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只给房子算钱,宅基地不算钱,这个合理吗?

【庆双与三农同行】农村拆迁只给房子算钱,宅基地不算钱,这个合理吗?──合理合法。详情请看下文。

题主问农村的房屋拆迁只给房子算钱,而不给宅基地算钱,这种做法合不合理,可以肯定地说:合理合法。其原因如下。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什么?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是被政府相关部门登证确认的。

●建房后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的吗?

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房使用的,是被上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拆迁房屋为什么只算房子?

农民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子,所有的建筑材料和人工等费用全部都是农民自己出的,建成后的房子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因此,在房屋拆迁时,只给农民的私有财产(房子)算钱,而不给宅基地算钱。

●宅基地算的钱归于谁?

在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包括房屋拆迁后的宅基地),要按政策支付土地补偿款。而土地补偿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农民个人。

●农民可以分土地补偿款(包括拆迁后的宅基地)吗?

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后,向村集体经济组识支付的用于发展再生产的款项,按照以前的政策,土地补偿款是不能够私分的,而应全部用来发展再生产。但这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补偿款被村委会或者经济合作社的个别成员给花掉了,而作为农民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确定一定的比例将土地补偿款直接分配到村民个人手中,已经被国家许多政府部门所认识。

因为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免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提供建房的,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由于所有的建筑材料和人工等费用都是农民自己出的,建成后的房子属于农民的私有财户。因而在房屋拆迁时只算房子,而不算宅基地。【欢迎留言,欢迎交流,结缘三农】

农村拆迁只给房子算钱,宅基地不算钱,这个合理吗?目前宅基地确权到户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我们这里正在确权当中,确权完成后,房产证和宅基证都归个人所有了

当前农村的宅基地还归村集体或者大队所有,不归个人,所以农村拆迁的宅基地补偿肯定是给村集体的,而不是直接补偿到每户村民

如果是村集体集体拆迁的话,这个土地补偿金,村集体应该还会把这部分补偿金分到每家每户的,如果是个别家庭比如修路占用了,需要拆迁房子,那房子的补偿款归房屋主人所有,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应重新划出一片宅基地给此户农民。

现在主要问题就是宅基地确权工作尚未完成,等农村宅基地确权完成后,这样的争议情况就不会存在了,所以在目前宅基证还是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计算的时候没有把这部分款直接补给个人,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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