及多元化的生态环境,目前已成为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数量第一的省份。贵州5A级景区共有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国家地质公园10个,少数民族节日有1000多个。
2、气候优势
贵州气候温暖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在15摄氏度左右,雨量充沛,紫外线强度低,有“天然氧吧”、“天然空调”的美誉。依托独特的气候优势,在夏季贵州已成为全国众多游客的避暑胜地,对旅游者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吸引力。
3、产品优势 p>
贵州旅游资源不仅丰富,而且十分独特,最大的特色是“原生态”。这里不仅有荔波这样的世界自然遗产,还有世界第三大瀑布一黄果树瀑布和世界地质公园—魅力织金洞,贵州高原魂,以及遍布全省的乡村旅游景点。通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为旅游者提供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体验,在旅游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
4、区位优势
贵州处于大西南的东南部,周边省市区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快,旅游消费能力强,客源充足。既便于接待东南沿海和港澳台地区游客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又是内地游客赴沿海开发地区旅游的重要通道,有利于发展过境旅游。特别是随着贵州省高速公路”六横七纵八联”交通骨架的建设以及贵广高速铁路和公路、渝贵高铁、沪昆高铁的开通,使得贵州的区位优势大大提升。
9. 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业的影响是什么
我国旅游政策对旅游业的积极影响: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极大的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共同发展,从劳动就业来看,旅游业是一个拉动密集型行业对劳动力有很强的吸附能力。旅游业的发展对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无资质经营旅游旅游法 无资质经营旅游旅游法规定 旅游法
1.无资质经营旅游旅游法规定
首先你要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三级的申请条件: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财务审计报告)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要求)。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注意是管理经验,如果没有职称证需要提供简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各地掌握的标准尺度不一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完全一样,最好建议你向所在地园林资质主管部门进行咨询。2.无资质经营旅游旅游法规定罚款
如果一个旅游公司没资质进行营业,因此被查处的,没有什么严重后果的,一般首先是责令停业,其次就是罚款。有严重后果的,就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对应处罚
3.未取得旅游资质经营旅游活动
旅游是必须要有旅行社资质才可以做得,如果超出户外业务范围进入旅游行业被查到是要承担很重的惩罚的
4.旅游法无证从事旅游业务
由工商管理监管。只要对外经营就必须有经营许可权,专业性强的经营还需有专业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工商管理部门是颁发营业执照的机构,其下属市场管理是执法管理机构。对营业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有监督管理作用。无证经营属违法行为。
5.无旅游资质经营怎么处罚
如果一个旅游公司没资质进行营业,因此被查处的,没有什么严重后果的,一般首先是责令停业,其次就是罚款。有严重后果的,就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对应处罚
6.没有旅游资质可以组织旅游吗
只要具备旅行社资质就可以组织游客旅游
7.违反旅游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旅游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然后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实施。
对于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相互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8.无资质经营旅游旅游法规定什么
一、旅游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具备法人资格;
(二)项目审批文件完善;
(三)投资来源明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四)旅游资源有特色,开发条件成熟,预期经济效益显著,并具有国家级、世界级品牌资质;
(五)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必须是国内银行或人民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已提供的相关审贷法律文件的旅游项目;申报以奖代补项目必须是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申报财政拨入专款项目还必须是符合公共预算支出的项目;申报资本金注入项目仅限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以上第一、二、三款为所有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第四款为优先支持条件,第五款为特定项目的必备条件。
二、旅游项目申报内容
凡申报使用旅游结调 金,实行项目核准或备案管理的项目单位,应提供以下项目申报材料:
(一)使用旅游结调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二)依法提供以下许可手续(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开发项目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景区的。
6、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三)对属于市级及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树林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提供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核准文件。
(四)贷款贴息项目应附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实际发生计息单及相关审贷法律文件。
(五)以奖代补项目应附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投入产出、就业安置、税收上缴情况的报告;
(六)资本金注入应符合资金使用范围。
第一、二、三款为所有申报项目必报内容;第四、五、六款为特定项目必报内容。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1、市级项目业主单位申请旅游结调资金,应首先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向市旅游局申报,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2、区县项目业主单位向所在辖区的区县(自治县、市)旅游局提出申请,再由区县(自治县、市)旅游局、财政局联合向市旅游局申报、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二)申报时间:每年10月底以前。
四、旅游项目审查程序
(一)项目初审:
由市旅游局、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着重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业主单位提供申报要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重庆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
(二)专家评审:
由市旅游局负责,建立由旅游、文化、规划、市政、国土、交通、金融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旅游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每年进行补充和调整。
对市级 单位和区县申报的项目,由市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共同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全市旅游发展 规划的要求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听取项目单位、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申报陈述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
(三)市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市旅游经济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项目进入旅游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库(三年有效)。
9.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
隶属国务院直接管理,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无旅游资质组织人员旅游
可以肯定的说,不可以,不要说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